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2/4 頁)
定,“食屍鬼和快慢機留下保護傷員,其他人去消滅炮兵。”
“不,隊長!這不行。你應該明白,這時候你們三個人去根本無法離開這裡,這絕對是狙擊手的任務。”快慢機在大熊接手後,重新包紮了傷口扛著槍走了過來。
“可是看看你們兩個!”隊長指了指我和快慢機,“一個只有一隻眼能用,一個行動不便!”
“所以我們才是精英!你說呢?食屍鬼!”快慢機用手指摳掉嘴角乾涸的血痂說道。
“我就知道你遲早會害死我!快慢機。”我整理一個彈藥袋接過做了標記的GPS定位系統和無線電,喝了口水扛著槍走了出去,快慢機嘿嘿一笑,扛著槍跟著我走了出來,屠夫扛著機槍也跟了上來。
“有好戲怎麼能少得了我?你們兩個殘廢能幹什麼?不要丟我們狼群的臉。”屠夫扛著槍走在我們後面替我們殿後。我和快慢機相對會心一笑,這個傢伙就是嘴上沒一句好聽的。
戰爭進行將近一天了,天色已漸暗,叛軍仍然在頑強抵抗。到處亂飛的子彈和不長眼的炮彈早把這一區的平民驅趕得一乾二淨,沒來得及跑的現在就躺在我腳下。涉過蓄滿血水的彈坑我們向炮兵駐紮地前進,到處亂飛的子彈嚇得我們不敢直起腰。腹部的傷口像爐火一樣淬鍊著我的意志,我的嘴角早已咬破,血水順著嘴角流到了衣領裡,濃濃的血腥氣招來成堆的蒼蠅圍繞著我飛來飛去。
我們在炮聲的掩護下從背後解決了後防線的一角,順利進入叛軍的外圍陣地,面前都是殺紅了眼的叛軍,而遠處是殺紅了眼的政府軍,這裡看不到任何美好,只有血和火。我們三個則是準備插入不屬於我們的戰爭的旁觀者!
其實他們所說的炮兵,只是四門155毫米的加榴炮和10多門普通的81毫米中型迫擊炮,以及107毫米口徑的重型迫擊炮,這種最遠能打5500米左右的小型火炮,配合起能打壓機動部隊的加榴炮,再加上機動性很強的肩扛箭筒,確實是對付空闊地步兵的一個不錯的辦法,而且因為他們是在建築密集區,政府軍的炮殺傷力大減,怪不得東邊的政府軍沒有討到好處。
發現了兩個垛起了足有三米多高的死人堆,我好不容易才悄無聲息地鑽進了腥臭的“肉山”中。我慢慢舉起槍瞄準但卻沒有立即射擊,因為我們都知道機會只有一個,如果我們錯發一槍驚動了敵人,無論我們怎麼逃,都在他們的射程內。我所要做的就是找到惟一的目標,軍官!
炮兵的站線是極長的,分成好幾塊,這是為了避免一陣密集炮襲下損失所有人員,但這給我帶來了極大的麻煩,想從數千忙亂的民兵中找出負責的那一個確實很難,尤其該死的是他們還沒有穿軍裝。
“3點鐘方向!黑衣,黑鏡!”快慢機的聲音從無線電中傳來,我慢慢地調轉槍口搜尋到他所說的目標,遠處的人臉映入瞄準器時我心中一驚,是“時髦司令”!怪不得我會碰到小哈吉,原來是他們在東邊,他們怎麼會在這裡?我很奇怪,達斯蘭都跑了,他們還在這裡拼命?
“3點鐘方向!黑衣,黑鏡!”快慢機又重複了一遍指示。
“收到!可是他是……”我趕緊表示收到指示,可是我想提醒他那是上一次的僱主。
“3點鐘方向!黑衣,黑鏡!”快慢機加重了語氣,聲音中帶著濃濃的怒氣。
“收到!準備完畢!”我壓下了心中對指示的反感,裝上消音器讀取瞄準鏡中的資料,“距離700米,風速3級,溫度是32℃,空氣折射度是……”
“開火!”快慢機的命令傳來。我不假思索地扣動了扳機,在我意識到我做了什麼並想挽回時,子彈半秒內便穿透目標的胸膛,槍聲正好和落地的炮彈爆炸聲融為一體,連我自己都沒有聽到耳邊的槍響。這就是快慢機的厲害之處,極快地發現目標並在最佳時機做出最好的判斷。雖然我心裡為殺死了“時髦司令”而感到可恥,但它並沒有影響我下一步應該做的事情,在炮聲的掩護下我射擊了彈藥堆積點,瞬間炮兵陣地便成了火海。得到了隊長的通知,靜待時機的政府軍趁此機會發起了進攻,極快地奪下了前沿陣地,潰敗的叛軍紛紛從我們三個的藏身之處跑過,結果引來政府軍強烈的火力,打得屍體堆直“噴血”!
“DJ,告訴政府軍不要掃射屍體堆,我們在裡面!”我一面對DJ大叫,一面將數個對我掃射的政府軍槍手擊斃。如此一來反而引來更猛烈的攻擊,數個政府軍軍人發現了我,端著槍衝了過來!
“他媽的!”我被子彈打得直往後退,把壓在身上的屍體向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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