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4 頁)
顧弟弟妹妹了,七-八歲的孩子能上灶做飯,十來歲的孩子就要想辦法養家了。沈怡若是能僱傭這些大孩子來幹活,這比僱傭成人降低成本,但對於孩子們來說,送外賣不是什麼辛苦的事情,又比他們給人打短工收入穩定。
“你這主意不錯。”蘇氏說。
沈怡又說:“我本來是想要和酒樓合作的。但酒樓中的食物偏貴。那些吃得起酒樓的人,當他們想吃新鮮卻又懶得出門時,完全可以打發自家的下人出來買。所以,外賣生意針對的不是這些富人,而是家境一般的普通人。他們做一頓飯,需要買菜、買米、買油、買柴,還要搭上功夫,若我們提供的飯菜能比他們自己做還要更便宜,那麼他們就會選擇我們了。所以,我打算暫時先不和酒樓合作……”
沈怡打算先在自家做快餐,然後提供送餐上門-服務。
等到人們都接受“外賣”這一項服務的存在後,沈怡就可以只做外賣生意了。
蘇氏道:“這樣也好。咱家的院子還空著,你找人搭上棚子,能造出一個簡易的大廚房,再僱上三五個灶上娘子,這生意就能做起來了。我平日裡沒事時,可以幫你看著點。你只用忙外頭的事就好。”
沈怡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但這就辛苦娘了。”
“這有什麼辛苦的……”蘇氏笑了起來,“這生意能做起來,我不過是幫你管著幾個人而已。前兩天我也在憂心家裡的情況,怕家裡坐吃山空,還琢磨過要繡花換錢……繡花才是真辛苦呢,我都已經有好些年沒正兒八經地繡過花了,賺這個錢才是真的受罪。好在我兒腦子活絡,另想出了賺錢的法子。”
沈怡聽蘇氏這麼說,心裡竟覺得有些不好受。娘以前哪裡用得著操心這些啊!
“把阿墨的身契還給他吧,去衙門裡重新登記一下,給他一個良民的身份。以後,你就把生意放在他的名下。”蘇氏又說,“馮嬤嬤跟了我這些年,功勞、苦勞都是有的,就當是給她一個恩典。”馮嬤嬤是阿墨的奶奶,她在蘇氏做姑娘時就陪在蘇氏身邊伺候了,她兒子蔣六和兒媳婦六娘子都是本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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