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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地主,和不好的地主,都是激進式大工業化的障礙,在這一點上,我們和資本家們,沒有本質的分歧。”
——李學先,原廣東省監察廳廳長,原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院長,1983年《與青年同志的座談》
“土地改革不是列寧主義匪幫的專利,更不是赤色政權的專利。
土地改革,是落後農業國向工業國快速轉變的必由之路,是不以傳統道德觀為轉移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團,無所謂善惡,其本身,對於工業化轉變,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須執行死刑的,是不可饒恕的。
無論對傳統田園生活與紳美德多麼留戀、多麼讚美、多麼仰慕,也不能做為毀滅大土地所有者集團的理由。
土地所有權的強制有償轉讓,乃至部分無償轉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經濟的條件下,大工業明碾壓小農經濟的必然政治覺層逆天鬼才三小姐conad;
它不應承擔道德評判。”
——鄭道儒,原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原中華民國外交部顧問,1974年《自由世界的“強制”掠奪》
李學先老人,是土鱉久經考驗的老幹部reads;。年輕時代,參加地方農民運動,帶領“赤衛隊”強行分了自家的田地,並沒收了自己父親名下的房產與店鋪,終身未得到父親的原諒。
鄭道儒老先生,世代香門第,大田主傳家,終身反對土鱉的“赤色激進主義”,1949年後逃亡臺灣,任流亡政府的經濟部長。在此期間,主持了臺灣南部廣大地區的土改工作,向權力機關移交、最終處死的地主超過6700人。
兩個意識形態截然不同、政治身份迥然相異的人,不約而同地贊同進行土改,並身體力行的施行,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家庭與階級。
可見,對於土改的問題,在中國的那個年代,無論國、共,是有志一同的。
所不同的,是在大陸,自1927年張靜江主持浙江土改失敗後,國一方只有動嘴,而再未有動手的能力,將局面讓與共。
張靜江,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浙江省主席。
這裡,我們看一下張靜江是怎麼說土改的:
吾之敗,非敗於時,實敗於本黨同僚也。土地之改革,並非激進黨獨有之政,亦應為吾等革命者共有之政。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激發農民支援革命的戰力;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聚攏發展大工業的勞力;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破除族權、父權的統治地位;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打破黨內的土集團;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遲早有一天,我們要敗亡在這個上邊!
今日吾敗了,吾被黨內紳們的代言者擊敗了追愛重生復仇女王conad;
。吾痛心,吾恐若干年後,吾黨因此而敗,敗於激進派的土地革命之手!
——1929年《吾之敗,吾黨之敗》
張靜江於1928年至1929年,在浙江主持土地改革,贖買紳土地,均分給農民reads;。因與黨內紳集團的衝突,導致地方紳武裝襲擊國民黨黨部、刺殺土改專員等,甚至釀成叛亂。最終土改失敗。這是國民黨敗逃臺灣前,在大陸最後一次土地改革嘗試。
果黨殲敵一億,勝利轉進臺灣,蔣校長整肅黨紀,清除異己,才終於可以放手發動土改。可見土改是歷史的必然,並不是土鱉的專利。
有幾個關鍵性的資料是討論中國大地上土改所必須瞭解的,也是回答“地主招誰惹誰”問題的。
1949年,中國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
1949年,中國全國平均糧食畝產為70公斤,而在此之前全國平均糧食畝產從未高於100公斤;
1950年,農業直接稅佔國家財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種雜捐、厘金、間接稅等,農業相關稅收要佔國家財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國平均地租為收穫物的5成。
如果,當年中國的農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樣是一片田園牧歌的祥和。如果,當年中國沒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機(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畝)。如果,當年中國能有殖民地、對外掠奪獲得工業化所需的龐大資金和原材料……如果……我們慢慢等待地主階級在工業化的衝擊下轉化為工商業主和農場主也無妨,但是,這只是如果。
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平均畝產不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