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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筒裡塞著我自己選定的武器,先是默誦了下八姨教的樂譜,然後站在我房間那面空白的牆壁前,準備離開人間,穿越到洪荒界。
實話說,那身古裝比所有古裝電視劇裡的華麗衣裙都漂亮一百倍,我媽說那是煉製的仙衣,普通人是不會擁有的。我想,假如我因穿越而死,或者到了那邊就給猛獸吃掉,這是我死前最開心的事。女人是多麼虛榮的動物呀,只要能美麗,死也不後悔。
難道,這是我的狐狸精血統使然?那照這樣說,是女人就有當狐狸精的潛質。
………【第十章神筆六六(上)】………
兩個多小時後……
“媽,我可不可以不用這個?”我揮揮手中七姨送的寶貝、那支似乎永遠蘸滿了墨汁的紅木狼毫,為難地道。
此時,之前那種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氣勢早就沒有了,我媽和七姨八姨累得坐在沙上,一臉拿我沒辦法的神情。
也難怪我啊,下一腳我可能就進入連聽也沒聽過的洪荒界了,猶豫幾個小時,一直下不了決心很正常。
“你就磨蹭吧。”我媽氣得沒法兒,“到天亮你再不走,我就把你扔過去!”
“我都要離開了,不知何年何月才回來,拜託別這麼暴力,對我好點不行嗎?”我委屈著,卻成功地令我媽心軟了。
然後,我突然想起一種可能,不由欣喜萬分地問,“可是當初您們姐妹三人是怎麼來到人界的呢?那個方法比較安全吧?”
看著我一臉期待,我媽等三人集體被我打敗了,萬般無奈地同時嘆了口氣,耷拉下腦袋。
半天后,八姨近乎哀怨地問我媽:“姐姐,你到底生的是一隻小半妖,還是生了一隻小烏龜?怎麼遇事不管大小,她總是先躲了再說的。”
哈,我真本事,明明應該是依依惜別的感人場面,卻要我鬧得人人都想把我一腳踢飛。
我媽翻了翻白眼,壓著火氣對我說,“我早告訴過你了,人界和洪荒界不是隨便就可以互相穿越的,否則天下還不亂了套?就好像人行道和快行車道,能隨便跑來跑去嗎?除非有代天者的命令。而當初,是一位正神拼出性命,才能讓我們三人帶著你跑到人界,一躲這麼多年。他當時受了很重的傷,能不能活著還是未知數,現在你還讓我想什麼辦法?”
“七姨的這個寶貝靠不靠譜呀?”我囁嚅著,哪想到七姨卻聽到了。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丫頭!”七姨罵道,“多少人覬覦我這寶貝,七姨我拼了命也沒給,你居然還給我嫌棄。你別看它樣子不顯眼,可卻是神物,是天地最初的靈氣所化,造物難得,只此一份,比人類的童話《神筆馬良》中的筆還神,若運用得好,天神也不能奈你何,唉,至寶啊。只要你集中精神想著想要的東西或者要去的地方,落筆就能成真。不過你千萬記著,畫出來的東西畢竟是假的,有時效性,法力越高,維持的時間越長。像你這種半點法力沒有的,估計畫出來的東西能維持幾秒種就不錯了。所以你畫完通往洪荒界的大門後,就立即給我跳過去。不然以你的能力而言,若想再用這支神筆,起碼得一個多月之後。你要明白,只有你成為真正的九尾天狐,這神筆才能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不然它會拒絕出墨的。這種有靈性的神物最討厭了,只有主人比它強,它才真正為你所用,不然就算你擁有它,可以驅使它,它還是會常常鬧彆扭的!”
七姨長篇大論,嘰嘰歪歪,我聽得頭昏眼花。《神筆馬良》是很老的動畫片了,在現今日漫氾濫的時代,我倒也看過。難道,我七姨的筆真比馬良的還神?
“你七姨說得對,不要拿法寶當物件看。它們是跟班,只有讓它們徹底服你,它們也才會真正聽命於你。”八姨說完,忽然笑了,“我說七姐從來不肯畫個好男人出來呢,敢情畫出的東西是有時效性的。今天託六六的福,我倒是一回聽說。”
“那七姨當初為什麼不畫扇門來人界,非要那個神拼個半死。”我還存在著僥倖心理。
“你當那神筆是怎麼來的?是我賭贏的。”七姨揚起下巴,有點小小的得意,“當初在洪荒界,這隻神筆化為人形,還有名有姓地叫趙天天。它說能畫出世界上最美的顏色,我就亮出羽毛跟他比。結果它畫不出我的神采,這才認賭服輸。不過它覺得我不配做他的主人,當初雖然歸屬於我,卻不肯為我所用。我跟它耗了這麼多年,才磨平了它的性子,訓練得它肯出力了。現在我把它送給你這小祖宗,至於它以後為你所用到什麼程度,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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