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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的情況下發出叫喊聲的兒童被刺刀戳死,其餘的兒童都負了傷。美國的國旗在一片嘲笑聲中被士兵撕破。我詳盡地敘述了
在大學的其他五幢建築物內所發生的凌辱婦女事件。我說:“士兵不分晝夜地數次登上牆頭。 許多人在這三天內不敢睡覺, (為此)產生了一種‘歇斯底里’的恐怖心理。如果這種恐怖和絕望發展到反抗士兵們襲擊婦女的話,那就會發生應由閣下等官憲負責的殘酷的殺傷事件。”官憲雖答應派衛兵來守衛大學的建築物,但沒有衛兵前來。我要大使館的官員跟我來,並對他們說:“大街小巷都有人在流著淚悽慘地說,只要有日本兵在場,不論哪個人和哪個家庭都得不到安全。”我還說:“就離閣下這幢建築物最近的地方,仍有幾處尚處於這種恐怖和苦惱之中。”(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五十五頁)
馬吉牧師(?)和貝茨博士一樣,也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他在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裡也詳盡地敘述了那段時間安全區內的治安情況。這已作了介紹,所以在此只列舉那封信所寫的主要內容。
十二月十五日,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總部附近的一所收容所裡,全部難民一千三百人被強行帶走,帶到了屠殺的地方。
十六日,早晨開始就接到了關於強姦事件的報告,在熟知的人們中起碼也有一百多名婦女被士兵們拉走。在自己家裡遭到強姦的,無疑是此數的幾倍。白天,日本軍將收容在司令部和最高法院裡的難民全都強行拉走。
十七日,掠奪、殺人、強姦事件毫無收斂之跡象,還在繼續發生,即使粗略地計算一下,從昨夜至今天白天,也有一千名婦女被強姦。
十九日,全然是毫無秩序的一天。由士兵縱火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屢有發生。
二十日,野蠻行為和暴力未見停止,繼續發生。整個南京城已被有組織地焚燬(前引書2,第三十二至三十三頁。抄錄)。
十二月十六日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除安全區內的華僑招待所外,還有兩個難民收容所裡的五千名(當然,確切數目不詳)散兵被帶走,在下關中山碼頭被槍殺。這起事件在外僑的資料中未見反映,但中國方面和日本方面都有確鑿的證據,是無可置疑的事實(參照本書第四十三至四十四頁)。
由於發生事件的時間不詳,所以這起事件未能成為批判前田雄二的論點的直接資料。許傳音博士同樣也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僅有一名中國人),並是慈善團體“紅卍字會”南京分會副會長。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就如下嚴重的集體輪姦事例作證說:一夥日本兵分乘三輛卡車來到安全區內的一個難民收容所,帶走了所有歸女,並在走廊裡進行強姦。許傳音博士想去制止這種暴行,但無濟於事(前引書1,第二十七頁)。
舉例太多,似嫌羅嗦,但最後介紹一下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提交日本大使館的關於日本軍暴行事件的記錄(該記錄未包括在金陵大學校園內的難民收容所裡發生的暴行事件)內容。根據初期階段的記錄記載,調查了十二月十四日至二十日發生的事件,總數達一百三十四起(報告數是一百零五起,但在一起中大多涉及兩起事件)。細目如下:殺傷十八起,掠奪五十一起,強姦(有很多情況是一起中有數人輪姦)五十一起,強行帶走十四起。時間分別是:十四日九起,十五日十九起,十六日二十二起,十七日三十五起,十八日十一起,十九日十六起,二十日二十二起(前引書2, 第一○三至一一○頁,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頁)。一百三十四起是一個相當大的數目,但在整個安全區內所發生的日本兵的暴行事件,肯定不止這些。該記錄還說,此外不斷有人報告發生親眼目睹卻沒有時間撿查,也沒有時間記錄的事件(前引書1,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頁)。而且,最主要是安全區相當大,僅幾個外僑委員和中國職員肯定是不能瞭解暴行事件的全部情況的。而且,也正如貝茨博士所說的那樣, 被害人怕報復,大多隱情不報(前引書1,第五十七頁)。理當能夠禁止日本兵進入的安全區,竟然也每天發生這樣多的暴行事件。
前田雄二說,安全區已在十五日恢復了治安,在此以後就根本沒有看到也沒有聽到有關日本兵在安全區內的不法行為。然而,上述引證的各種記錄,可說是一種反證的資料,望能加以研究和探討。
儘管這樣說,但我並不就此認為以前田為首的許多隨軍記者是“睜眼睛”,是偽證者。主要是特定的人看問題的角度相當狹窄。我認為,在現實中所看到的的確是事實,而他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過,我要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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