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4/4 頁)
了之後摁了擴音鍵。
“嘟嘟”幾聲後,段延慶的蛙鳴聲清楚地傳了過來。
所有人這時都不再言語,全部小心翼翼地望著桌子上那部電話。
“段總,我尊重你,希望你能說句公道話,你的手下動手打了我……”我本指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讓打人這個鐵一般的事實呈現在這個警察的眼前。
沒想到,段延慶這龜兒子立刻語氣冰冷地打斷我的話:“我沒看見有人打你。”
龜兒子鳥語的殺傷力比那一拳狠得多,差點讓我氣絕身亡。
媽的,蛇鼠一窩。看來在開會期間早已安排好了對外的口徑,甚至這王八蛋警察故意給這些鳥人時間,讓他們串供。靠!
“你們兩人的筆錄對事件過程敘述得不一樣,一個說打了,一個只是說推搡,現場又沒有能做出可觀描述的證人……”
“警官同志,我身上的血算不算物證?”我反問道。
“小夥子,我說你有完沒完?”警察不耐煩地衝我道。
“行,我不說話,聽您的。”我笑了笑,把身子滑下,往後倒在椅子上。
整個過程中,打人者李鋒靜靜地坐在一旁,一言不發。
警察接著說:“這事算是民事糾紛,我第一次調解,我問你,”警察轉過臉對著我道,“他道歉你能接受嗎?”
“我不接受他就不道歉了?”我反問,“他道不道歉跟我接不接受是不是有個先後順序?”
警察猶豫了一下說:“那你要求什麼條件?”
我:“很簡單,第一,道歉我可以接受,但不是這個場合,今天有多少人見到我被打,我就需要多少人看到他道歉。”
警察又問:“還有呢?”
我:“第二,我的傷不知嚴不嚴重,我回頭要去醫院查,檢查費什麼的不該我出吧?”
警察道:“你可以檢查,我也支援你去檢查,但你要知道,你不能隨便查。你可以去抽血啦、CT啦、B超啦什麼的,哪怕你全身體檢都沒問題,但要是檢查出來沒什麼問題或者不是因這次衝突引起的,這些費用還得你個人出。”
我挑釁似的笑道:“我當然得查,我命雖賤可那也是條命是吧?當然,檢查費這點小錢我也能出得起。”
警察又轉過臉問那個陪同李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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