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4 頁)
用單據總額是15288.20元,大多數是一些飯店的招待費單據,還有一些購買物品的單據,上邊都註明招待誰誰,買的東西送給了誰。小秦一個勁的說:“這是劉所長讓我這麼做的,不讓我走糧所的賬的。”我這時候,徹底明白了劉所長為何經常招待客人卻很少見他在糧所裡報銷招待費的奇怪現象。我忽然發現,小秦好可憐,看他淚眼汪汪的樣子,我倒覺得他也是一位受害者了,把他平日裡給我的白眼都忘的一乾二淨了。兩位科長把這些賬拿進了辦公室,和劉副局長彙報去了。我安慰了小秦幾句,就回到了大夥中間。這時候,有人開始猜到了什麼,在那裡竊竊私語。看見我回來,有人就過來問我:“是什麼事啊?”我說:“核對了一下賬務,具體的我也不很清楚。”他們很失望的搖了搖頭。
一直到中午12點半,呂科長出來把副所長曹明山叫到辦公室。過了有十多分鐘,曹副所長出來,讓大家都到會議室集合,等著開會。不一會兒,糧所的二十多名職工都到齊了。大家剛一坐好,劉副局長,李科長,呂科長,劉所長和曹副所長依次進入會議室,我看見劉所長象是一隻鬥敗的公雞,無精打采,沒了往日的氣度了。劉副局長要講話了。會議室裡鴉雀無聲,不知誰把椅子挪動了一下,發出了很刺耳的聲音,惹的大家為他捏了一把汗。
劉副局長乾咳一聲,看了會議室裡的人們,說話了:“同志們,今天耽誤一下大家的時間開個會。會的主要內容是關於西河鄉糧管所主要領導的有關錯誤問題的處理。在前段時間,縣局接到群眾舉報,說我們西河鄉糧管所主要領導私設小金庫,有違法亂紀行為。接報後,縣局領導非常重視,徐局長要求一定要查辦,如確有此事,一定嚴加處理。今天,我代表縣局黨組紀檢組和審計財會一起來調查處理此事。透過詢問有關人員和對有關賬務的核對,情況已基本查明。”說到這裡,劉副局長喝了一口水,潤了一下嗓子:“從1983年的下半年到去年的上半年,西河鄉糧管所把已經縣局批准同意作為扶貧週轉金的部分村的糧食預購定金收了回來,共計36800元,這部分錢按規定應該上交縣局,但西河鄉糧管所所長劉金善卻指使出納員秦波將這部分資金藏匿起來,私設小金庫,用於吃喝招待,到今天為止,已花費了15288.20元。”我看到大家聽到這裡,都瞪大了眼睛,有點不大相信卻又恍然大悟的感覺。劉副局長還在說著:“儘管這些費用主要用於糧管所的業務工作的開展,但這是嚴重的違法亂紀,所以,必需要嚴加處理。經過我們三人研究,並請示徐局長的同意,縣局決定做出如下處理:……”大家都在屏住呼吸,空氣好象凝固了。
“鑑於劉金善同志在這次違法亂紀行為中負有主要責任,應予嚴處,但考慮到該同志在糧食部門工作多年,且此次事發後,能主動配合縣局的調查,態度較好,縣局黨組決定,撤消劉金善同志的西河鄉糧管所所長的職務,隨後將建議西河鄉黨委免去其西河鄉糧管所黨支部書記一職,縣局認為劉金善同志不宜繼續留在西河鄉糧管所工作,決定調其到城關糧管所工作,按一般人員安排工作。出納員秦波在此次事件中負有次要責任,但考慮其是受所長的安排,且能主動配合縣局的調查,態度較好,縣局決定從輕處罰,將其調至縣麵粉廠工作,不再從事財會工作。”聽到這裡,會議室裡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我不知怎麼了,有兩行熱淚從我的眼裡流了出來。劉副局長繼續說:“從現在開始,西河鄉糧管所的工作由曹明山同志負責,希望曹所長和大家團結一致,努力幹好工作,爭取讓西河鄉糧管所的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這時,會議室裡再一次響起了掌聲。最後,劉副局長又提出了一些要求,大意是一定要接受教訓,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好好工作,不要再犯同類的錯誤。他說完了,李科長補充了一句:“希望受處理的兩位同志一定要接受教訓,切不可再犯其他的錯誤了,犯了錯誤要從自身找原因,不要怨天尤人,怪罪他人。”隨後,曹所長表了態,表示一定不會辜負領導和同志們的期望,一定帶領大家把工作幹好。會議到此結束。劉副局長他們也沒留下吃飯,就回縣城裡了。就這樣,我和劉所長的矛盾以我的勝利而告終,我覺得我做了一件無愧於一個財會工作者的工作。我認為,和不良行為鬥爭不是沒有啥難的嗎?你看,就這麼快的解決了。可是,我心中也還是有點納悶的,那出納小秦名義上是受到了處理,可實際上呢?劉副局長不是和劉所長關係很好嗎?這一次為何如此的鐵面無私,一點情面不給他留呢?而這些疑問,一直到幾年後,我才找到了答案,而此時,我正為我這次的我自認為我很勇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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