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1/4 頁)
。根據初步調查,韋恩堡沒有查爾斯?歐文斯?瓊斯這個人,他在住宿卡上登記的街道地址似乎也不存在,可以斷定他登記的名字是假的。 瓊斯先生進房後沒打過電話,旅館的賬上也沒有他點過任何東西的記錄。說不清是幾個小時之後,他離開了,也沒費神去把旅館的鑰匙留在前臺。實際上,他在房間門口掛上了“請勿打擾”的牌子,一直到上午十一點過後,旅館的清潔人員都謹慎地遵照那個牌子的指示行事。後來,一個清潔女工打電話到那個房間,當電話無人接聽時,她就去敲門。沒聽到任何反應,她用總鑰匙開啟了房門。 她走進去,見到了《郵報》記者所說的“無法形容的恐怖現場”。一個裸體女子躺在床腳的地毯上,床上凌亂不堪。床和地毯浸滿了她的鮮血。女人身上傷口重重,不知被刺了多少刀。據法醫判斷,兇器可能是刺刀或砍刀。兇手把她的臉砍得“血肉模糊”,但一個娛樂記者從達基嫩小姐“位於默裡希爾區的豪華公寓”拿到一張死者生前的照片。與平時不同,在照片中金的金髮披在肩頭,只編了一條髮辮盤在頭上,像花冠一樣。照片中,金明眸善睞,容光煥發,天真無邪。 死者身份是根據現場發現的錢包確定的。錢包裡的一些現金使警方辦案人員排除了為錢殺人的動機。 還像模像樣的。 我放下報紙。發現自己的手在抖,這並不奇怪。我的心抖得更加厲害。我捕捉到伊芙琳的目光,她過來時,我點了兩杯波本酒。 她說:“你確定嗎,馬修?”
“不可以嗎?”
“嗯,你好久不喝酒了。真的要開戒嗎?”
我暗想,孩子,跟你有什麼關係?我做了個深呼吸,說:“也許你是對的。”
“喝點咖啡怎麼樣?”
“好。”
我重看那條新聞。根據初步檢查,死亡時間確定在午夜時分。我努力回憶當她被害時我在做什麼。聚會結束後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但何時離開的呢?我記得那天晚上回去得很早,不過即便如此等我上床時也將近午夜了。當然,死亡時間只是大概估計的,所以,在他砍死她時我可能已經睡著了。 我坐在那兒,不停地喝著咖啡,一遍又一遍地看著那條新聞。 從阿姆斯特朗酒吧出來,我來到聖保羅教堂。在後排長椅上坐下後,我盡力思考著。我與金兩次見面的景象與同錢斯談話的景象交替出現,在我的腦海中閃來閃去。 我把那於事無補的五十美元投進募捐箱。然後點起一根蠟燭,凝視著它,似乎期待蠟燭的火焰中會跳出什麼影像來。 我再次坐下。一個年輕的神父走過來,告訴我晚上關門時間已到,他聲音和緩,略帶歉意。我點點頭,站了起來。 “看上去你好像有煩惱,”他主動說,“我能幫上什麼忙嗎?”
“我想不能。”
“我看你常來這兒。有時同別人談談會有所幫助的。”
“是嗎?”
我說,“我根本不是天主教徒,神父。”
“那無所謂。如果有什麼事讓你感到煩惱——” “不過是些壞訊息,神父。朋友意外死亡。”
“那總會讓人感到難受。”
我怕他給我灌輸關於上帝的神秘旨意之類的東西,但他似乎在等我講吓去。我好不容易才離開那兒,在人行道上站了一會兒,不知道接下來該到哪兒去。 大約六點半。聚會兩個小時後才開始。可以早到一小時,坐下喝點咖啡,跟大家聊聊,但我從來沒那麼做過。我有兩個小時需要打發,只是不知道做什麼才好。 他們對我說不要讓自己太餓。自從在公園吃了熱狗之後,我什麼都沒吃。一想到食物,我的腸胃便開始翻騰起來。 我走回旅館。似乎我經過的地方到處都是酒吧或酒鋪。我上樓回到房間,一直待在那裡。 我提前幾分鐘到達會場。有五、六個人叫著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我倒了一些咖啡,坐了下來。 演講者簡單講述了自己的酗酒史,然後就把剩下的時間都用來講四年前戒酒後所發生的事情。他的婚姻破裂,最小的兒子被車撞死,肇事司機逃逸,他長期失業,並有幾次憂鬱症發作,以至於入院治療。 “但我沒再喝酒,”他說,“當我第一次來這兒時,你們這些人對我說,喝酒只會令事情更糟。你們告訴我,要想戒酒成功,就是死也不能喝酒。我告訴你們,有時我想,我能滴酒不沾,靠的完全是他媽的固執。沒關係,讓我幹什麼都行,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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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節:八百萬種死法(21)
休息時,我本想一走了之。結果,我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幾塊巧克力餅乾。我似乎聽到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