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二十二章(第2/2 頁)
……
她卸他一隻胳膊又如何?受點皮肉傷,但尋個正骨的郎中,也是很方便醫治的。
就在蘇芷施力的剎那,沈寒山忽然開口了:“芷芷,你曾說過,你想父親,對嗎?”
聽得“父親”一詞,蘇芷怔忪。
“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是不是也很好奇,我為何一直跟著你?”
“……沈寒山,我沒工夫同你打啞謎!有話就說!”
“你父親,救過我的命。”
“什麼?!”
沈寒山忘不了那個被火焰吞噬的夜晚。
他尚才八九歲,青黃不接的尷尬年紀,既不能如兄長們一般獨當一面,又不能似父親一樣庇護一家老幼。
他只能看著所有人為了保全他而犧牲。
所有人都說,活著是一件好事。
唯有沈寒山知道,活著是一樁苦難事,苦到他連話都無法說出口。
是蘇父救了他。
為什麼是他……
沈寒山不喜歡回憶過去的事,所以他很少提及往事。
他總笑,因為不笑就會哭。
沈寒山,沒資格哭。
他像是想證明什麼,再次同蘇芷道:“我再衣冠禽獸,也不可能害我恩人之女。”
他只是想同蘇芷表忠心,他只是想告訴她——他沒有壞心。
沈寒山努力把心肝都剖出來給她看了,只盼蘇芷信他。
蘇芷沒說話,即便她很想告訴沈寒山,他們之間的矛盾不止這一樁。最緊要的是,她同他是政.敵,絕無交好的可能。
她想甩開他,有百八十個理由,白日裡選的那個,不過是其中很小一樁罷了。
沈寒山不知這些隱秘心思,他只當自己的誠意不夠。
他思忖一程子,又道:“今日我趕去刑部翻閱地方案牘記錄了,案卷中曾記載,在三十年前,桔花縣曾出過一樁拐賣孩童案,兇犯正是用布老虎玩意兒引誘孩童進入囚人的密室。不過兇手早在二十五年前被當地縣令緝拿歸案,且在菜市斬首示眾。同等的作案手法,又怎會再次出現於京城?總不會是殺人犯的鬼魂歸來複仇了?”
沈寒山徑直同蘇芷說起了今日調查結果,他藉機深挖此案,也就是在給蘇芷遞上投名狀——他不是天子門生,亦不是官家走狗。他不會盡早了結此案,以討天子歡心,而是會順從蘇芷的心意,將事情查個水落石出。
也就是說——
如今的他,是蘇芷的家犬。
他叛變了朝野陣營,甚至是主君。
他摒棄了信仰與忠義,不顧常理與君子人倫。
他,沈寒山,心甘情願,成她的裙下人臣。
任她差遣。
沈寒山一步步降低底線,蘇芷還能欺壓他到什麼地步呢?
再硬的心腸,這回也被他攪合軟和了。
罷了。
且不急於一時。
蘇芷沒對沈寒山下手,她施施然縮回了五指,負手朝府內走。
沈寒山扣住她腕骨的那隻手還沒松,走得緊了,手上便被一股力道帶了帶。
蘇芷回頭,看了沐雪而立的沈寒山一眼。
沈寒山抿唇,心間難得惴惴不安。不得不說,世上最煎熬人壽的事,便是兒女情長。
未料到,這回蘇芷沒罵他,反倒是催促一句:“傻愣著做什麼?不進屋裡,想凍死訛人?”
這是同意往後繼續和沈寒山待在一屋簷下了,沈寒山大喜過望。
他不敢惹惱蘇芷,這回倒是正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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