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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最後都以失敗告終,不得不無奈地接受了這個現實,乖乖向涿鹿商社買糧種。
這一點崇禎也很清楚,起初他不覺得這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能保證高產豐收,就能解決大明的問題,那麼讓商家賺些錢糧也是理所應當之事。
這一回才知道被卡住了脖子,要是沒了這些神奇的種子,來年整個帝國都將面臨絕收的危險,即便還有些存糧,但維持不了多久。
就算還能將原來的老式糧種找出來種上,可吃慣了燕窩,誰還咽得下米糠,再說了,糧食因此大幅減產也會使帝國重又面臨饑民遍地,流民鬧事的困頓境地。
最終,涿鹿商社和大明朝廷在邊境之地選了個地方,坐下來談判。
這時的涿鹿商社已經不是崇禎四年的涿鹿商社了,在覆滅建奴之後,為了進一步擴張糧種的生意,特別是針對南方的稻種,需要周承允的人脈幫忙,志文主動將涿鹿工會的事務全部併入了商社。
自此,涿鹿商社成了一個集毛紡、青鹽、獸藥、糧種等壟斷性生意於一體的龐然大物,麾下還有蒙古各部落和不少傭兵團充當打手,是一個既能經商,又能動武的怪獸。
當然了,周承允的股份比例相應下降,被稀釋不少,不過即便如此,他也覺得是沾了好大便宜。
雙方在邊境你來我往地打太極,花了整整一個月的工夫,最終達成了如下協議。
大明的戶部和崇禎的內庫,各出一百萬兩現銀,合佔涿鹿商社的三成股份,其餘七成,周承允獨佔兩成,剩下的五成股份,由志文替兄弟們代管。
這個便宜明廷可是佔大了,要知道,涿鹿商社現今根本不缺錢,區區兩百萬現銀別說三成股份,就是一成股份都不可能買到,這完全是看在大明朝廷的面子上,為了讓涿鹿商社堂而皇之地走到明處,不受打壓而做出的讓步。
有讓步自然就得有收穫,宋獻策以涿鹿商社代表的身份,成為最年輕的內閣大臣,以保障涿鹿商社的利益,並且今後歷任內閣,必須保證有一個涿鹿商社指定的代表在其中,首輔、次輔可以不做,但是不能沒有。
這是涿鹿商社在政治上獲得的最大成就,除此之外,宣大總督和下屬三鎮的總兵,其任命需經涿鹿商社首肯。
其實談判一開始,涿鹿提出的條件是要插手九鎮總兵的,明廷無論如何不肯答應,最後各讓一步,涿鹿商社獲得了宣大總督及其下屬三鎮總兵的任免權。
關內的利益就是這些了,在關外,除卻遼東已經建成的努爾幹都司,涿鹿商社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各部不論是臺吉也好,可汗也罷,均需獲得涿鹿商社的首肯,朝廷才會冊封,林丹汗一脈的繼承人,還有其下的三大丞相,同樣由涿鹿選定後,報明廷批覆。
至於傭兵團什麼的,雙方都沒有提,預設了這是商社麾下的武裝力量。
自此,涿鹿商社成了後世英、荷等國曾經出現過的東印度公司一般的存在,在塞外的大片區域,代大明行駛行政、司法等權力,以商貿為本,以傭兵和各部落為武裝力量,震懾不服。
其實這麼一看,志文他們在明廷身上佔的便宜也很大,在塞外是獨立王國一般的存在,關內還有自己的代言人,他本以為要崇禎答應不太容易,畢竟涿鹿商社在塞外的力量過於強大,有威脅大明的能力,沒想到居然很順利。
看來糧種的供應是終極大殺器,逼得崇禎也不得不低頭。
不過志文也並不是一味用強,他效仿後世的公司成立董事會,根據股份的多少決定各方的董事人員,朝廷除了分紅,還可以參與涿鹿商社的決策,這恐怕也是崇禎願意答應的原因之一。
另外,志文在關內的權力要求看似不小,但也表明了涿鹿商社沒有更進一步的打算,反而讓崇禎放了心。
儘管涿鹿一系在塞外過於強大,對明廷也不是沒有好處,自此北方的邊釁可以說完全消失了,大明的財力物力,可以用在其他地方,比如東南沿海。
卻說小英聽了王書芸的話,癟了癟嘴,“知道啦,咱們涿鹿商社現在家大業大,需得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才能讓商社蒸蒸日上。。。”
還要繼續背下去,志文苦笑著打斷了,“好了好了,小英,這是咱們北上前,我在商社講的話,你背下來作甚?”
小英吐吐舌頭,“沒什麼,就覺得這些話說得挺好,以後我跟人說話,也可以這樣振振有辭豈不是好。”
“說話想要振振有辭,還是多看幾本書才行,小英。”王書芸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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