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也就對我有些特別的關照。他對我講一些拳術,我非常感興趣,決定跟他一起學。開始是師徒關係,他教我學都很認真,沒想到後來關係發生了變化,使我在一夜之間成了別人的第三者。當時也知道和他在一起不應該,而且我上學時就很不喜歡第三者這一角色,可我抵擋不住情感的誘惑。他對我很好,關心我,體貼我,連我去趕車都總要千叮萬囑不要打瞌睡,不要掉東西等。我們在一起很開心,很快活。他對我說,他與他愛人沒有感情,要與她離婚後娶我為妻。但當時我對結婚這一概念很模糊,所以我沒有強求他半點。後來,我男友發現後,就在社會上大造輿論,又加之主任的愛人知曉後,到校來大吵大鬧。我在街上走時,大有“破帽遮顏過鬧市”之勢,我一個剛從學校出來工作的女孩子挺住了,現在想起那種氛圍真讓人後怕。當時,局勢搞得很僵,他要去殺他老婆,殺我的男友,我都一一阻攔、勸告。領導們也輪番審查我們。就在這年暑假,我們私奔到涼山,準備不再回去。後來在他朋友勸說下,我們準備採取正當手段解決好問題。回來以後,他接到了調令,到另一個鄉鎮接受工作安排,後來被安排在一個村小,離我所在的村小有一小時多的路程,但我們仍保持著聯絡。後來他離了婚,我們結了婚,生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今年七歲,已上完小學三年級了。按理說我的故事本該結束了,但命運之神沒讓我停止而讓我還要把故事寫下去。
我們結婚剛滿十年,在這些日子裡,我們擁有許多歡樂,也有一些悲傷。悲傷主要來自我們的性格有別,喜好有分。他面子思想重,也很小氣,而後又變得多疑。結婚之初,他對我很好,真如同大哥哥照顧小妹妹一樣。後來我慢慢地感覺到他很小氣,有時因一句玩笑話也會引起我們間的不快。我是一個活潑好動又愛好文體活動的姑娘,我與他結婚後,學校又把我調回中心校任團支部書記,經常組織老師們搞活動,有時也組織舞會。有一次我們開展了一次交誼舞會,他聽說我要去跳舞就如坐針氈,等我去了回來,他已喝了一瓶白酒,一場吵鬧之後便是拳腳相交。自那次以後,我精神上有了壓力,不能放鬆地讓自己開心,就是出門也得儘快回家,否則,就得看臉色。唉!我身心都不自由了。結婚十年了,只有這一次才是自由自在地一個人獨自回老家,大喘了一口氣,一身輕鬆自在,也才有機會給您聊這些。其實,他對我還是挺好的。問他為什麼這樣對我,他說他是愛我,怕失去我,是這樣嗎?但他這樣做使我更迫切地希望有自由。
1994年秋,我們雙雙都調到了一所離市區更近的學校。這時,他的疑心更是一天天加重,甚至連區作協吸收我為會員時發來的信,他都懷疑是我去跳舞時認識了某人,或是某人介紹我的。其實我也不知是誰推舉了我,最後我猜想是區工會主席,她知道我經歷坎坷,認為我能寫點什麼。本來,我一直都想寫,就是不知從何下筆,因此至今也未曾發表什麼文章。在1996年的一天,我搭了我校後勤主任的摩托車去自貢辦了點事,回家後我如實告訴了他。他很不滿意,就猜疑我。我也很生氣,就把這事又告訴了那位主任,他就很過意不去,試圖安慰我。在交談中,我發現他生性豪爽,開朗大方,待人誠懇。和他一起是我結婚後第一次單獨與男性交談家事,跟我的感覺像耍朋友一樣,有一種害羞和躁動的感覺。特別是他多情的眼神讓我難以忘懷,我開始喜歡上他了。他長我九歲,但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輕鬆愉快,沒有壓抑感,在他面前我可以隨便說,他也不會生氣,人也很風趣。我愛他,但我並沒有與他成家的慾望,因為他是有婦之夫,我也是有夫之婦。於是我們共同約定就做情人。後來,我老公知道我們的一些事了,吵鬧一番之後也沒什麼大礙。到如今他只以為我們已經斷了關係。其實,我們沒有,大家都過得很愉快!有時也想斷了,可想斷也斷不了,我總也忘不了他那種對我所特有的眼神。
→虹→橋→書→吧→。
第11節:告別離婚(11)
方剛點評
男人對妻子的猜疑,實則基於自卑,也因為他明白,心靈的自由性並不會因為換了一種關係而改變,有過外遇經歷的人,重複這種經歷的比率遠遠大於從沒有過此類經歷的人。妻子也確實紅杏出牆了,男人的“警惕”便被證實不是過慮。男人總是需要為婚姻付出代價,在這一點上並不比女人為弱。我們該給男人和女人同樣的關懷了!
三個離婚男人的故事
通常情況下,如果確認一樁婚姻是註定會破碎的,我總會建議當事人儘早結束這婚姻,所謂長痛不如短痛,我們需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