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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裝修公司一定要說是做苦力活的嗎?難道搞設計不行?我就這麼在追悔中連夜就趕回來了。不信,你們可以問我的室友,他們幾個當時正在玩鬥地主呢,都可以給我作證。”
王力健一問陽光雨幾個室友,果然如他所說,他九點半鐘就回來了。
賴景蘭是傍晚才開的房間,如果男孩做完案再趕回去,似乎不可能啊。
那麼,真的不是陽光雨了?難道賴景蘭還有別的qq好友,或其他什麼人正好那天也來見她?
根據酒店前臺服務員描述的相貌特徵及咖啡廳熱心常客的線索,聽風還真在南城區找到了一位相似的男孩。
這是一名姓白的青狼幫的混混,不僅一身皮囊長得帥,嘴巴也挺會說。本來平時挺活躍的,這幾天卻藉口生病悶在家裡。
戴著墨鏡禮帽的藍飛揚和普通形態的聽風突然出現,使這名混混吃了一驚,二話不說就要奪門逃走。可是在藍飛揚鬼魅般的身形下,他怎麼可能逃?便不由嚇得如見鬼般驚嚇。
“說吧,你和咖啡廳的女服員賴景蘭是怎麼回事?幹嘛要盜取她的雙腎?”藍飛揚一腳將姓白的混混踢翻在地,然後一腳踏在他身上。
“大哥,饒命啊。你說的什麼?我怎麼聽不懂啊?”姓白的混混哭喪著臉喊。
“聽不懂是吧?”藍飛揚手起腳落,閃電般卸下了他一隻胳膊和一條腿,在混混殺豬般的慟嚎聲中又冷冷的用腳尖勾住他疼得變了形的臉問:“這樣是不是能聽懂一些了?”
對付這些蠻橫、狡詐的嫌疑犯就得用非常手段。
“我、我說。”白混混痛得直冒冷汗,“我、我是前不久在咖啡廳認識賴景蘭的,對她也曾言語挑逗。前幾天看她和一個男孩約會,分開後似乎有些失落,就上前去搭訕。之後,一路情感陪聊。”
“當走到愛民路24號時,我說自己是外面來博海出差的,要去登記間房住下。賴景蘭本來想搭公交車走,可我說錢包丟了,沒身份證,央求她用她的身份證幫我登記下房間。她猶疑了一下之後還是答應了。”
“拿到房卡後,賴景蘭本來又想走,但我‘真誠’的邀她去房間坐坐。而且說我很喜歡她,希望能進一步瞭解。她大概看我長得帥、又健談,有些動心了,便默然跟我來到了房間。之後,我倒了杯下了迷藥的水給她。她喝下不久就昏迷了。”
“你對她做了什麼?”藍飛揚喝問道,腳下不禁多用了一份勁。
白混混又嚎叫,連忙說:“沒、沒做什麼,不過是親了親、摸了摸而已。接著,他們就敲門闖進來了。”
“他們?他們是些什麼人?”
“就、就是盜竊人體器官的。”白混混惶恐的說,“跟、跟我沒關係哦,我可沒動手。我、我也是被迫的……”
於是,在姓白的混混的老實交代下,順線扯蛋,藍飛揚終於挖掘出不了這幫喪盡天良的人體器官盜竊團伙。
可是,就算他把兩個主犯要犯全部狂扁至奄奄一息,甚至連下身那yin賤的根源也幾乎廢了,他們還是不承認去年十二月初,在富康私人醫院盜取了一個剛自殺的年輕漂亮女孩的屍體。
盜竊集團成員一口咬定他們從來都是摘取了器官就走,根本不可能費事去碎屍拋屍。那肯定是其他人做的。
藍飛揚沒辦法,只好在警務通中推說追捕嫌疑犯時遭到激烈反抗,所以下手重了一些,然後說出嫌疑犯所在的地址,把這些人都丟給了專案組的王力健等人。
經專案組對盜取人體器官的團伙成員一一審訊得知。原來,這姓白的混混和出現在博南的豔麗女子都是犯罪團伙灑出的魚鉤、誘餌。專為勾引好色的男人和涉世未深的少女,只要進了酒店或旅館房間就趁其不備下迷藥,然後實施人體器官盜取。再以高價黑市賣出。
如果是有點姿色的少女一般都會慘遭先奸後摘取人體器官,賴景蘭也未能倖免。
一完事,幾個人就老道的清除痕跡,迅速撤離。
後經再三反覆單獨提審,面對數個疑點,其中一名要犯才承認,他一次在奸。yin過程中,曾把一個突然醒來咬他一口的打工妹失手打死,然後便將她的眼角膜和心狀、肝臟都摘取了。
事後因為害怕,便乾脆碎屍,用大蛇皮袋裝了,趁下半夜無人拋屍博江中……至於盜屍確實沒做過。
既然宋佳佳的屍體不是他們盜取、破壞、碎屍的,哪又是誰做的呢?難道要成為塵封的無頭案?
藍飛揚緊抓著自己的頭髮,一種有勁無處使的睏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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