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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紅燒兔肉,接連幾天,顏大郎捉兔子的熱情都異常的高漲。連帶著村長家和楊郎中都受了好處。
只是楊郎中並不十分喜歡紅燒兔肉的味道,說是覺著太油膩,又味道太重了些。若是間或嚐嚐,倒是好的。吃得多了,免不了覺得有些受不住,開始想念清粥小菜的。
蘭花兒便笑,說:
“想吃好東西不容易,要清粥小菜的難道還難麼。先生想嘗什麼口味的,儘管說就是。只要材料不缺的,都能讓先生滿意。”
楊郎中就笑了笑,講:
“哪裡有討食倒指菜的道理。你儘管放開了做,我也信得過你的茶飯功夫,自然不會差的。我等著驚喜便是。”
被楊郎中這樣一講,蘭花兒反而覺得有了壓力起來。
可是她回頭一想,又覺得她自己原本就是個普通的村姑,楊郎中原本就不肯能對她抱有多大期望的。都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楊郎中堂堂一個讀書人,怎麼可能不明白這樣的道理。這樣講,其實就是不想讓她太過為難罷了。
她又不是神仙,在這種缺鹽少油的情況下,做出來的東西不難吃就不錯了,還想怎麼樣呢。
不過最後,她還是費了一番心思。
想了好久,蘭花兒才確定下來要用南瓜和苞米熬一個粥。
苞米其實就是她在現代的時候常吃的玉米。
蘭花兒記得以前學歷史的時候,書上講這兩樣植物都是在中國明朝時候才從美洲引入的。不過現在她穿越過來的這個叫大胤的朝代,好像並不存在於她所知的歷史裡邊,也不知道是相當於中國的哪個年代了。
又或者,根本就是兩個完全不同歷史發展的時空,完全無法比較。
這些東西都是村民以“給狗蛋補身子”的名義送過來的。
蘭花兒將一些看著能留下當種子的留了種,剩下的就細細熬了一鍋粥。
南瓜原本就帶有甜份,蘭花兒用的是文火細熬的法子,將一整鍋糙米並南瓜都熬到了一塊,溫糯得很。除了加進去苞米籽以外,又將河裡邊撈上來的蝦仁剁碎了煮在裡邊。再加入泡開的幹蘑菇片,在熄火以後又窩了蛋花。雖然只用粗鹽調味,那股天然的味道卻好吃得很。
楊郎中其實本來也沒太當回事,只以為蘭花兒會隨便做些慣常吃的糙米稀粥。
沒成想這粥的味道實在是很不錯,口感也妙,讓他忍不住好一番誇讚。又講:
“這要是熬了給病人吃,一定十分的滋養人。”
蘭花兒目光閃了閃。
要是楊郎中能碰上什麼富貴的病人,需要熬粥吃的話,有他這樣一句話,蘭花兒自己豈不是可以將這粥賣出去麼。
不過,這個念頭只是在她腦海裡閃了閃,馬上就又淡了下去。
別說楊郎中現在碰不到什麼很富貴的病人。就是真碰到了,那些富貴人家裡邊難道還會卻廚子的麼。人家材料好,工具火候想必也好,哪裡是她這隨手做出來的粗糙東西能比較的。
她現在啊,就是掙了錢,還不知道能不能存下來守住呢。
倒不如先想個法子,將日子給過得好起來。
那個粥連狗蛋和村長都十分的喜歡。只是想顏大郎和鐵生這樣的青壯年漢子,自然覺得比不上大肉和乾飯來著壓肚子。因此顏大郎還是常常到後山去,獵了兔子回來,讓蘭花兒做紅燒兔肉吃。
之前獵到的兔子,都順利地活了下來。
這得益於現在是冬季,兔子的主要活動就是——睡覺。
顏大郎捉兔子的時候用的是手,並沒有對兔子造成什麼傷害。因此那些兔子在到了新家以後,經歷過了剛開始的一點兒不適應,馬上就又開始沒心沒肺地繼續它們的冬眠。
蘭花兒和狗蛋每天都要去數一數兔子的數量,然後計算著能吃多久。
也沒有打算全都吃掉。
蘭花兒和顏大郎商量了一下,準備將其中一小部分兔子連著之前的兔子皮和松鼠皮拿出去賣了,得了錢來買些其他東西。
原本以蘭花兒的意思,是說那些皮子和野兔賣回錢以後,將大頭都給顏大郎的。畢竟這些東西其實都是顏大郎獵回來的,他自己就可以拿出去賣。蘭花兒根本就不應該找人家分錢才是。
但當她這樣跟顏大郎講的時候,顏大郎卻擺了擺手:
“不要。”
蘭花兒馬上睜大了眼睛:
“這明明是阿林獵回來的東西,拿去賣錢了,為什麼不要呀。”
顏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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