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那你們讓苟彤怎麼想!”
苟盛說:“好辦啊,本來這錢要回來了,就有妹妹的一份的,倒時給她不就完了?”
苟參這會看起來臉sè非常不好,像是準備接受已經沒法逆轉的結局了。
苟德勝的話說的聽著好聽,將他自己放到了道德的制高點,將所有的不是都推給了別人,可是苟參越聽越不是味道。
本來苟盛和苟不離和自己打官司,如果自己輸了的話,賠錢就是配給苟盛和苟不離兩個人,如今苟德勝出來作證,說母親拿走的錢是他的,那就是說自己賠錢的物件又多了一個人。
可是還沒完,苟德勝這會又說了一個苟彤出來,他的話說的漂亮,聽起來言之鑿鑿的,好像他自己很無辜,根本沒意思參合這件事情,完全是被強拉硬拽進來當證人的。
但是到了最後,這個苟德勝恐怕得到的好處是最多的,而自己,現在被追加起來分錢的人越來越多,自己沒錢給他們,只有變賣房產了,而那一塊房舍,如今已經被分成了苟德勝、苟盛。苟不離、苟彤和自己,成了五份,自己還能剩下什麼?
高手啊高手!
苟參覺得,自己需要重新審視這個氣定神閒的苟家大哥了。
縣令胡不為問苟參:“你有何話說?”
苟參搖頭:“我想聽聽證人苟德安的意思。”
見到縣令詢問,苟德安說:“大人,小民也沒什麼意思,既然今天事情鬧到了這一步,就在此將話說清,免得今後再起事端。”
“我父親苟賓去世了,繼母李氏離開了苟家,但是並不是說繼母是被我父親給休了,因此還是我們苟家的人,我們之間的親情關係還是存在的。”
“繼母月前過世,由於她前面不知所蹤,我這兒子沒去祭拜,是我的不對,拿走的錢財,說清楚了就行,也不一定非要拿回來,我這裡不說,至於其他兄弟還有苟彤的,他們怎麼個意思,還得要大人明斷。”
苟參聽苟德勝處處想將自己撇清,但是更深一層的用意卻是讓苟盛和苟不離在前面衝鋒,他自己在後面撈取好處。
胡不為點頭:“這件案子到了現在,看來已經很明白了,原告,你們怎麼說?”
苟不離說:“只要錢拿回來就成,當然我們也不能獨吞,這些錢是有哥哥苟德勝和妹妹苟彤的份的,望大人明斷。”
苟盛也說:“是,望大人明斷。”
苟參一直的注意著苟德勝的表情,聽到縣令問苟不離兩個的時候,他明顯的像是鬆了一口氣。
苟德勝的表現逃脫不了苟參的眼神,他心說自己來到西漢的第一天就是打官司,能輸嗎?
答曰:不能!
但是這會好像自己已經輸定了。
苟參靜靜的站著,縣衙裡外的每個人都覺得這個少年侍曹已經陷入困境。
胡不為問完了原告,又問苟參這個被告:“苟參,你有什麼陳詞,說來聽聽。”
苟參低頭緩緩的說:“謝過大人。”
“既然原告有人證證明我母親確實從苟家拿走了錢,我自然要將這些錢拿出來還給大家。”
“有道是父債子還,母親做的事情,兒子來善後,也是應該的。”
苟參一說,苟盛笑了,苟不離輕哼著說:“早知現在,何必當初。”
苟德勝就說:“哎呀四弟,哥哥我為難啊,兩邊都是兄弟,這,唉。”
胡不為就點頭:“嗯,你算得上是直白。”
胡不為說著就要判詞,苟參卻繼續說:“大人,屬下還有話說。”
“你講。”
苟參說:“謝大人,剛才苟德勝說,當初我父親苟賓去世了,我母李氏離開了苟家,但是並不是說我母是被我父親給休了,因此還是我們苟家的人,我們之間的親情關係還是存在的,對吧?”
苟德勝就說:“是啊,沒人不認你這個弟弟,你們倆怎麼說?”
苟盛和苟不離都同意苟德勝的話,苟參就說:“既然如此,錢,我一時是拿不出的,只有將現在所居住的房屋給賣了,分成五份,給你們三個還有苟彤姐姐,其餘的就是我的了,是不是這樣。”
苟德勝點頭嘆氣,說:“應該如此。”
;
第9章反咬一口
苟參也隨著苟德勝嘆了一口氣:“母親和我既然還是苟家的人,那麼她去世了,她名下的遺產,也是要給弟兄們幾個平分的,我們弟兄幾個都是有份,這個,到時也要一併的算清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