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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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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作者:樓雨晴

男主角:李柏琛,張佑軒

女主角:沈靜雨,何靖陽

內容簡介:

她知道,自己喜歡著那個沉默的男孩,

可是她不知道,他的心裡究竟有沒有她?

他總是若有似無地拒絕她,為彼此保留一段微妙的距離,

用一種沉默的眼光,凝視著被異性包圍的她。

她的愛情得不到響應,

心高氣傲的她終於倦了、灰心了,

尋找一段真正屬於她的幸福……

他很喜歡、很喜歡那個驕傲又美麗的女孩,

從第一眼見到她的時候,他就知道。

但是她的美好令他自慚形穢,

只能將真心藏起來,遠遠地看著她,祝她幸福……

正文

楔子

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左顧右盼了,這不是序文,你已經進入故事了,相信我,翻開下一頁吧!

這個故事,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開,決定重拾書本開始。

算是一種職業倦怠吧,我強烈覺得,再寫下去,我一定會乏味無趣至死。但是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不太有天理地讓我蒙到了一所學校。

什麼?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對不起,我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問我幾年級?對不起,我還是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什麼?你問我什麼都不講,那還有什麼可以說的?有啊,當然有,我不是說要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

這個故事,開始於我身上某個“魔咒”——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我通常將它統稱為魔咒。

我很會跌倒。

不曉得為什麼,平平路讓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真真確確、血血淋淋的事實,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會“到此一跌,以資紀念”。只不過小說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都有男主角適時出面化解危機,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而我,跌了N次,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唯一的附帶效果,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

接下來,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魔咒和這個故事有什麼關係?

有,當然有,關係還大得很。這個魔咒,讓我第一次慶幸自己跌得真好,因為,我認識了他……

第一話 離歌

如果當初我們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會

悲傷淡一點

眼淚少一點

快樂……少一些?

之一

“靜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課,坐在旁邊的室友兼同學順口丟來一句:“你今天要不要去‘喬一喬'?”

我低頭看了看腫成饅頭大的腳,嘆了口氣。“要啊。”

“我也要去,順便載我。”

“你?怎麼了?”

“唉,別提了,都是那個豬頭王,害我扭到手。”

“噢。”豬頭王,她那換帖死黨的代名詞,我聽得很習慣了。

連她都受傷,這我就不由得要怨嘆了。一定是風水的問題,不然為什麼同寢室的室友裡,三個就有兩個受傷?再擴大延伸,我們樓下學姐那一房,也兩、三個腳扭傷,每次去看診都要兩、三輛機車來載,一行人浩浩蕩蕩活像進香團……

抱著課本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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