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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辛辛苦苦付出了一年心血的5合同段駐地辦,已不再是當初蔚藍、碧綠的天地了。黎明等人已將他的工作徹底否定,連最規範的、大檢查時名列第一的、無人提得出意見來的內業也被罵得一塌糊塗。記載有有些人一些不光彩事的最後一本監理日記找不到了。他的監理日記,曾被業主稱為“南大線上最漂亮的監理日記”。
當然,後面的工作的確有些問題。那是總監等人不支援、不配合,甚至故意設陷阱造成的。上樑不正下樑歪,獨獨一根中梁怎麼撐啊!對這些,於果早就不滿,但無能為力。
最擔心的是,水電S局會利用監理人員變動留下的漏洞,將原來驗收定為不合格的或者子虛烏有的專案說成是沒有資料,後面的監理由於不瞭解“補”了驗收資料。業主要求監理人員固定,可是總監卻頻繁更動人員,故意留下漏洞。
5B合同段,路基工程除K66+100蓋板涵外,都完工了。混凝土路面段級配碎石層已鋪完,水穩層施工了一部分,混凝土面層剛開始澆築。
在這裡,還有鄭副總監、老周工,以及幾天後來到的老陳工。老周原是搞水電站、公路、工民建施工的。老陳原是搞土工的,他主動請教,很快適應了混凝土路面的監理工作。他們知識面寬,實踐經驗豐富,協調能力強,工作主動,辦事公正。在南大線最後三個月裡,大家一直配合得很好。
眾矢矢了
5B合同段駐地辦的工作在鄭副總監的帶領下,憑著鄭副總監與水電F局劉經理之間良好的關係,外業工作一直不錯,但是管理不規範。不象4、5合同段那樣,要求每個部位、每道工序都要驗收,驗收前需準備好資料,驗收後立即簽字,需要回來補圖的簽字一般也不會過夜。
2002年1月23日,鄭副總監離開大灣到老山水電站工地任總監。駐地辦無人負責,加上長期以來沉澱下來的問題,終於發生了一起重大質量事故。
混凝土路面級配碎石層、水穩層僅僅測了彎沉值和壓實度,高程、平整度從未驗收過。在現場,於果見到大部分路段級配碎石層、水穩層鋪厚了,在澆混凝土面層前不得不打掉。造成了人力、裝置、材料驚人的浪費,影響路面質量和工期。於果和駐地辦其他同志為此痛心,可鄭副總監卻不準管。鄭副總監走後,考慮到已在整理路基內業資料,於果多次口頭要求,驗收前必須準備好資料,以便立即簽字,實現資料一步到位。但得不到響應,與S局聞風而動的作風形成了鮮明對比。
1月27日,K64+700~K64+900段右側水穩層也在未通知監理驗收級配碎石層的情況下施工了。施工時不封閉,照樣通行車輛;用推土機攤鋪嚴重擾動級配碎石層;不灑水養護。於果當即簽發了監理工程師指令,無效!罰款2000元,還是無效。這是怎麼啦?這裡對監理工程師指令麻木到如此的程度!
1月29日下午2點多,駐地辦三人巡視現場,又發現K65+330~K65+400段左側部分級配碎石層高出10cm,竟照樣施工水穩層!現場口頭要求停工、剷除正在施工的水穩層、鑿除級配碎石層高出部分、經驗收後再施工。3時正,返回時發現未停工處理。於果他們立即回到駐地辦,簽發了239號監理工程師指令:
監理工程師現場巡視時發現,K65+330~K65+400段左側水穩層在部分級配碎石層高出10cm左右的情況下施工。現要求立即停工、剷除正在施工的水穩層、鑿除級配碎石層高出部分、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後方可繼續施工。
監理工程師還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質檢驗收程式辦事。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簽字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視為不合格工程,不予計量、支付,並視情節按業主要求予以處罰。
指令於下午3時25分送達水電F局。下午5時正,他們3人再次到現場察看,發現仍未停工。立即以“拒不執行239號監理工程師指令”為由罰款一萬元,立即送達F局質保部。下午7點30分,在現場看到,監理方面所有措施都無效。
經楊副總監與水電F局電話交涉,劉經理同意執行239號監理工程師指令。但一萬元的罰款暫停執行。
2月4日下午8時,他們發現K65+330以下路段在未驗收級配碎石層的情況下,水穩層基本上施工完畢,平整度、壓實度極差。當晚向黎總監做了彙報。
2月6日,黎總監到現場,初步查明:K65+610~K65+730段水穩層存在級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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