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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有點難。
吳小正知道,這麼多人齊聚公交總站,一旦動起手來,動靜絕對會很大。哪怕大家下手的物件是扒手,但這也是一個**,很容易就引起官方的關注,一不小心就會讓自己人栽進去。
絕對不能讓自己人吃虧!
因此怎麼動手這個問題,吳小正其實已經考慮了很久。
現在他終於憋不住了。
“大家聽我說幾句吧。”
因為吳小正是當事人,所以大家都停了下來,想聽他怎麼說。
“找人的事情很好辦,龍瘸子他們不是正在到處找我嗎?只要我單槍匹馬地往公交總站門口一亮相,他們應該有所行動吧!”
吳小正這是準備把自己來當誘餌了。
這確實是個好主意。
不過有人卻擔心起吳小正的安危:“你單槍匹馬去?那會不會吃虧啊?”
一直沒作聲的軍哥突然來了一句:“你傻啊,小正亮相之前,咱們這些人不知道先分散到站裡去等著啊!”
吳小正差點就笑抽了。
“你傻啊”這幾個字,是他那天逗劉學文的時候說的,沒想到軍哥這麼快就學會了。
他不好意思笑,其他人卻笑抽了。
找人的問題就這麼定了,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
吳小正又繼續說道:“咱們今天的主要任務是逮人,逮到人了,咱們也別自己動手,要懂得發動群眾。”
大家疑惑地看向了他。
既然去了,哪有不動手的道理?
吳小正解釋道:“老百姓不是對扒手們都恨得牙癢癢的嗎?平時只是怕報復才不敢動手,這次咱們的任務就是給他們撐腰,讓他們好好過過癮。”
大家頓時眼前一亮。
只要是街頭打架,都是會有風險的,只要你傷了人,一被逮到就會把自己給搭進去,哪怕你傷的是壞人。
因為法律只認你的行為有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而不論你下手的物件是扒手還是壞人什麼的,在法律沒有定罪之前,或者在執法機關沒有下令之前,沒有人是法定意義上的犯人。
唯有一點,老百姓因為公憤引起的群體行為法律就有點難以處理。
這叫法不責眾。
這小子真陰!
大家立馬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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