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手敏捷地閃開了。
他就說,你的腦袋裡,到底在想些什麼。
我不告訴他,我喜歡上他的好朋友小龍。
一直保留著那個呼機。他只呼過我一次。在去往上地的那條路上,我用公用電話亭的電話給他回電。他也是在一個公用電話亭。他說他挺好的,但是他說得很含糊。他沒有固定電話。他說了幾句話。他掛了電話。
第一部分 蝴蝶(2)
這樣,過去了6年,可能還多。
我再也沒有,沒有見到這個人,也沒有再聽到他呼我。
我曾經去找小龍,去問Z的訊息,小龍沒有他的聯絡方法。他的朋友,我認識兩個,我一個一個地去問了,但是他們都沒有他的聯絡方法。
那是最後一次,他呼我。他語焉不詳,他說他很好。
後來我做了一個樂隊,1999年的時候,我躊躇滿志。因為沒有人能夠像我這樣,用聲音自如地在生和死之間,癲狂和美之間,遊走。
我還不自信,但已經是天才的無師自通的主唱。
我其實有老師,就是我的愛情。
我惟一的亮光。
小龍說,唱歌只有一條,就是忘我。
()
我記得很牢,我一直這麼唱歌。
直到2000年春天,天氣還有些冷,小康在下面聽我唱歌。他當場作了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導致了他第一次戀愛的慘敗,和我後來無窮盡的損耗。
那時我穿白衣,牛仔褲,因為害羞,總是戴著帽子遮住臉龐。我還有些像男孩子。
小康,給我買了一個手機,13301050189。直到2003年10月,手機在小西天的一個蛋糕店,被小偷偷走。
那個晚上,我不肯回宿舍,跑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喘著氣,一聲不吭,睡了一個晚上。
話說回來,我有手機的時候,還一直用原來的呼機。我希望有一天Z回來找我。他會發現號碼沒有改變,我一直等他呼我。他會發現我的確沒有辜負他當時的期許。
那時候呼機已經不流行。呼叫費用從每年的300多,變為120。
然而Z一直沒有回來找我。他可能不知道我的樂隊。或者,他不知道,那個後來在圈子裡聲音異常尖利的樂隊主唱,就是當年唱民謠的我。
一直希望他回來,是因為想讓他看到,他當年的夢想,我親手實現。他一定會很欣慰。
但是他一直沒有回來找我。
今天晚上,很晚了,我突然想,他也許是死了。
因為,他如果活著,一定會回來找我。
小康呢?他從來不要來聽我的故事。我從來沒有對他講過去的故事。
做了辣椒炒雞蛋,辣椒太辣了。我吃著吃著,流了許多眼淚。
我以為我會忘記那個人的。
第一部分 閱歷
2004…1…17
我有一個好朋友,女的,認識很多年了。這個人呢,一直管我叫她的“好朋友”,偶爾管我借錢。從來沒有還的時候。我沒有錢的時候,管她借,她的臉就拉到了地上。前年她管我借了300元,說好了還,我說不要緊。去年,她說借了250元,我也懶得,只說不著急。今年,她在外地出差,手機沒有錢了,打個電話讓我給她充值,我傻呵呵就去給她買了卡。完了我要回家過年,想要些路費,找她還錢,她就開始硬賴了。我說你快兩年了,你總該還了吧。她於是說了很經典的話:為了200錢(她忘記是300元了),你連朋友都不認了。
牛逼。關鍵是,從來是她要認我做朋友,到我那裡蹭吃蹭了不少年頭。
我自己沒有長進,在身上錢很少的時候,總是借錢給她。
倒不是我仗義,而是臉皮太薄,所以她吃定我。
她陰魂不散地管我借錢那麼多年,從來沒有還過。
我後來想到,我這個人從來不找別人借錢,也很害怕別人借錢。估計從這類人那裡得來的心理陰影。
管我借錢的人,大部分是借錢不還的。這些人,大多還是北方人。大概是不計錢財的一種表現吧。
大概錢在他們眼裡,實在太不重要了。
只是可憐我們這些借錢給人的人,被借走了許多錢,自己生活都沒有顧上,還要背上一個小氣的惡名。
還有一些雜誌,從來不給稿費,到後來我記性不好,就忘記了,編輯於是也忘記。反正我很少拿到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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