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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也有八百,每天晚上喝著那些期望一夜成名的年輕人的酒,牛皮吹得海嘯山響,張嘴就一套一套的來,不是跟騰格爾喝過酒就是吃過王菲親手做的豬肘子,就差沒吃過那英的豆腐而已。
這些“製作人”大多窮得叮噹響,全身上下最值錢的就是口袋裡的名片。
圍子同樣被騙過好幾次酒喝,他卻仍舊樂此不疲,用他的話說,能用這頭銜騙人的,歸根到底,也算半個音樂人,同行之間請兩杯酒喝,不算什麼。
臺上的年輕人已經唱完,走下舞臺,四周掌聲響起,他唱得實在是不錯的,竇唯的味道十足,對得起這掌聲。
圍子給那中年人上煙,“怎麼樣,這小夥子不錯吧?”
中年人謝絕了,扶著眼鏡笑了笑,“你覺得他不錯在哪裡?”
“這街上能把竇唯唱到這程度的不多。”圍子的古銀ZIPPO在指間翻轉,叮聲開啟,火焰升起,為自己和蕭華上火。
中年人仰頭喝下一大杯啤酒,抹抹嘴巴,笑道:“他把竇唯的聲音借來了,自己的聲音卻扔掉了,不學著竇唯,他就該不知道怎麼唱歌了!”
圍子就笑了:“胡哥說得有道理!”
蕭華沒注意他們在說什麼,抬頭望向做成迴廊模樣的二樓,以前跟張君悅來的時候,她總是喜歡坐在那拐角的位置,他說,從那個位置居高臨下看下去,蕭華彈吉他的樣子比黃家駒還帥。
蕭華總是很堅決地反對這個說法,認定黃家駒無論如何都跟帥搭不上邊,說到這裡,張君悅就會扳起臉掐他的腰。
現在,張君悅不知道在哪裡,那位子上卻坐了人,白色的寬大T恤,瘦削的後背,長長的黑髮,是個女孩子。
蕭華正看著那位置發呆的時候,女孩卻驀然回過頭來,搖擺的燈光中也看不清樣子,那朦朧輪廓卻是說不出的動人,蕭華心裡倏然一顫。
冷不丁肩膀上被人重重拍了一掌,圍子的笑臉突然出現在眼前,“華子,想什麼呢?”
蕭華嚇了一跳,“什麼事?”
“我們上去唱一首讓胡哥聽聽!”
蕭華猶豫了一下,推託道:“四兒不在,沒有鼓!”
圍子在堅持,“叫許願頂上。”
蕭華淡淡說道:“你知道的,跟我們和的時候,他的鼓老錯點!”
其實他是不想唱,悲哀還沒有褪盡,煩惱還在延續,實在不是適合唱歌的時候。
胡哥看了蕭華一眼,突然說道:“什麼曲子,我給你頂個鼓怎麼樣?“
蕭華一怔,過了一陣,終於伸出手來,啪啪地在桌面上打出一段節奏,胡哥露出微笑,提起面前的啤酒瓶,橫執在手中,就著蕭華的節奏,輕輕點選在吧檯上,每一下都正敲在蕭華的節奏點上。
蕭華頗為詫異,又看了一眼滿臉期待的圍子,心一軟,起身脫掉了西裝外套,淡淡說道:“那就麻煩胡哥了!”
張君悅曾經問過蕭華,“知道你什麼時候最帥嗎?”
蕭華就笑了,“難道我有不帥的時候嗎?”
張君悅白了他一眼,“不要臉!”
於是蕭華就追問,“那你覺得是什麼時候,不穿衣服的時候?”
張君悅紅著臉說,“是你褶袖子的時候!挎著吉它準備唱歌,慢慢把袖子褶起來的時候,你的臉會發光!”
說這番話的時候,張君悅剛好成為蕭華女朋友三個月整,現在張君悅已經走了,蕭華卻還在褶袖子,吉它就在他的腰間,他褶袖子的動作仍舊緩慢細緻,仍舊很有韻味,可是,她卻已經走了。
男人長的帥有個屁用!到銀行還能用臉刷卡嗎?
蕭華心裡有些傷悲,他的手指撫上了電吉他的琴絃,他喜歡電吉他,音色遠比木吉它激昂華麗固然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它的弦要軟上很多,讓蕭華的手指可以更肆意地飛舞,讓他的情感可以更肆無忌憚地揮灑。
筆直的西裝長褲,潔白的襯衣,蕭華剛上臺的時候,實在很不像一個彈唱歌手的樣子,但當他一抱住吉它的時候,就像了,手指撫過琴絃的時候,立刻比歌手還像歌手!
然後,胡哥的鼓倏然響起。
啪蓬蓬——啪!
電子琴聲圓潤婉轉,貝司也開始低鳴,一段短短的前奏結束,酒吧瞬間靜了下來,然後,蕭華的吉它開始掃動,清脆悅耳,輕輕緩緩地打著節奏。
“理想總是飛來飛去,
虛無縹緲!
現實還是實實在在,
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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