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奪回地盤(第1/2 頁)
夏立民實在拗不過妹妹,只能讓步:“那你少帶一些。” 夏言點頭:“放心吧,明天下午我去菜園裡摘菜,處理好了之後後天早上就去。” 夏立民誇獎妹妹:“要不是你把菜都曬成乾菜,都要爛在地裡了。” 夏言呵呵兩聲:“那不會,最多被人偷去罷了。” 為了不讓別人來偷菜,夏言每天一大早去菜園摘菜,拿回來洗乾淨。茄子、莧菜、豆角、冬瓜、黃瓜和西紅柿可以曬乾菜,留著秋天菜園裡缺菜的時候吃。辣椒可以泡起來長時間儲存,其餘毛豆之類的留著自己吃。 原則就是堅決不讓村裡那些等著看笑話的人佔一分錢便宜。 吳朋再次道:“言言,我跟你一起去吧。” 夏言斬釘截鐵:“不行!” 吳長河的掌中寶,她可不想讓他跟自己一起去鎮上打雜:“你就跟我哥在家裡。” 吳朋皺著眉:“言言,你不知道那些人多難纏。我爸在鎮上幹了這麼多年,那些人來買個水瓢都恨不得讓我爸虧本賣。你這麼小,她們怕是想讓你白給。” 夏言看著吳朋道:“你看到過我爸的情況,你覺得他以後會怎麼樣?” 吳朋剩下的話卡在喉嚨裡,傷筋動骨一百天,更別說傷到了腰,還是重傷。 夏言繼續道:“以後我們家沒有孩子,個個都要當大人用。” 吳朋想了想之後道:“那我能幫你什麼呢?” 夏言知道,依著他的性子,若是什麼都不讓他做,他可能會想盡辦法來給她幫忙。 “把你的腳踏車借我用好不好?” 吳朋的腳踏車是輕便款式的,前面沒有大槓,她騎正正好。 吳朋立刻點頭:“好,明天我把車座往下降一降。” 第二天下午,夏言把家裡的事情都交給妹妹,自己拎著兩個大籃子去了菜園,將那些已經可以摘的菜全部摘下來。 她要透過自己的勞動來證明自己有生存能力,等到後面她要做什麼的時候,家裡人就不會再阻攔。 等到天黑時,夏言收拾了整整一大筐菜。到了晚上,她把菜放在門樓裡,撒上點水,可以保鮮。 轉天早上,夏言天還沒亮就起床,匆匆吃了碗炒飯,正準備走呢,夏立民從河邊匆匆趕回來。 “言言,我送你去吧,我跟你一起騎車去,來去就一個小時。” 夏言這次沒有拒絕,夏立民把菜綁在自己的車上,帶著妹妹往鎮上而去。 等到鎮上時,很多賣菜的人攤子都擺好了。兄妹兩個找到了以前夏德良賣菜的地方,那裡已經被人佔了。 夏立民很有禮貌地去溝通:“這位姨,這裡以前是我爸賣菜的地方。” 對方見是兩個小孩子,根本不搭理:“什麼你爸的,我都在這裡賣了七八天,這裡歸我了。” 夏立民攔住了要說話的妹妹,繼續道:“我爸生病了,這幾天才沒來,我們跟後面的老闆打過招呼的,這裡常年都是我家的,你要是不相信,我們可以問問後面的老闆。” 在誰家店門口擺攤,多少都會跟店主意思意思。夏德良每次賣菜都會給後面的店主留點菜,店主把這個好位置留給他,算是互惠互利。且對方知道夏德良是吳長河的小舅子,也比較照顧。 夏德良最近不來,店主也不會把這裡空著。至於眼前這個人是純粹撿漏,還是也給店主表示過,夏立民還沒摸清楚,只能先試探。 那婦女見夏立民說話有理有據,兀自鎮定道:“這地盤是公家的,你能來我自然也能來,誰來得早算誰的。” 夏言一眼看穿這婦女大概是撿便宜的,若是跟店主溝通好了,這時候肯定會同意去找店主。 她沒有說話,想看夏立民的反應。 夏立民最近在家裡負責抽水機,跟各種各樣的村民打交道,性子沉穩了好多:“姨,要照你這麼說,咱們國家所有的田地都是國家的,那我明天是不是可以去你家責任田裡割稻子?這地盤是公家的沒錯,但我們早就跟店主達成了協議。要是說誰先到誰得,那明天你比鄉鎮府上班的人起得早,難道還能去鄉鎮府門口賣菜?” 夏言忍不住笑了一聲,她哥一本正經損人的樣子還挺有意思的。 那婦女被夏立民說的有些羞惱:“我愛在哪裡就在那裡,管你什麼事?” 夏立民毫不退讓地站在那裡:“姨,這是我家的位置,你要是不肯讓,今天咱們誰也賣不成。我賣不了不要緊,大不了送給街上的親戚,你還得挑回去。” 夏立民的話裡帶著隱隱的威脅,我在鎮上有親戚。能在鎮上落戶的,肯定比村裡的要有勢力,一般村裡人不想得罪鎮里人。 果然,那婦女立刻慫了:“我又不知道這裡是你家的,我就看最近沒有人,所以才來的。” 夏立民又客氣起來:“姨,趁著現在還早,你可以去誰家門口打聽打聽,要是有合適的,你跟店家商議,長期盤一個地方,這樣不管你來得早還是來得遲,店家都會把位置留給你。” 正說著呢,後面的店家趕了過來:“這不是德良家的孩子?你爸呢,好了沒?他好多天沒來了,我就沒管這個地方。” 夏立民客氣道:“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