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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記得用第一人稱來寫。”趙澤君補充說。
“第一人稱,我?”於哲一愣,這年頭網路小說受到傳統小說影響很大,幾乎沒有第一人稱。
寫小說,又不是寫自傳。再說了,用‘我’來寫,豈不是說主角就是作者?
“具體原因一時間也說不好,你先寫著,等你寫了幾萬字之後,我再跟你聊聊什麼是代入感。”趙澤君很神秘的說。
結果根本不用趙澤君多解釋,於哲只寫了幾千字,就已經感覺到了什麼叫做‘代入感’。
“一排小弟恭敬的招呼著我……
本人雖然是個高三的學生,但是從來沒有考大學的念頭,就我那成績,野雞大學也不會要我,還是在社會上早早創業的好……
野雞大學都不要我……這不正是自己學習成績的寫照嘛?
在現實中,自己不受歡迎,除了趙澤君,根本沒人願意真正把自己當成朋友,可在心底裡,誰不想一呼百應?走到哪,都被一大群同學眾星拱月一樣捧著?!
不僅僅是於哲,任何一個高中生,甚至是成年人,有誰不想在當眾露臉,成為焦點?否則的話,也不會有那麼多裝逼炫富的行為。
人人都要需要存在感!
用第一人稱‘我’來寫,於哲一下子整個人都徹底沉浸在小說裡了,好像小說裡的男主角,正是他自己。
“趙老大太有才了,以前看他不聲不響的,腦子居然這麼聰明?這都能想到?!
嗯,現在老子也是老大了,不比趙澤君差!”
於哲最大的毛病就是得意就忘形,這麼一代入小說裡的主人翁,頓時覺得老子天下無敵,誰都不放在眼裡。
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在電腦前面坐了三四個小時,牆壁上的掛鐘走到了十二點整,可是他一丁點睡意都沒有,激情澎湃,腦子裡全部劇情,隨著男主角大殺四方。
啪啪啪啪啪啪……直到深夜,房間裡還響著密集的鍵盤敲擊聲。
可憐的男孩子,只能透過這種方式啪啪啪……
時間一天天過,寫作過程中,於哲每天都會把新寫內容第一個拿給趙澤君審閱,尋求指點。
趙澤君還真沒看錯人,這小子帶著眼鏡,斯斯文文猥猥瑣瑣,長得和雨夜色磨似的,骨子裡卻是標準的熱血狂暴流,僅僅從文風上看,並不比原作者差,按照大綱寫出來的具體內容,趙澤君還真挑不出什麼毛病來。
時間過得飛快,於哲瘋狂寫作,學校的功課也越來越緊張。
為了備戰高考,四中在高二下學期就已經上完了所有高中的新課程,高三上學期開始進入總體複習。
趙澤君給了大綱之後,於哲沉溺於寫作,很少再拉趙澤君出來打cs,趙澤君也樂得清閒一陣子,基本都在家寫作業做題。
對於重生的趙澤君而言,上課、寫作業並不是負擔,相反,是放鬆。
上輩子整天和社會上與各路人馬打交道,心思算盡,說話做事都要考慮再三,思前想後,非常耗費心力,就算是吃吃喝喝,大多也是陪客戶,勞心傷神。
現在卻能什麼都不用想,安安靜靜的坐在書桌前學習,同時陪伴家人,簡直是奢侈的享受。
沒有經歷過社會的於哲當然不會有這種感覺,如果說沒有寫‘我就是流氓’之前,他僅僅是不愛學習而已,而現在,讓他放下寫作,去寫作業,簡直就是要他的命!
但他有他的辦法:花了點錢,讓其他班一個成績還不錯的窮小子幫忙代寫。
趙澤君用先知和遠超同齡人手段,緊緊的籠絡住了於哲;於哲用金錢,解決了作業問題,把時間都用在想做的事情上;隔壁班的窮小子,看似一無所有,卻因為一無所有而努力學習,賺到了於哲的佣金。
龍會飛,馬會跑,老鼠能鑽洞,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活著,一步步成為命中註定的那個自己。
人各有道,天自有命。
第十二章 一夜之間
在十萬字的時候,趙澤君示意於哲可以發書了。
計劃發書的網站還是定在浣劍書盟,儘管目前國內已經有幾個站,但浣劍的流量無疑是最大的,佔據了絕大部分市場,是其他所有站流量加起來的幾倍,業內地位比後來的起點還要強勢。
於哲的筆名得改,他以前用的是‘流浪的雲’。
趙澤君都想啐他一臉,這麼文藝的作者名,寫熱血霸氣大殺四方的小說?您這是人格分裂咩?
換一個,就叫做‘血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