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陳年遺案(第3/3 頁)
集。
到了傍晚的時候,戴煦給唐弘業打了一通電話,讓他和杜鵑回一趟公安局,有一個很重要的發現需要跟他們進行一番溝通,兩個人知道戴煦這人別看平時嘻嘻哈哈很慵懶的樣子,真正遇到工作方面的事情絕對是有板有眼,不會拿這些開玩笑,他在電話裡說的那麼嚴肅,就說明這件事的確是很重要。
兩個人立刻趕回了公安局,回來的時候戴煦已經在等著他們了。
“我查到了一個六七年前的疑案,跟你們現在調查的這個咸和玉的案子可能有點關係,”戴煦把他們兩個人叫到自己桌旁,拿了一個卷宗遞過去,“你們看一看吧,看完了估計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唐弘業有些疑惑的看了看戴煦,翻開那個卷宗,和杜鵑走在一起迅速的瀏覽起來。
這是一個發生在六七年前的案子,死者名叫廖香之,是A市人,但是這個案子的出事地點卻並不是在A市,而是離開A市去往外地的高速公路上。與咸和玉的這一樁案子相同的是,廖香之也是因為車禍而當場死亡,根據當時的事故記錄,廖香之的車在高速公路上面行駛,然後忽然撞向了一旁的護欄,車子在撞擊護欄之後發生了轉向,後面的車輛躲閃不及,又撞在了廖香之那輛車的身側,緊接著又是接二連三的追尾相撞,其中還包括一輛大巴車,最後造成了兩人死亡,七人重傷,二十幾人情傷的結果。
在最初認定為交通事故之後,交警部門進行了現場的勘驗,發現廖香之的車在衝向護欄的一瞬間根本沒有剎車減速或者試圖轉向的痕跡,隨後根據屍檢結果,廖香之的胃內容物裡面發現了大量鎮靜劑的殘留,法醫由此推測廖香之是因為服用了大量的鎮靜劑,所以導致了在駕駛過程中失去知覺,車輛失控撞向護欄。
這個案子也因此而從交通事故轉變成了一起刑事案件,當時負責處理這件案子的刑警認為廖香之是被人下了鎮靜劑類藥物,想要用一場車禍來掩飾謀殺的意圖和真相。
只可惜,因為線索中斷,證據不足,這個案子時至今日都還沒有抓到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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