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頁)
是的,她又想起了以前,她的記憶力總是那麼好,她是那麼地害怕過馬路。小時候一輛載滿貨物的運輸車搶紅燈,她也騎著腳踏車橫穿馬路,那車就擦著她的腳踏車尾燈開過,尾燈都被撞碎了,她差那麼一丁丁點兒就要被汽車撞飛了。於是過馬路成了她最大的人生難題,任何人在她身邊她都會死死地拉住那人,尋求一種心理上的保護。可是傑斯沒能給她這種安全感,她最希望從他身上獲得安全感的那個男人卻沒能給她。
“你對我真的太好了!”她由衷地對張小京說,眼睛裡含著眼淚。那是發自肺腑的感動,因為聯想到了他為她所做過的一切,以及一些讓她傷心欲絕的往事。而他卻被她說得有些莫名其妙,不明白拉著她過馬路怎麼就成了他對她的好了。
她不想對他解釋,因為解釋的結果勢必讓她想起那些她不願提起的過去。她希望自己是一個沒有歷史的人,她想把自己的過去藏起來,她想忘記。她不想再被“過去”牽絆,她想毫無負擔地愛上眼前這個人。
接受張小京的存在之後,南北從沒有主動提起過傑斯。連這個讓她刻骨銘心的人她都可以假裝忘記,那麼忘了講小時候過馬路的遭遇也就沒什麼稀奇了。於是,啊,於是,張小京自發的舉動是多麼讓她感動啊!那是他真的在把她當寶貝兒啊!他是要護著她啊!她對他更多的是感激和感動。
馬路對面有一個黃色的公用電話廳,南北清楚地記得(她的記憶怎麼總是這麼好?)她曾在那裡給傑斯打過一次傳呼,呼了無數次,一直等了四個小時都沒有回覆。那還是一個廣泛使用傳呼機的年代,距離現在這麼遙遠,可她還記得這麼牢靠。唉,她又想起了那些該死的“往事”。為什麼這些傷心的往事總是會冒出來,難道和傑斯在一起的時候,當真沒有過快樂嗎?
“我們去吃點東西怎麼樣?”張小京捏著她的手問她,她回過神來。溫度從他的手指蔓延到她的掌心,她看著他的眼睛,想知道他是不是因為猜出她在想些什麼所以才這樣說的。但是她也知道自己是以己度人做賊心虛了,他其實只是想步行回到停車場,用他的車載她去某家高階餐廳。他喜歡看著服務生為她開啟車門,她優雅地邁出一條長腿的樣子。他喜歡她被任何人寵著。當然,這種“寵”必須是因他和她在一起她才獲得的。他的想法就是這麼虛榮且單純,他就是想對她好!那麼,這和傑斯在“精靈誘惑”裡給那個女孩付賬買衣服是不是一個道理呢?
許久以前果果轉述的那一幕又出現在南北的腦海裡――她深愛著的傑斯去給別的女孩買衣服!傑斯也想“寵”那個女孩,他就是想對她好,因為――因為他愛那個女孩,不愛南北。所以即使他明知道只要走進“精靈誘惑”南北就什麼都知道了,他還是甘願如此赴湯蹈火。他就是想寵著那個女孩!他才不怕以踐踏另一個女孩的尊嚴為代價呢。
他不肯給她裝傻的機會啊!對不愛的人就是如此心狠手辣!
每一次的敲門聲都足以讓我浮起全部激情。我像個固執的瘋子,總覺得那是傑斯在敲我的門。這種病不會好了,除非有一天他真的出現。
果果提著快餐盒進來了,我的失望可想而知,但快餐盒散發出來的豆角香味還是讓我心馳神往。我永遠愛吃那麼一道菜,豆角切成細碎的小丁兒,和肉末兒放在一起炒,簡直香死了!這是我媽的專利,去年春節的時候果果和我一起回過一百多公里外的老家,我媽就隆重地端上了這麼一道不起眼的菜,徹底破壞了果果曠日持久的減肥計劃,讓她足足吃了七天都沒吃膩。所以果果知道我愛吃。我們都愛吃。不知道傑斯會不會愛吃,他還沒和我回過老家。
飯菜很合口,一個星期所需的營養成分都補充回來了,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我完全可以靠“乾脆面”度日,不用擔心缺少任何一種微量元素。燃上一支很男人的“飯後煙”,比我還要懶惰的果果把快餐盒丟到垃圾箱裡。面對她反常的舉動,我平靜地說:“有什麼壞訊息就告訴我吧,我吃得這麼舒服,完全可以承受任何打擊。”
我所設想的最壞的結果是,果果打通了電話,說出我編造的那個理由,傑斯不予理會(或者不相信)果果的解釋,仍要和我分手。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壞的結果。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我最害怕的。潛意識裡,我總覺得我們不會就這樣分手。我們就算分手,也只能採取離婚這一種方式。
是的,離婚!我們還是要結婚的!如果他不和我結婚,那要我去和誰結婚呢?何況,現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朝著結婚這一條路走的嗎?貸款買車,聚少離多,我們承受這倒黴的一切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