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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奢侈靡爛,才引得上行下效,正所謂的上樑不正下樑歪。
只要罪魁禍首乾隆在,任他再怎麼努力防範杜絕,這底下的貪汙之風就不會根絕。作為當政者的乾隆,哪會往自個身上想。
所以乾隆有時也很困惑,自己已經不斷加大懲罰力度,可怎麼還是有眾多的官員前仆後繼地貪汙。
乾隆揹著雙手,在殿內踱著步,慢悠悠地繼續邊思考邊講著話,
“高恆實在是大失朕望啊!
“此次兩淮鹽引案歷經二十餘年,歷任鹽政並未奏聞有此項收入,檢閱內務府司庫檔案,亦無造報派用文冊,顯系鹽政私行支用,所積欠款可能多達千萬之巨,其中說不清會有多少矇混侵蝕的情弊,這是地方官員與鹽商相互勾結而成。不僅首犯普福需嚴懲,前幾任的鹽政官員如高恆、盧見曾等也饒他們不得。兩江總督高晉在此案了結後挪個地方吧,至於江蘇巡撫明德暫時革職留任,由江蘇布政使彰寶暫接巡撫一職。而其他鹽務衙門的官員該殺的殺,該流放的流放,絕不姑息。
傳旨,明發上諭令江蘇代巡撫彰寶詳悉清查兩淮鹽引案,一月之內陸續上報所得情形。密令尤拔世觀彰寶查詢進度予以配合,若該撫以私心對待公事,存心偏袒,則尤拔世可與其一同審案。”
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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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乾隆對此案的關注,每隔三日便有廷諭發來詢問案件進展程度,彰寶雖然與高恆有點私交,也不敢太袒護於他,所以審案時尚算公道。
高恆自知若招了供,就連神仙也難救自己,於是死也不肯承認貪沒這一千餘萬兩,只一個勁地說這是前任鹽政吉慶在任上時做的手腳,自己根本是毫不知情,稀裡糊塗地便把前任的帳給接了下來。這錢放在鹽嗚衙門司庫內已有多年,自己也只是在急用錢時到司庫內挪用了點錢來買點字畫古董之類的東西,並無其他私吞之意。
在乾隆寄來廷諭要高恆具實回答是否有寄商生息之舉時,高恆更是否認有此行為。
6月初,彰寶奏稱,
查出盧見曾令商人辦買古玩,未給價銀一萬六千餘兩。又查出和前任監掣同知楊重英名下,“隱寄累累”,尚有餘引無著銀三百九十六萬餘兩。
當乾隆一看才有四百萬兩銀子未上繳至內務府時,不禁破口大罵起彰寶來,簡直是妄負聖恩。彰寶接到內線訊息後,大為緊張,第三日便與兩淮鹽運使尤拔世聯名復奏乾隆,推翻了自己前面所奏報的有關鹽引案的摺子內容:
“年預行提引,商人交納引息銀兩,共計一千九十餘萬兩,均未歸公,前任鹽政高恆任內查出收受商人所繳銀至十三萬之多,普福任內收受綱銀私行開銷者又八萬餘兩,其歷次代購物件、藉端開用者,尚未逐一查出。
鹽商藉稱辦公名色,以提引應交官帑冒稱樂輸報效,濫邀褒獎。又將支用所餘應輸運庫之項亦乾沒不交,綱引應交官帑,各商未交餘利六百數十餘萬兩。”
清代皇家財政與國家財政是分開的。鉅額的鹽政收入往往劃入皇室。因此自康熙年起,擔任鹽政、鹽運使的人都是皇家的奴才,皇室也極其看重這部分收入。為此,很多的鹽政、鹽運使都因帳目不清而被抄家問斬。
果然這鹽引一項,歷任鹽政、鹽運使都大膽染指,乾隆氣得直拍桌子。六月下密旨給軍機大臣劉統勳:
“據彰寶等奏,查辦兩淮歷年提引一案,歷任鹽政等均有營私侵蝕情弊,實出情理之外,已降旨將普福、高恆革職,運使盧見曾暫行解任,並傳諭富尼漢傳旨,將原任運使趙之壁革去職銜,派員解赴揚州,併案質傳訊矣。該撫與卿定須將本案嚴查,確訊詳悉,據實具奏,並將此傳諭彰寶及尤拔世知之,此二人可隨行揚州一同觀審。”
不到一月的光景,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劉統勳不聲不響親自下了江南,到揚州複審兩淮鹽引案。
尾隨劉統勳而來的還有一位大清的名人,紀昀紀曉嵐,此老年紀也已不小,有四十餘歲出頭,一身肥肉,相當胖。深度近視,長相普通,扔進人堆裡就會消失不見的那種。現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在南書房行走
紀曉嵐為何會出現在揚州?蓋與前任鹽運使盧見曾有關。
盧見曾乾隆時,已是一位很有影響的文壇耆老,每逢客來,盧見曾都設宴款待,饋贈豐厚,對家境貧寒的文人,他更是慷慨好義,解囊相助。
他在揚州任兩淮鹽運使時,曾在虹橋修楔,與文友們吟詩唱和,他作了四首七言律詩,要文友們依韻和詩,和詩的竟多達七千多人,編成一部三百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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