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終於有一小袋了,拿到藥店,賣了8分錢。
可能很多孩子都在撿,吃得起桔子的卻不多,桔子皮越來越少了。我又聽說了玻璃可以賣錢。於是又到處尋那些在陽光下扎眼的小東西。第一天居然收穫可觀,撿了一袋,賣了3分錢。3分錢啊,可以看兩個小時的圖書了。撿碎玻璃就是要不怕累,不怕髒,到那些彎彎角角的地方,還有堆垃圾的地方去找,去翻。總不會空手而歸。單位堆廢物的地方往往有意外的收穫,因為辦公樓的玻璃窗被大風颳壞之後,就會有大量的碎玻璃扔出來。有的垃圾年深月久,得用煤耙子去挖松才找得到玻璃。如果玻璃深埋在地下,或許我甚至會掘地三尺!連夢裡面都是玻璃,白晃晃的讓我激動。整整一個夏天我都像獵狗一樣尋找著那些小小的閃光物。3分5分的,加起來總共賣了幾毛錢。秋天來到之際,玻璃的光芒暗淡下來了。廢品站不收它們了,要收塑膠。
塑膠的來源主要是舊鞋底。家裡的舊鞋底不能動,因為要補貼家用的,必須到外面去翻垃圾堆。塑膠比玻璃賣得起價,兩雙鞋底就一毛多。可是怎麼會天天有鞋底撿呢?別人家的鞋底都要留著賣錢的。有過兩三次收穫之後,就再也覓不到鞋底的蹤影了。我陷入鬱悶之中,繞著單位的那棟大樓走來走去。到處都是那些久違了的玻璃片閃閃爍爍,但是它們不再吸引我的眼球了,現在我眼裡只有塑膠。塑膠在哪裡呢?這夢的道具藏在什麼地方呢?那一天我沒有找到塑膠,卻意外地找到了一塊舊銅,那是門的把手的一部分,足有二兩!它就躺在長著野草的泥巴地裡,它幾乎不像真實的銅。真是工夫不負有心人啊。我的手發抖了。我後來得到了5毛多。撿過一次銅之後,對那些垃圾堆裡的金屬就特別敏感了,老覺得裡頭藏著奇蹟。於是一一翻看,然而總是失望。過不多久就隱隱約約聽到議論,說小偷偷單位的銅,被逮住了。那麼,我撿到的那一塊是不是贓物呢?萬一他們到廢品站去查可不得了啊。後來當然是沒有人去查,平安無事。賣了那次銅之後,對銅製品也特別關注起來。鄰居家有個小銅壺,總被我拿在手裡反覆看,深感那是特別珍貴的東西。後來又賣過一次塑膠鞋底,是在公共廚房的角落裡撿的,不知誰扔在那裡的。但那激動遠遠不如賣銅的那一次了。
那麼,我實現了自己的哪幾個夢想呢?我不記得了,那也不重要。實際上,我的夢想不在那裡,而在我那點石成金的,尋找的旅途之中。尋夢的人,嗅覺是多麼敏銳,目光是多麼明亮!他用熱血的沸騰,心的猛跳,一次次證實了夢想王國的存在。有夢,就會有道具,一切事物都可以成為夢的道具;有夢,就會有激情,尋找的操練會使得平凡的人趨向最高理想。其實,每個人的內心都隱藏著藝術的潛能,如果你不僅能保持,還能認識自己的潛能,並在理性的監護下有意識地發揮它,你就是一個藝術人。
靈動與滯重
我又被老師批評了,說我有“舊社會的殘餘落後思想”,不能和同學們搞好關係打成一片。啊,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我是很想做一個好學生的。在學校各式各樣的慶祝儀式上,我看見那些同齡人,也就是那些學生幹部們在飄動的紅旗下面表演,幼嫩的面龐莊嚴而又純真。我心中的激情一點也不亞於他們,不,也許我比他們更有激情,更有想象力。多年後的今天,那藍天下的白襯衫紅領巾,那咚咚的隊鼓聲仍然給我帶來異樣的感覺。但現實是冷酷的。我明白,老師對我的印象如一道萬丈深淵,永遠隔開了我和我追求的意境——藍天、白雲、紅旗、隊鼓,少年的美目,少女的身材。
邏輯似乎是這樣的:如果我想在藍天裡的紅旗下表演,想同那些美麗的少男少女並肩而立,我就必須同我周圍的人“搞關係”,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而以我的天性,是無論怎樣努力也難以同人“搞關係”,成為“大家庭”中的一員的。我也曾咬牙做過一些努力,但完全沒有什麼效果。於是終日處在惶惑裡頭,深感為人、生活的滯重。他們不會注意到我,我也無法同任何人拉關係,我只能是我,一個在老師眼裡激不起她的興趣的灰色小孩。我漸漸明白,那種意境離我越來越遠了。然而每當咚咚的隊鼓聲響起,我仍然是那樣地臉紅心跳,我的雙眼貪婪地緊盯那些美好的人形,那些耀眼的白襯衫。
我漸漸成長,是非觀念漸漸改變,但我的焦慮仍在延續著。我想做一個同“我”完全不同的人,一個比“我”更高尚、更好的人。我幻想著阿霞的金髮,達吉亞娜的白裙,我將那個不存在的“我”寄託在這些化身的身上。然而,我居然越來越庸俗,越來越不可救藥了。我自私,而且有時有點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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