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韋振天說,高中時,楊豔是學校的校花,她比林志玲還要漂亮,讓所有的男生都暗戀她,他一直覬覦她的美貌。高三最後一個學期,為了得到她,有一天,他利用他是班長的權力,將她騙到家裡,那一天,他知道父母回老家看望爺爺。家裡沒有一個人,那是得到她的最好時候,所以她一進家家,他關上門迫不及待的*了她。事後他非常的後悔和害怕,擔心她會去報案,這樣的話,他的一生真的全毀了。可是出乎意外,事後她沒有舉報他,這個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高中生涯就這樣過去。
後來,他考上了復旦大學,而她,卻名落孫山,然後消失,再也沒有人可以找到她。
大學畢業以後,他跟著被派到南方綠城做官的父親進入政府部門上班,茫茫的人海中,卻再一次遇見她。她告訴他,她被他*以後,心靈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學習從此一落千丈,為什麼她沒有舉報他,因為那時她也是真心喜歡他的。她的話卻讓他如雷轟頂,痛悔不已,既然他們倆是相愛的,為什麼我還要設局*她,真是上蒼作弄人,讓他犯了如此大的罪惡。
後來我們還是和好,重新相愛了,畢竟遲來的感情也是美好的。那時,我們真是度過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時光。可是好景不長,我開始懷疑她,她的行蹤太神秘了,我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可是非常有錢的樣子,我也不知道她多有錢,她說想買汽車,馬上就去買了一部二十多萬的轎車,這讓我很震驚,我問她,錢從那裡來,她說做生意,可我不信,因為我從來沒有看見她開什麼公司。後來,我暗自調查,終於知道,她是做雞的,就是*,原來她所說的做生意,就是自己的皮肉生意。當我知道所有的那一切,內心充滿了對她的痛恨,為了她,我冷淡了我的妻子,可是我竟然是和一個萬人騎的*搞在一起,如果這一切傳出去,我的名聲和前程都得毀掉。
所以,我必須殺了她,可能我內心痛恨她是做*吧,我愛她,可是絕對不能忍受她的職業,既然如此,不如讓她的一切都消失吧,我有妻子和兒子,我再也不能繼續這樣下去,我捨不得離開她,她也不讓我離開她,她曾說,我是她下半輩子的依靠,我只有自行做一個了斷,可是我是真心愛她,她是我的初戀,我無法捨棄她,除非她真正的消失。
7、鐵證如山
7、鐵證如山
隨後,法醫那裡傳來令人振奮的訊息,現場取證的保險套裡面的精子與韋振天的DNA完全一致。另外一個證物紙巾上留下細胞屑,不是韋振天,也就是說,那團用過的紙巾不是他使用的,難道他還有同謀?
劉淘再一次的提審韋振天,韋振天堅持說,是自己獨自一個人殺死楊豔,然後焚燒滅跡。
劉淘突然問他:“那一天,你作案穿什麼衣服?”
韋振天愣了一下,想了一會才回答:“黑色風衣。”
“衣服你藏在那裡?”
韋振天頓時茫然失措,語無倫次:“衣服,是我的黑色風衣,我放在那裡呢?對不起,警官,我忘記了,真的忘記,我沒有任何的印象了。”
劉淘問他:“你放入汽車一起燒了嗎?”
韋振天又想了好久才說:“絕對沒有燒,我記得是,我還穿著黑色的風衣打著火機。”
黑色風衣的下落讓劉淘也很疑惑,隨後他和同事搜查韋振天的家裡,也沒有發現黑色的風衣。
還有韋振天的老婆證明,案發當夜,韋振天一直呆在家裡休息,可是他們是直屬親屬關係,該證明可以視為無效。
這微不足道的細節不影響案情的真相大白,殺人焚屍縱火大案基本可以蓋棺定論。案件如此輕易地告破,順利的結案。這讓隨後的總結會議上的大夥喜形於色,這一次重大的命案的順利偵破,他們又可以立了一個大功。
會議上唯有劉淘緊鎖眉頭,太多的疑點讓他懷疑這個命案結果的真實性,他發言說:“根據對*楊豔家的搜查,我曾經發現一箇舊錢包裡面夾著的一張儲蓄卡通存通知單,隨後去銀行查詢,楊豔的這個賬號裡面的一百多萬的存款在案發之後的那一天,被從容的轉走。”
大夥沉默了,他們知道這個疑惑的背後意味著什麼,罪犯不完全是情殺而是蓄意謀財害命。
可是一方面韋振天因情生怨殺死*,並且焚燒屍體的事實鐵證如山。一方面劉淘他們對他的進一步詢問和追查確認,韋振天對*真正擁有的財富一無所知,更不知道她有多少存款。而且劉淘他們對楊豔使用的手機號碼的詳細話單進行分析時,已經確認他有重大嫌疑,早已派專人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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