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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空中防務指揮部的計算機系統主機。
首次被捕
80年代初正是美國電話業開始轉向數字化的時候,米特尼克用遙控方式控制了數字中央控制檯的轉換器,輕而易舉地進入了電話公司的電腦,使他可以任意地撥打免費電話,還可以隨意偷聽任何人的電話。1981年,米特尼克和同夥在某個假日潛入洛杉磯市電話中心盜取了一批使用者密碼,毀掉了其中央控制電腦內的一些檔案,並用假名植入了一批可供他們使用的電話號碼。這次事件鬧得很大,不久電話公司便發現了並向警察局報案。警方進行了周密地調查,可始終沒有結果。直到有一天一名米特尼克同夥的女朋友向警方舉報,這時才真相大白。也許由於當時米特尼克年紀尚小,17歲的米特尼克只被判監禁3個月,外加一年監督居住。
老師們讚歎他是一位電腦奇才,認為他是個很有培養前途的天才少年。但首次監獄生活不僅未使他改過自新,反而使他變本加厲在網路駭客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被FBI通緝
1983年,他因被發現使用一臺大學裡的電腦擅自進入今日網際網路的前身ARPA網,並透過該網進入了美國五角大樓的的電腦,而被判在加州的青年管教所管教了6個月。被釋後,米特尼克乾脆申請了一個號碼為“XHACKER”即“前駭客”的汽車牌照,掛在自己的尼桑車上。然後,米特尼克繼續在網路上橫行無忌,時而潛入軟體公司非法竊取其軟體,時而進入電腦研究機構的實驗室製造麻煩,並繼續給電話公司搗蛋。
1988年他再次被執法當局逮捕,原因是:DEC指控他從公司網路上盜取了價值100萬美元的軟體,並造成了400萬美元損失。這次,他甚至未被允許保釋。心有餘悸的警察當局認為,他只要擁有鍵盤就會對社會構成威脅。米特尼克被判處一年徒刑。一年之後,他又馬上施展絕技,成功地侵入了幾家世界知名高科技公司的電腦系統。根據這些公司的報案資料,聯邦調查局推算它們的損失共達3億美元。正當警方準備再度將之逮捕時,米特尼克突然從住所消失,過起了逃亡的地下生活。
滑鐵盧
1995年2月15日,下村勉歷盡千辛萬苦終於發現了米特尼克的行蹤——藏匿在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小鎮,並迅速通知美國聯邦調查局將這個被稱為“最出色的網路竊賊”、“地獄駭客”的米特尼克逮捕。1995年2月,米特尼克終於被送上了法庭。在法**,帶著手銬的米特尼克轉向第一次見面並出庭作證的下村努,由衷地說:“你好啊下村,我欽佩你的技術”。
這次,他被指控犯有23項罪,後又增加25項附加罪。
保釋
1997年12月8日,米特尼克的網路支持者,要求美國政府釋放米特尼克,否則,他們將啟動已經透過網路植入世界許多電腦中的病毒!他們宣稱,一旦米特尼克獲釋,他們將提供病毒的破解方法。一時間,因特網又陷入了一次新的恐慌之中。
審判一直進行到1999年3月16日,米特尼克承認其中5項罪名和兩項附加罪,總共被判刑68個月,外加3年監督居住。聯邦調查局還指控他造成了幾億美元的損失,控方要求的賠償額是150萬美元。據米特尼克的侵入行為導致他們蒙受大約2億9000萬美元的損失。這些受害者包括高科技大公司如Sun系統公司、Novell電腦公司、NEC美國公司以及諾基亞行動電話等。
律師在為他辯護時稱,“駭客行為猶如吸毒,靠當事人的理智絕對無法改變這一行為。”米特尼克一心撲在電腦上,駭客行為使他感到興奮不已。
2000年1月21日,美國法庭宣佈他假釋出獄。此時的米特尼克身體比過去略瘦,但顯得更加精悍。媒體廣泛報道了他被釋放的訊息,提到他打算“先上大學重新學習電腦”。可他的願望大概很難實現,當局將在今後三年對米特尼克(36歲)實施緩刑。在此期間,他不允許接觸任何數字裝置,包括程控電話、手機和任何電腦。因為有關當局擔心這位大名鼎鼎的駭客一旦接觸到電腦,會再度給Internet帶來麻煩。還在獄中時,有一次米特尼克不知從哪裡弄到一臺小收音機,將之改造後竟然用他監聽監獄管理人員的談話,為此他被監獄當局從普通牢房轉到隔離牢房,實行24小時連續監管。
出獄
出獄不久,米特尼克得到了一份工作:為一家網際網路雜誌寫專欄文章。但是,法官認為這份工作“不適合於他”,怕他製造破壞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技術。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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