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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對方很可能不是聖盃戰爭參與者,但變數這種東西,還是能少則少。
“時臣?時臣?剛才你的弟子似乎傳來了很有趣的訊息啊!快告訴本王究竟是怎麼回事?”
日了!我珍藏了好幾年的82拉菲啊啊啊啊!!!!
遠坂家當主終於失去了所有的優雅,一臉崩潰的看著某個一頭撞進房間的金色笨蛋……手中灑了一地的紅酒瓶子,當時他就感覺自己那個心啊,是拔涼拔涼的,雖說這年頭八二年拉菲到處都有賣,給人一種八二年全球人民啥也沒幹光造葡萄酒的錯覺,但其實有一瓶算一瓶全是假貨,真正的八二年拉菲早就已經有價無市了。
很不巧,作為一個優雅的紳士,時臣就蛋疼的收藏了一瓶,而現在這瓶美酒已經有小半在他眼前貢獻給同樣昂貴的波斯地毯了,剩下的那一大半八成也保不住了,面前這個金色笨蛋肯定會好不客氣將之徹底糟蹋乾淨的。
媽蛋為了這次聖盃戰爭老子付出了這麼多,要是最後還是輸了,那他孃的天理何在啊?
“時臣!本王在和你說話!沒聽到麼?快點兒告訴本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金色的長髮在腦後紮成了一條麻花辮,用一個金色蝴蝶結做裝飾,脖子上掛著一串土豪氣息十足的粗金鍊子,耳朵上是純金打造而且毫無造型感可言的土豪耳環,清麗的容顏美麗得讓凡人窒息,矯健的身姿宛若奔跑在月光之下的狩獵女神,紅寶石般澄澈幽深的雙瞳滿是驕傲自負雖然裝飾品味差了點兒,但必須承認這是個美少女。
這就是遠坂時臣費盡心力召喚出來的最強英靈黃金聖鬥士……不是,是人類最古之王吉爾伽美什,美索不達米亞蘇美爾文明的傳奇王者,人類最早的敘事史詩的主角,擁有全世界所有寶具的原型,戰鬥力強得一塌糊塗……
可惜是個笨蛋!
對於傳說中的英雄王是女孩子這點,遠坂時臣倒沒有太多想法,畢竟人家生活的那個時代還沒完全進入父系氏族社會,起碼比亞瑟王是個女孩兒這一點容易接受多了,但是這個傢伙……怎麼說呢?衝動、易怒、嘴賤、思維方式異常簡單,而且還貪杯好鬥,一個反派龍套應有的缺點在她身上幾乎都能找到,反正時臣想不明白這貨是怎麼成為一國之君而且還一路平安幹到壽終正寢的,沒被人半道上打死絕對是狗…屎運一步一個腳印的結果。
“尊敬的英雄王,不是什麼值得您煩惱的大事,只是有幾個不懂規矩的外行入侵了教會而已。”雖然對面前這貨的智商餘額頗有微詞,但人家槓槓的戰鬥力是不容置疑的,時臣作為一個優雅的紳士,在對方徹底失去利用價值之前,還是會保持應有的尊敬,而且這事兒也實在不適合讓面前的金毛笨蛋摻合,不然就真折騰不明白了。
“時臣!在王面前撒謊妄言可是要被割掉舌頭的!”娘閃閃很危險地眯起了血紅色的眼睛,兇光一閃而逝。
“臣不敢!”時臣深深的鞠了一躬,將表情和眼神都藏到了娘閃閃看不到的角度。
“你不敢?本王還真想不出來有什麼是你不敢的!剛才你那個弟子明明說的是有人佔領了教會總部吧?”
媽蛋,你既然都聽清楚了還來問我幹嗎?存心找茬是不是?分分鐘令咒教你做人啊混蛋!
時臣很清楚面前的最強英靈其實很不待見自己這個Master,其實他想選一個相性更好的英靈,但面前這笨蛋的戰鬥力實在讓人無法放棄,因此優雅的紳士也只能把低著頭一言不發,免得讓這貨再找到什麼破綻來找茬挑刺兒。
“哼!本王倒還真想看看,能讓你在本王面前極力隱瞞的到底是何方神聖!”娘閃閃冷哼一聲就像門外走去。
“請等一等英雄王陛下!那種宵小之輩根本不值得讓尊貴的您出手……”時臣立刻就慌兒了,緊走幾步想要攔住進入作死小能手模式的娘閃閃,但後者畢竟是英靈,雖然是身體素質不佔優勢的Archer職階,但怎麼說也比他這個凡人要優秀很多,時臣一路追出家門也愣是沒沾到人家一根汗毛,再抬頭時娘閃閃已經站在了遠坂宅的房頂。
看看高處那個金光閃爍的土豪金,又看看自己腳下幹掉Assassin時留下的大坑,時臣頭上的汗當時就下來了。
“看來你很清楚啊,時臣!不要妄想能對本王的想法說三道四,否則就算你是本王的Master,我也會幹掉你的!”
看著陷入失語狀態的時臣,渾身上下金光閃爍的娘閃閃滿意地點點頭,心說終於看到這個自命不凡的雜碎有一點兒身為臣子該有的樣子了,卻沒有注意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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