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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裡的人來人往。
正要按電梯的時候,一隻纖細的手,先她按了下電梯。
微微頓了頓,她轉頭,卻忽然撞見了一張不想見到的臉。
是個女人,濃妝,穿著包臀小裙,側頭,對上琳達的臉的時候,瞬間愣住。
“宋琳,你怎麼在這裡!”不等琳達做反應,她已經十分生氣的爆發了起來,指著琳達大叫著,“宋琳,你不是應該離開海城了嗎,你怎麼還在這,我當初給你的錢還不夠是不是?宋琳,你來這裡幹嘛,你要幹什麼,你……你還想纏著凱銘嗎!”
琳達也沒想過會在這裡遇見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姓陳,叫陳維維。
是陳家大小姐,陳氏生鮮公司,是她家開的。
而在四年前,她剛剛得知懷了湉湉的時候,是她搶走了琳達相戀三年,差點走進了婚姻殿堂的男朋友,劉凱銘。
其實,當時也不能全怪陳維維。
當時她跟劉凱銘已經出了很多問題,在結婚前夕,兩家見面,所有愛情,都抵不過現實的摧殘,真的開始要結婚了卻分手的,哪裡只有他們這一對。
劉凱銘家很複雜,他有三個姐姐,他是老四,當年他爸媽為了追生一個兒子,可是下了血本,家裡被罰款罰的傾家蕩產,什麼也不剩,窮的三個姐姐衣服都是輪著穿,一年到頭沒有一件新衣服。
劉凱銘就是在三個姐姐的光環下成長起來的、
有了三個姐姐的犧牲,他上學,工作,都很順利,也是家裡唯一的大學生,從海城周邊農村出來,藉著姐姐的光,家裡也搬到了城裡來,父母當年都是正式工人,卻因為超生被開除,賦閒在家,偶爾出去打工做點零活。
所以,當初琳達是一路廝殺,跟他三個姐一個媽,斗的死去活來的,才最後確定要結婚,但是,還是鬧的不可開交,因為一些小事,他們爭吵,最後,琳達只好對他說,我們先冷靜冷靜吧。
分開的一個月裡,互不聯絡,等再見到他的時候,他的身邊已經有了另一個女人。
最後的分手,卻是他的母親找到她,代替劉凱銘,告訴琳達。
“我們凱銘已經有了新的女朋友,那家裡可不是蓋的,那是真正的有錢人,陳氏生鮮知道不?她家是開公司的。”
那得意的語氣,讓琳達覺得可笑,只是,當時,對她來說,一切都不是問題,她也並不想在繼續下去,分手,勢在必行。
因為那時,她懷了湉湉,而湉湉的父親……
她至今也不知道是誰。
那是一次意外,一次讓人難以啟齒的意外。
她在應酬的時候,被人拖進房間裡,醉醺醺的男人不顧一切的撕扯掉了她的身體,然後,一群人進來,帶走了那個男人,從始至終,她只顧著叫著,沒有來得及看他一眼,只知道,那
是一個讓人痛恨的身體,因為他的出現,改變了她今後所有的生活路線。
她是做律師的,本來,被強。奸這種事,她該上告警察局,立案,偵查,但是,心虛的她,跟大多數這樣的女人一樣,選擇了隱藏。
她有做過,看過,學習過很多這類的案子,知道其中的艱辛,雖然她可以很自然的對所有女孩說,遇到這樣的事,要勇敢面對,但是,真的輪到了自己,卻如何也勇敢不下來。
她害怕,害怕結果會是讓自己身敗名裂。
這個國家就是很奇怪,明明是受害者,但是,一旦被人知道,或許受害者,會被當做是個犯罪分子一樣,被骯髒的眼神凝視,指責,沒有一點尊嚴的被詛咒,被惡言惡語吞噬。
甚至,一個被強。奸的女人,還不如一個未婚生子的女人得到的認同高。
為什麼?被動的失去了自我,跟主動的失去自我,哪個更加被該被同情?可惜,本末倒置,永遠都是這些喜歡茶餘飯後的人們的習慣。
琳達不夠勇敢,不夠堅強,她選擇了退縮和懦弱。
直到孩子出現,她慌了,害怕了。
好在,那個時候有徐自知跟她一起,幫她出主意,最後,幫她一起制定好規劃,幫她打胎。
可惜,還是沒能打下來……
吃了一次打胎藥,孩子竟然沒有絲毫的反應。
琳達哭著問過,藥是不是有問題,可是,沒有問題。
別人都是,吃過兩個小時後,就會出血,可是,一天,兩天,三天……
她沒有任何事。
這種機率不是沒有的,她想來想去,是這個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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