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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他講述了幾個疑點:人體燃燒而軟榻上地絲毯基本完好,焦屍殘留的痕跡缺少足部,事發後門扇已官封卻有人破窗而入。至於江近海懷疑地人體自燃,我不知應該怎樣表達——畢竟也沒看到以前的書籍中有所記載,於是作罷。
東宮興致勃勃:“比起究竟何人所為,此人是怎樣辦到的,倒更加讓兒臣好奇!”
“詭譎難解的事情多的是,皇兒出任監國,可不是隻知道尋求新奇玩意的孩童了。”皇上正色道。
“可父皇不是回京了嘛!反正兒臣清閒,想試試查案辦案,希望父皇答應!”
“胡鬧。”
東宮並不放棄,繼續纏著皇上。他們這樣看起來,還真像是父子 倆。(本來就是)
我想,獵奇與朋友義氣,東宮是各佔一半吧?
“好嘛,不讓兒臣去管,那就告訴兒臣,究竟是誰把這事告訴父皇和太后的?”
“然後皇兒去挾私報復?”皇上半開玩笑道,“這一出一入,皇兒只挨頓手板,是不是還有賺?”
東宮嘟嘴。
八成是宮人吧,我想。
東宮任性妄為的訊息,傳到皇上和太后耳朵裡……不,看皇上不情不願的樣子,應該是傳到太后那裡,然後他和皇后才被叫去坐鎮。
於是,能報信的都是宮女和宦官。
當然,也不排除是接了東宮手諭的外臣報信給宮人,導致東宮被 罰。
本來麼,這東宮的辦事機構,並非朝廷正常運作體系的衙門,它是在東宮擔任監國之後才參與進去的,自然會比皇上親政多幾處週轉,即是多幾個交接。人多口雜,更需要東宮謹言慎行了。
這也算是當政的實習吧?如今監督他的是滿朝文武與皇城上下,將來監督他的則是天下百姓。壞事做不得 !
正想著,東宮突然朝我看了一眼。
“父皇,那秦晏怎麼辦?要罰幾年俸祿麼?”他問。
我低頭,暗忖:如果被罰錢,就全找東宮索賠。
“長青宮可沒那麼好說話,老人家的意思是革職查辦呢!”
第八十八節 盲人
“那聖上的意思是?”我抬首。
皇上道:“朕問你,是否有把握將此案了結?”
“嗯……”是說要讓我來負責嗎?我想了想,說,“沒有十成把握,但小臣與都察院副都御使徐大人略有私交,相信在他的提點下詳查慎查,真相必然水落石出。”
“喔,徐松徐冬柏……前朝老臣了,也是長州籍吧。”元啟帝頷首,繼而道,“涉案的張舉人,正是押送常王稅金來京之人,此案交由長州籍的官員審查,不妥。”
我心裡一沉。
怎麼就忘記籍貫問題,需要避嫌啊!
這下我只會離案子越來越遠……
此時,元啟帝轉向東宮,道:“如此,就給皇兒一月時間,查清案件原委,期限一到即呈報結案,不得藉口拖延,明白嗎?”
東宮大喜。
“而秦晏,你協助監國嚴查,將功抵過。若是一月之後無法推翻京尹斷下的結論,則依律,按越權諫言與徇私枉法處罪。明白嗎?”
“是!謝聖上恩典!”我叩謝。
“本宮去吩咐筆墨,免得父皇又賴賬!”東宮興高采烈地跳起來。
趁著東宮離開,皇帝悄聲問我:“真是你唆使東宮下令放人?”
我沉默。
他伸手在我肩上拍了拍,也沒說什麼。
雖然得到了皇上的口諭,可以協助京尹查辦此案。但長州這個籍貫還是讓我遇到了不少麻煩。
至少那個鄭甫仁就以此為藉口,不讓我接觸張緹,我也無從得知他在牢裡的情況。就憑想象和(看電視劇形成地)常識而言。應該是比較慘的吧?
我只得去了長州會所,問問與張緹一起來京城的人。
他們說張緹兩年前在京城認識了一個青樓女子,兩人感情不錯,以兄妹相稱。張緹前日去醉鄉苑,就是去見那女子。
再回頭去醉鄉苑一問(唉。我真是什麼協力都沒啊,全得自己詢查),出事地女人並不是張緹認的妹妹,不過他妹妹在事後就失蹤了,一直沒找到,同時失蹤的還有幾個小婢女。老鴇說八成是趁亂,護院鬆懈,丫頭們相攜一起逃了。
單單調查這麼幾個人,我就打賞出去五兩銀子,真是錢到用時方恨少。
“對了。”我指著涼亭,問旁邊路過的女孩,“那天本官看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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