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靈驚神
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逆靈驚神 > 第281部分

第281部分(第3/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夭壽了,我在遊戲養了個修真女友網球鬼才:我的打法有億點點強星鐵:小判官身邊的傀儡師eva:從龍族歸來的碇真嗣輻射海求生,從小木筏到黑珍珠號HP就你叫伏地魔?黑魔王?這也不夠黑啊區區如懿,打就打了港片:拿王炸開局,專嚯嚯女神第五人格:各自安好火影:從百分百完美虛化開始!入住黃金庭院後,愛莉拉我直播女扮男裝後,我被校花瘋狂表白風流短跑之神時空中的深情魯魯修凌駕於諸天凹凸世界:雷震之女網遊之熟女陪我上青雲穿越戀歌:上官與夏侯【HP】布萊克家族莫名其妙的異世界冒險

第五六五章 初窺門徑,萬靈天劫

修仙畫符之人,時常念及煉製靈符一說,不過皆是混淆視聽。修仙界中,時常聽靈符師煉製靈符,不過實則是畫,而非真正的煉製。

葉磊曾經在靈符堂的一本古籍《古符誌異》中推敲得出,所謂的煉製靈符與畫符大大不同,平常靈符師畫符,所需之物必須有三:一是符筆,品階越高、功能越強大的符筆效果愈佳,青龍和蟒尾符筆便是例子;二是符墨,一些特殊的靈符所需符墨的材料格外稀有,或者為所未聞,所以有些靈符只是存在於歷史中,到底存在與否還有待推敲;三是符紙,符紙的品階直接決定了靈符的品階,想那中品符紙,其價格往往是低階符紙的百倍之多。

綜合以上三個因素,畫符者只要擁有這三樣東西,熟稔畫符之術,依然有很大的失敗率,待到筆走游龍,將天地之道彙集於符紙之上,一張新的靈符便由此產生,附和不同屬性靈氣的靈符,作為修士的輔助手段,不但可以攻擊和防禦,更有類似於傳送靈符這般的效用,相比於法器,更俱靈活性,唯一的缺點就是隻能使用一次,是真真切切的消耗品。所以很多修士,情願多花點錢買件好的法器,也不願浪費在這消耗品之上。

由此,低階靈符乃是修士最常使用,中品靈符次之,對於那些高階靈符,若非保命,幾乎沒有修士會把錢財浪費到這上面,修仙界如此,魔界更甚。

但是煉製靈符與畫符決然不同,《古符誌異》曾有這麼一段話,“靈符煉製者,溝通天地只能,以薄紙為媒介,乃長存之靈泉,生生不息。”當初葉磊成功畫出了冰蓮萬里符,與其說是畫,不如說是煉製,按照道理來講,冰蓮萬里符乃是上古靈符,其品質絕非上品可以比擬,甚至可以稱之為極品或者超極品靈符,如果按照符紙的一般定義,時間根本不存在如此高階的媒介。

如果葉磊記得沒錯,那冰蓮萬里符僅僅用中品符紙便書寫出來,可見一旦上升一個檔次,符紙已經不再重要,就如《古符誌異》中所講,“以薄紙為媒介”,恐怕就算不是符紙,亦能成形。

當然,符紙作為專門畫符的媒介,效果絕對比普通的宣紙要好的多。

萬靈符之來,亦是《古符誌異》中所載,其煉製過程,無異於修士修煉一門精妙的法門,與那尋常靈符絕非同等效用,現在葉磊為了掩飾自己的身份,畫出的隱氣符,頂多可以維持四十八個時辰,一旦到了時間,這隱氣符的效用便會完全消失,為此當時葉磊主要畫的就是這隱氣符。按照一般的道理,普通靈符的時間絕對比這少的多,只是葉磊有所鑽研,將靈符進行了改進。

單憑字面上來看,煉製過程等同於修煉法門,所以此符一旦煉製成功,就等於獲得了一種法門,而非消耗品,可隨靈符師隨意操控,如此一來,靈符的煉製,已經超過一般靈符效應的範疇,不過葉磊隱隱有種感覺,現在修士所窺探的靈符之道,只是冰山的一角,就算是上古符王,也只能算是初窺門徑。

特別是在匯通符店見到的那枚廢符,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看法,在上古時期,或者說是上古之前,靈符之道早就大放異彩,只是不過知道是何原因,竟然沒落。

所以葉磊從來沒有煉製過靈符,這萬靈符的煉製也是僅憑《古符誌異》的隻言片語,此時材料符筆皆在,葉磊卻遲遲不敢下筆,一直冷靜的他,也不禁心中打鼓,若是煉製失敗,一直使用隱氣符,就算自己的靈符夠用,也難保不被魔界的大能之輩發現。

更何況,那金絲城乃是魔煞郡的主城,其中達到修魔中期的魔人不再少數,並且絕對有達到修魔後期之人。

空白的符紙安靜的躺在書案之上,如果仔細觀察,可以發現紫龍符筆竟然微微跳動,其筆端的螢石彷佛已經感受到了靈符師的內心,這次的畫符絕非一般,如果說平日裡都是小打小鬧,這次卻要真刀真槍,稍一閃失,材料浪費不說,甚至有可能走火入魔,雖然葉磊從來沒有試過,但是隱隱的有此感覺,這是靈符師對將畫之符的預感。

“溝通天地,屬性雜糅,其實萬般靈氣,皆是天地乾坤中的能量源頭。”少年閉目沉思,在黑暗中突然閃現出一個光點,只要沿著這道光點,好像就能找到問題的關鍵。

而就在此時,他手中的紫龍符筆竟然發出一聲低吟,沒等葉磊落筆,那跳動的符墨竟然自動被青龍符筆吸收,一筆下去,腦海中好像出現了一隻巨大的漩渦,葉磊只覺頭痛欲裂,趕緊使用法門,將符筆停住。

再往下看,那厚厚的一打符紙,竟然全部爆裂,化為塵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四個大佬弟弟送我去上幼兒園修神時代異界鬼道毒帝巔峰【鳳語】失落的圖騰憂然-與籃球明星的愛情攻守(出版)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