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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過任何勞動合同,也沒有保險,所以最多從他們手裡拿到一點兒人道主義的撫卹金。
裴佳穎去世前實際是工作了十三個工作日,之前廠子的工友姐妹幫忙爭取給了整月工資,同時添了一點大家湊的錢。其餘廠子是一分沒給的,裴佳穎是在上班時間出事,和自己的老公同時也是廠裡的保安發生矛盾造成事故,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廠子可以推的一乾二淨,最多去勞動局告他們違法用工。
以裴佳木的經驗,他和裴佳葉說到底是孩子,沒有能力最重要的是也沒有時間和金錢在千里之外的G市對這些事情繼續處理。訴訟是最耗時間精力的,他們在這個城市呆的每一天都要花錢,自己還要讀書,佳葉應該也是讀書的年紀,兩個人根本負擔不起追究的成本,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照顧好寶寶和佳葉。
所以,目前能做的是去警察局領取事故鑑定報告和取走寄存的骨灰,打聽清楚車禍事故賠償,問明劉東刑拘之後如何處理,看能做些什麼讓他罪有應得。
兩個人就在車站聯絡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坐公交過去,裴佳葉比較清楚事情經過,又抹著淚跟律師講了一次。
接待的中年律師聽了他們說的話,又問裴佳木,“你今年19歲,按身份證是成年人了,但是具體辦事時並不太方便,你家裡的父母呢?”
裴佳木無語,去看裴佳葉,之前她含糊說家裡找不到人,而自己目前是對這個身體的過去完全不清楚的。
裴佳葉一聽這問話又眼淚滾滾,“媽媽去世很多年了,我爸爸喜歡喝酒,我電話回去好多次根本找不到人。”
寶寶伏在裴佳木懷裡也跟著哭,裴佳木給裴佳葉順氣兒,“律師,我是男人了,處理的來。”
律師嘆口氣,“車禍的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只能請你們節哀順變,主要還是考慮活著的人以後,所以希望你們可以冷靜一點去跟肇事司機談一談。我這裡給你列出按照法律法規應得的數額給你們當依據。這個劉東的情況,已經算是過失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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