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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主力艦的難度低得多。更重要的是,馮承乾對這種戰艦隻有一個主要要求即為航母提供防空掩護。
在滿足了這個主要要求,以及技術與工業實力准許的情況下,再考慮其他要求。
按照馮承乾的規劃,這種被命名為“北京”級的防空戰艦是介於重巡洋艦與主力艦之間的大型巡洋艦,其標準排水量在兩萬噸以內,最高航速必須達到三十三節,主炮口徑不超過十二英寸、數量不少於九門。
只是“北京”級羊沒在一九三四年動工建造。
當時,〖中〗國海軍甚至沒有向造船廠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
原因很簡單“北京”級的排水量超過了“華盛頓條約”中規定的巡洋艦上限,應該歸入主力艦範疇,而〖中〗國海軍擁有的六艘主力艦已經佔用了條約規定的主力艦總體排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五,剩餘的排水量不足兩萬噸。也就是說,如果〖中〗國在“華盛頓條約”作廢之前開工建造“北京”級,等於違反了條約,將受到嚴厲的國際制裁並且給〖日〗本等敵對國製造打擊〖中〗國的理由。
以當時的情況,別說建造,設計都會遭到國際社會譴責。
顯然,馮承乾不想當出頭鳥。
也正是如此,才促使馮承乾組建〖中〗國海軍造船廠。不管怎麼說,由海軍直接控制的造船廠更容易控制,也更能幫助海軍秘密完成戰艦的設計工作以便在條約作廢之後立即動工建造新式戰艦。
這也沒什麼奇怪的,幾乎所有“華盛頓條約”的締約國都在這麼做。
比如,〖日〗本就已經開始了“大和”級戰列艦的設計工作,這種戰艦不管是在噸位、還是在主炮口徑上都超過了“華盛頓條約”的上限。此外,德意志第二帝國也在秘密進行“俾斯麥”級戰列艦的設計工作美國則啟動了“北卡羅來納”級戰列艦的造艦專案,英國皇家海軍在秘密設計“喬治五世”級戰列艦,連並不強大的法國海軍都聞風而動,開始設計“黎塞留”級戰列艦。
〖中〗國海軍之前沒有這麼做,一是工業實力不夠強大,二是沒有合適的執行機構。
說白了,就是欠缺一座婁海軍控制的造船廠。
當然,馮承乾需要的不是排水量在四萬噸以上的主力艦,而是排水量在兩萬噸左右的防空戰艦。
顯然,〖中〗國並不缺乏建造這種戰艦的工業力量,只是缺少正當的理由。
所幸的是,馮承乾身邊有不少能力出眾的艦船工程師,而且這些人大多參與過德意志第二帝國主力艦的設計工作,其中不少甚至為了跟隨馮承乾來到〖中〗國,放棄了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國籍。
到一九三四年底“北京”級的設計工作已經相當完備了。
完備到什麼程度呢?
後來建成的“北東級與當時的設計圖紙最大的區別,就是高射炮的數量,主要xìng能指標都無明顯差別。
當時“北京”級的設計指標是標準排水量一萬八千噸、滿載排水量二萬一千噸,水線長度一百七十四米、寬二十二米,最大艦長一百七十七米、寬二十二點四米,標準吃水六點五米、最大吃水六點八米,最高航速三十三點五節、巡航速度十六節,最大續航力七千五百海里、最高航速時續航力二千七百五十海里:配備三座三聯裝二百四十毫米艦炮(正式建造時改為三座三聯裝二百八十毫米艦炮,主要是為了與“柏林”號通用,而且德意志第二帝國早就不再生產二百四十毫米炮彈,〖中〗國海軍也不可能huā大價錢,讓克虜伯公司重啟二百四十毫米炮彈的生產線),十二座雙聯裝一百零五毫米高射炮,八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與十二座雙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以及三十六門二十毫米機關炮,高射炮的總數達到了一百一十六門。
單從防空火力看“北京”級絕對是當時的世界之最。
事實上“北京”級建成之後,把這個桂冠保持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第二年,才被接受了防空火力強化的“德夫林格”級戰列巡洋艦超越,而在進行了改造之後“北京”級依然是當時世界上防空火力最強的戰艦之一。
更重要的是“北京”級在設計的時候,就以防空為主,防空火炮的配製方式比其他戰艦更為合理,因此防空作戰效率也更高。比如,在“北京”級上用於遠端防空攔截的十二座大口徑高射炮炮塔分別佈置在艦體〖中〗央的島式建築兩側,分成了四個防空組,每個組有三座六門一百零五毫米高射炮,能夠在各自的指揮系統下進行防空作戰,也就能夠同時對同一個方向上來襲的兩個機群進行攔截。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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