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頁)
,坐在第一級樓梯,聽他們說些什麼。
“倩志,對小孩說話,不能如此。”“她從來不似小孩,”母親憤憤地,“無論什麼時候,都冷冷地看著我,充滿恨意!”“有你這樣的母親,說不定承鈺的雙眼有一日會學會放飛箭。”“不要諷刺我好不好,於琛,我也盡了力了,你們為什麼都放過她的父親,偏把矛頭指著我?”傅於琛嘆口氣,“可憐的承鈺。”“你們想我怎麼樣?賣肉養孤兒?”“倩志,你到底打算怎麼樣?”“我要結婚了。”“又結婚?”又結婚!
我緊緊閉上眼睛。
“對方不知我有女兒。”“你是決定撇下承鈺?”母親不答。
“把她放到保良局去,可是?”母親說:“這是我們家的事,何勞你來替天行道。”“你不配做她母親!”“這我知道,不用你告訴我。”“她只有九歲。”“不關你事。”“倩志,我願意收養她。”我掩上面孔。
“啊。”母親詫異,“你是真關心她。”“是的。”“你會依正手續辦理此事?”“我會。”“這就是你付飛機票召我回來的原因?”“是。”“那也好,”母親鬆口氣,“那太好了。”“你沒有附帶條件?”“我不見得是賣女兒的人,你別把我想得太壞,我有我的苦哀,傅於琛,你懂得什麼?你自出孃胎註定無愁無慮,現在又承繼上億的家產……我累了,明天再說吧。”“我送你去酒店。”“什麼?”“我不想看見你。”母親聽見這句話,呵哈呵哈地笑起來,笑得比哭還難聽,像女巫一般。
“陳媽,叫司機送這位女士出去。”
第二章
我沒有哭。
沒有用,他們再也不關心我的死活,哭亦沒有用。
我進房間躲著。
真希望下一次開門出來,我已十九歲,不用再靠任何人,可以自力更生。
第二天早上,陳媽上來喚我:“傅先生有話同你說。”我也有話說,開啟門,仍然只得九歲。
他的氣已消了。
我站在他面前,不知怎麼開口。
“失望是不是,不過不要怕,生命中原充滿失望。”他也沒打算瞞我什麼。
“承鈺,你母親不要你了。”我也知道這是事實,由他說出來,胸口還猶如中了一拳,比摔在地上還痛。
我顫聲問:“我父親呢,能不能叫他回來?”“我們不知道他在何處。”我低下頭。
“承鈺,我願意收你做義女。”“如果你不介意,我情願去孤兒院。”“但你不是孤兒,你可以住在這間屋子裡,到你成年。”“不。”“承鈺,別固執,你母親都已經贊同。”“在孤兒院,大家都沒有父母,沒有人會笑我。”傅於琛一直有辦法說服我。
第二天,他告了假,帶我去參觀一所兒童院。
負責人挑了三五個孩子出來,由他們介紹院內生活。
有一個女孩,與我差不多年紀,一直奉承著大人,眼神閃爍,不住賠小心,說許多聲“謝謝”與“對不起”,表示她有教養,又向我打聽生活情況,對我身上的衣服表示羨慕。
我貼近傅於琛,不敢與她說話。
負責人帶我們去參觀女童的居所。
一間大房間總共放著八張床,簡陋的床墊被褥,床邊一張小茶几,這就是她們所能擁有的一切。
我打心底發寒。
總比做賣火柴的女孩好吧,我想。
衛生間在走廊的盡頭,大家蹲著就洗身洗衣服,一隻只漱口杯上吊著一條條毛巾,無所謂你我她,都可以公用。
這就是我要來的孤兒院。
隔了十年,當我中學畢業,又一次試圖離開傅家,自力更生,對這所女童院猶有餘悸。
我記得考取了師範學院,興致勃勃以為是新的里程碑,跑到他們的宿舍一看,也是這樣,空無一物的大房間,放四張床,每人一隻床頭幾,洗手間在走廊盡頭。
頓時嚇得我面青唇白,打道回府。
對於自小有溫暖家庭的人來說,住大房間,吃大鍋飯,可能是另一番情趣,另一種經驗。
但我接受不來。
那夜,傅於琛誠懇地問我:“承鈺,你已看過那地方,你真認為,與我同處會比到那裡去更差?”我小小的心靈完全被摧毀。
註定要寄人籬下,就選一個較為理想的環境吧。
我細聲說:“我願意留下來。”過幾日,傅於琛辦手續成為我正式的監護人。
母親也在場,大筆一揮,完全與我脫離關係。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