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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徽之的御史,硬是叫舉正攪黃了!
胳膊怎麼著也要往裡拐呵,他倒好,卻來了個家鬼害家人。這麼幹,這仇要不深如東海,可就怪了!李徽之告了一狀,說王舉正怕老婆,請罷了他的參知政事。邏輯是鐵的,無可動搖:連家裡的兇臉婆子都制服不了,還能治理一個國家嗎?
既是連襟說的這話,不由人不信。還有一條,也讓人無可懷疑,舉正的丈人不是等閒之輩,乃是大名鼎鼎的陳堯佐。堯佐的父親陳省華在太宗手下做過左諫議大夫,死後特贈太子少師。堯佐與哥哥堯叟、弟弟堯諮,都是進士出身。堯叟是真宗朝的宰相,堯諮也是做到節度使的人物。堯佐更是正兒八經的當朝宰相,調職以後,避親的舉正才做了參知政事。這樣一個世傾朝野的岳父家,舉正即便來頭不小,也還是沒法兒相比。從來女以家貴,妻子既有這麼一個炙手可熱的顯赫家庭,舉正要畏她三分,也就理所當然了。按一般道理,妻子應該向著小妹,舉正越是怕老婆,越該幫連襟一把才對。可大家庭的事情,要比市井小民複雜得多,不能以常理來推論的。既然舉正怕老婆,又死活要拉連襟下馬,總該是她兩姐妹不睦?這種事在官宦之家,正是屢見不鮮。
歐陽修、餘靖、蔡襄正蒐集炮彈,李徽之突然送貨上門,哪有不用之理?當即連本上奏,請求罷免王舉正,那理由自然更富有論辯色彩:《禮記?大學》說“欲治其國者,先治其家”;“家齊然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王舉正視妻如虎,治家尚且不能,何以治國?任職以來,唯知怯懦緘默,一無所為,亟待罷去。罷去之後,誰任參知政事?筆鋒一轉,就轉到了范仲淹身上:樞密副使范仲淹獨具宰輔之才,豈可久在兵府?以範代王,最為合適。
仁宗不是從來就耳朵根軟嗎?既然多人連本上奏,王舉正也確有怕老婆之嫌,不免他職也難了。好在王舉正還有點兒自知之明,先自己上了一本辭職書。皇上順水推舟,讓他心滿意足地去任外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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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十一回(3)
可范仲淹的參知政事,卻依然毫無動靜。
自打進京任樞密副使,范仲淹、韓琦只在樞密院上班,朝參也只隨班進退,從來沒有什麼特殊表現。
他們奏事,一般也只限於樞密院當管的事,絕不妄言其他。
有人上本請朝廷節減費用,朝廷下旨罷了陝西方面同州、解州等九個州軍的公使錢一千八百貫。這公使錢,說白了就是官家的招待費,專供往來官員吃喝。這個錢沒了,往來的官員就只能自己折騰酒飯了。范仲淹、韓琦當即上了一本,請仍舊撥放這筆款子。他們算了一筆賬:一百貫只能養一個士兵,一千八百貫,不過養幾十個士兵而已,而公費招待來往官員,可是《周禮?地官》早有明文記載的古禮。何況,這些州郡每年春後還要接待前來駐泊的軍隊,招待費也得在這一千八百貫裡動支。為這麼一點兒小錢,廢了十幾個州郡的待官、待將之禮,實在因小失大,斷斷不能。趕著其他地方也有人上書反對停撥公使錢,朝廷到底將詔書廢了。
陝西營田,是要募兵開墾沿邊肥沃的空地,增收節支,本來是件好事。可近邊州縣官員為了邀功請賞,愣是改弦易轍。一是,將逃亡人家廢棄的瘦地,強迫分給人租種,讓他們納稅納捐;再就是,增加緣由佃農租種的官地的賦稅。表面看去,營田收入增加了不少,實際都走了樣子,不過敲詐佃農而已。范仲淹、韓琦上書,請求乾脆徹底罷了陝西近裡州縣的營田,免得百姓無端增加負擔。這也恩准了。
陝西方面的商業稅收,遠遠無法滿足邊防費用的需要,先前已經有人請求賣官籌餉。范仲淹也上書請朝廷不妨網開一面,讓有錢的人出錢贊助邊防,朝廷給他們一頂紗帽,讓他們過過官癮。至於有人請求放鬆鹽、茶等的專賣,減免商人的稅收,他則堅決反對。國用已經不足,再放鬆專賣,減免商業稅收,找誰要錢去?不取之於商賈,只能取之於農民。與其傷農,不如取之於商賈更為合理。
皇上那邊呢,似乎也聽之任之,沒有一點單獨召見、聽取國是的意思。
兩邊都不著邊兒,這事不是要黃嗎?
歐陽修再也沉不住氣了,藉口西夏和議尚未定奪,趕著去見皇上。幾句話說完,就直奔主題了:“陛下,其實,西夏的事問誰都多餘,只有兩個人心裡像明鏡似的。”
“誰?”皇上不由得問道。
“明擺著的,范仲淹、韓琦!他們兩人在陝西邊境多年,熟悉西夏事情,經歷也多,胸襟見識又與眾不同,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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