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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被查處之後,會被強行開除清退。
三,雙方會展開情報合作,光復會成員會給李志高的光榮黨聯絡其他革命志士,並爭取在近期舉行一個各反清黨派的聯合會議,讓光榮黨早日跟其他黨派取得聯絡,至於安全域性,會對光復會進行一定程度的情報共享,但某些關鍵情報不會開放。
四,允許光復會在太平府獨立辦報,但會成立一個新聞審查處,所有的報紙必須先經過新聞審查處審查合格後,才能向外釋出。新聞審查處的審查委員會成員是三名,其中一名光榮黨成員,一名光復會成員,一名無黨派人士。原則上,新聞審查處實行的是一票否決權,只要有一方否決,新聞報紙就不準發行,必須回去重改,只有三人共同同意,才准許發行。至於新聞審查處的委員會成員,實行的是推舉任命制,也就是其他人自己推出人選,再由李志高親自任命。
這四條,就是所謂的《合作四共識》,是光榮黨與光復會合作的基礎,並且這個共識,也是光榮黨以後跟其他黨派合作的基礎。
從這裡不難看出,李志高弄的這一套,就是後世紅黨弄的那套政治協商制度,根本是,這個政協以後只是個皮,也會給點小權利,真正的權力,還得是最高黨委會,更確切的說,是最高軍事委員會。
比如李志高現在,他的身份雖然很多,但真正有權力的身份,就是光榮黨最高黨委會主席,加最高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其中,最高黨委會主席是光榮黨的最高首領,是黨首,而不是政府職稱;而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也不是清朝的軍隊正式職稱,是民團,或者說是他私人武裝部隊裡的最高首腦。
只要李志高掌握軍隊,掌握警察、安全域性等暴力機關,那麼放開教育、醫療、媒體監督等方面的權力,就不算什麼。
當然,為了防微杜漸,從一開始就儘量減少**,在即將成立的政府部門檢察院之外,他還會在黨的內部成立中央紀律監察委員會,簡稱中*紀*委,實行黨內監督,並且中*紀*委跟安全域性一樣,都是直接對自己負責,實行獨立運作,不受任何其他部門掣肘。而在軍隊中,則直接由軍事委員會的軍事紀律監察局負責,實行的是更嚴格的紀律監察。
簡單的說,檢察院,中紀委等都是監察政府部門的機構,被查出來一般就是坐牢,最高就是無期徒刑。而軍隊裡一旦發現**,實行的是軍事法庭審判,貪汙過100兩直接就是槍斃!低於100兩,則不管貪汙多少,都是無期徒刑!沒有有期徒刑這一說,而且貪汙軍官的家屬,往後三代都不準進入軍隊,實行的是嚴刑峻法!
總之,雙方談妥之後,就開始了正式的合作。
陶成章很興奮,並沒搞清楚李志高的險惡用心,反而覺得李志高是真有誠意的民煮人士,要不然不會放開這麼多權力,因此他連續給光復會拍電報,讓其他光復會成員趕過來,為即將舉行的政治協商會議做準備。因為按照雙方達成的共識,以後的太平府新政府的各項法規政策,甚至各個政府部門職能之類的情況,都會在政治協商會議裡談妥,會議結束之後,就按照會議協商的章程來,這明顯就是要建立政權的跡象。
換句話說,在陶成章看來,政治協商會議應該就是類似國外議會那種立法機構,如果讓光復會成員早點參加這個立法會議,就能提前站好位子,爭取更多席位,以後再辦事兒就好辦了。同時,陶成章還很大度,他不但通知了自家的光復會,其他共進會、同盟會等會黨,他也有通知,表現的是一派大公無私,想的就是搞個多黨聯合會議,卻根本不知道,這個政治協商會議就是李志高糊弄外人的,就跟清廷搞的那個地方自治一樣,只會放開像醫療、教育、衛生等部門,其他財政、宣傳、警察等部門,是絕對不會放手的,而在法律等方面,也肯定會優先優待自家人。
總而言之,有後世紅黨前輩的模板在前,槍桿子在後,李志高一點都不擔心權力分散,甚至連新政府的首腦是誰他也不在乎,畢竟政府首腦是可以輪流選舉的,但黨主席以及軍事委員長,卻是他自己說了算,很明顯是終身制滴。
就在大家忙著搞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正式的地方政府的時候,一個意外卻打斷了這個政治協商會議的進城,而這個意外,就是清廷的異動!
簡單點說,大兵壓境了!
第八十九章 這不科學啊!(求首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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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科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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