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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怎麼都去加拿大?”我脫口而出。不過,平心而論,去加拿大總比去那些窮國好。
“加拿大不好嗎?你想去非洲?”
“我不是那意思。只是好奇,怎麼大家都一窩蜂地往加拿大跑?”
“這很好解釋,加拿大地大人少,又是移民國家,容易辦唄。不過也分人,你要去,還得動點腦筋。”
“你什麼意思?”
“去留學,要TOEFL成績。辦移民,以你的學歷和英文程度,批下來的可能幾乎是零。”
“那我就不去了唄。”
“辦法總歸有。快的話,半年就能批下來,而且辦的是移民,一勞永逸。”
“什麼辦法?”
“結婚。”
“跟你?”
“當然不是我,跟加拿大人。”他又補了句,“假結婚。”
“假結婚,我也不幹。”我都納悶,他怎麼會想出這麼個餿主意?
“這是你合法出國的惟一途徑。要不然,你就在這裡等司馬來抓吧。”
見我沒吱聲,他又說:“就算你同意,能不能辦成還很難說。既要能物色到結婚物件,又要做到天衣無縫,讓移民官看不出破綻。移民官一般要你們提供合影照片、通話記錄、往來信件。聽說有人事後補課,把相機的日期往前調,冬天拍夏天的照片,自己穿得倒挺涼快,可忘了背景裡的人,人家還穿著羽絨服呢。還有人在家裡拍照片,相片上的日期和身後掛曆上的月份對不上,反正要造假就容易被人識破。”
“你瞭解過了?”
“馮蕾在溫哥華找了家中介,他們可以包辦一切,但收費比較高,而且三分之二的錢要在遞交移民申請前付清。就是說,即使不成,至少也要白搭30萬人民幣。”
“那就別辦了。”
“你留在這裡,說句不好聽的話,就是顆定時炸彈。”
“我是定時炸彈,那常瑞龍呢?”
“他早晚也是,但現在還不是。”
“就沒別的辦法了,非要走呀?”
金獄 第三部分(47)
“人家擠破頭想出國。你倒好,非要留在國內。”
“我壓根兒就沒想過要出國。”
“我知道,假結婚,你接受不了。換了我,也一樣。你跟那人只是名義上的夫妻。去了之後,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離婚。你們不住在一起。那人之所以願意,也是圖錢。聽說很多老移民英文不行,日子過得很拮据,只能靠這種生意發點小財。中介說,人應該不難找,但不一定在溫哥華。”
“亭亭能一塊去嗎?”
“那當然。你為了孩子連工作都可以不要,我能不讓你帶孩子走嗎?”他舊事重提,說起我辭職的那檔事。他接著說,“一旦孩子去加拿大了,那可是她一輩子的幸福,有多少人想去還去不了呢!”
“你要我什麼時候走?”
“我當然是希望越快越好,免得夜長夢多。現在就開始辦的話,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春天。”
“公安局會放我走嗎?”
“你不是一個人去過香港了嗎?再說,你手裡不是有護照了嗎?”
我進怡龍後不久,常瑞龍替我辦了本因私護照。當時我還納悶呢,我又不出國,辦什麼護照呀?準是大江讓他辦的。看來大江他早有預謀了。
“去了,我能幹什麼?”
“聽說學會計的很容易找到工作,就是要再進修一下,拿個類似於我們這裡的上崗證。”
“可我不懂英文。”
“你還年輕,又聰明,學什麼都還來得及。”
“我還是不想走。”
“你要知道,我們別無選擇。”
“那你什麼時候去找我?”
“溫哥華稍微好點的房子都要六七十萬加元。我們弄出去的這點錢,也就只夠買套房子。要養活兩家五六口人,你說,是不是還要掙錢?”
“可你已不在分行了。”
“先把你送走,我再想辦法吧。”
“你可千萬要小心。”
“放心吧,我不會有事的。”
我突然覺得現在是個機會,也該把一直埋藏在我心裡的話說出來了。我就說:“你要同意跟我結婚,我就去加拿大。”
“嗨,跟我談起條件了?我不喜歡這樣,懂嗎?”
“人家只是不想跟別人結婚嘛。”我還滿肚子的委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