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4 頁)
她發現“前夫”確如我所預言,又有了“新的女人”。
拒絕xing愛的丈夫
玲說,為了避免自己的信件被我忽視,她才選擇打電報給我。
玲確實成功地引起了我的重視,收到電報後,我立即按著上面的傳呼號呼了這個自稱“處於生死關頭”的女孩子。
玲打長途過來,談了兩個多小時。
玲稱結婚之初,她與丈夫的性關係還比較正常,一個月莋愛一兩次(我沒有告訴她,對於新婚夫妻來說,這也不太正常。)。但是自從懷孕之後,丈夫就再也不碰她了,甚至不願意與她同床共枕。如今,孩子已經四歲了,丈夫再也沒有同她做過愛,也就是說,她已經五年沒有性生活了。
玲稱自己很渴望性生活。她多次主動要求同丈夫過性生活,但丈夫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被她纏得實在緊了,便好像是要做了,但總是做不成。“因為他的生理變化不行”,玲這樣說。但她又告訴我,她幾次看到丈夫一個人偷偷手淫,所以他實際上勃起的能力沒有絲毫問題,只是同她莋愛的時候就不行了。
玲這時便看到了我那本關於同性戀的書,她懷疑丈夫是同性戀者。她特意去試探,有幾次甚至直截了當地問丈夫是不是同性戀者,丈夫的回答是否定的。
玲問我,她的丈夫是怎麼回事,她應該怎麼辦。
我說我必須知道得更多。於是,玲便不斷回答我的問題。我進一步得知:玲確信丈夫沒有其他女人;玲也無法確證丈夫有同性性夥伴;玲與丈夫的感情從一開始就沒有深刻的感覺;丈夫的父親是玲所在單位的最高領導,那個領導很喜歡玲,撮合了這樁婚姻。婚後兩人也時常吵架,玲感覺自己從來就沒有走進丈夫的內心世界,而丈夫對她也毫不關心。
我當天給玲的回答是:夫妻間的性生活失諧,責任絕不會只在一方。玲有責任再進行一些具體的努力,喚起丈夫的性慾求。我同時給了她一些具體的建議。玲答應去試試。
那之後,每隔幾天玲便會打電話過來,告訴我她的努力一直失敗。我建議她應該約丈夫一同去看性心理醫生,並且將陳仲舜教授的電話給了她。玲後來同陳教授通了電話,但她無法說服丈夫同去看醫生。這樣,她單方面的努力無法得到配合。
約四個月後,我對她做出了離婚的建議。
我的理由如下:
1。 玲的丈夫是否是同性戀者,與此事無關,所以,這個問題我們可以不必考慮。但在正常情況下,夫妻五年間沒有性生活是極不正常的,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婚姻也都是需要認真對待的了。畢竟,婚姻中任何一方都有獲得性生活的權利,這權利不應該因為莫須有的理由被剝奪。
2。 玲只有二十九歲,她的丈夫也只有三十歲,卻已經五年沒有性生活了,而且也看不到未來的希望,這對身體健康是極為有害的。而且玲已在陳教授和我的指導下做了能做的各種努力,但還是無法影響她的丈夫,玲有一生都無xing愛的可能性。
3。 我曾建議玲透過婚外xing愛進行補償。玲堅拒,說以她的觀念無法接受。所以,玲如果想重獲xing愛,只有離婚這一條路了。
4。 即使有這麼多條理由,如果玲與丈夫的感情很好,這婚姻也還有維繫的可能,但他們的情感也從來就沒有深刻過,此後更會因為性的不和諧而一步步惡化。
後來我瞭解到,陳教授給玲的建議,同我不謀而合。
玲在半年後離了婚,那天她打電話給我,讓我祝賀她“獲得了自由”。
博士妻子與碩士丈夫
他們是讀碩士時的同學,一個是一米七二的美人,一個是全校有名的俊男。畢業後,丈夫留在大學任教,妻子又考取了博士。結婚僅僅半年,兩個人聚少離多。
這種知識背景的人是不太可能向陌生人進行諮詢的,事實上,是那位博士妻子對自己的一位密友傾訴苦衷,而她這密友又是我一位很熟絡的讀者,便轉而向我尋求幫助了。
→虹→橋→書→吧→。
第3節:告別離婚(3)
問題是由妻子提出來的。她認為丈夫不思進取,工作後不鑽研業務,反而熱衷於賭博,經常是一夜一夜地在外面打牌。
更進一步,她發現丈夫同比他年長二十多歲的校長夫人關係不清不楚。那位校長夫人是有名的“開放女人”,有很多“小弟弟”。憑著女人的直覺,博士妻子確認了他們之間的關係,併成功地進行了一次“捉姦”。那位校長夫人竟理直氣壯,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