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六)第二更(第1/2 頁)
(二十六)
“大嫂……”
“別套近乎,我現在是賀老六的妻子……”
笙歌冷冷的打斷了衛老二的話,真是煩人。
衛老二一噎,這翻臉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當初在賀家坳的後山,可是祥林嫂一口一句小叔,口口聲聲說著什麼婆婆對她很好,送這麼多人下來陪葬……
“兒媳,你就幫幫婆婆吧。”
“想當年,你吃的穿的都是衛家的,你就當是報恩了。”
衛婆婆見衛老二碰了釘子,舍下老臉說道。
笙歌失笑,報恩?著著實實是個有趣的詞啊。
怎麼,這是要跟她算總賬了嗎?
也好,算算省的麻煩。
“吃的穿的?”
“難道當年我不是一日三餐只能吃一頓嗎,還是冷水配著窩窩頭。”
“至於穿的,不是補了又補直到不能補的破衣裳嗎?”
“衛家的田地是我在耕種,雞鴨是我在喂,生活是我在打理,就算再摳東家也會管吃住吧?”
“我在魯鎮做長工,積攢下的銀錢是你收了,把我賣給賀老六換來一大筆錢,難道這恩還不算報完嗎?”
“認真說起來,該是你們報恩吧。”
笙歌寒著一張臉,冷冷說道。
“既然你們自己撞了上來,就別怪我狠心了。”
笙歌真怕神棍的烏鴉嘴成真,說她和衛家之間還有剪不斷理還亂的孽緣。
做事情還是一勞永逸比較好。
這一次,笙歌沒有再心慈手軟,而是直接快刀斬亂麻處理了衛家母子。
她已經給過對方機會,但誰讓對方依舊貪婪呢。
伸手的同時就要做好被剁手的準備。
處理完衛家母子,笙歌只覺得神清氣爽,當時來大上海還真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轟轟烈烈做神棍,然後積累自己的勢力。
這不,處理衛家母子都不需要自己出手。
笙歌在上海灘的名聲越來越響,大佬也好,富商也罷,笙歌積攢了不少人脈。
有錢,有人,笙歌便開始琢磨著要不要手掌軍隊。
有一位偉人曾經說過,槍桿子裡出政權。
對於這句話,笙歌是格外贊同的。
她雖然武力值爆表,單挑一個保鏢團不是問題,但她卻做不到刀槍不入。
世道越來越亂,軍閥割據,混戰不停,要想活的好,要麼真的找的一處世外桃源不出世,要麼就擁有讓人輕易動不得忌憚不已的勢力。
兩者之間,笙歌選後者。
世外桃源哪是那麼好找的。
練兵買槍被提上了日程,笙歌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練兵這麼高大上的事情著實不太適合她。
所以笙歌花高價僱傭了從軍校畢業的人用軍事化的正規手段練兵,組建自己的勢力。
而她自己則是把精力放在了教育阿毛上。
阿毛是祥林嫂的命根子,也是她的貼心小棉襖,她必須得讓阿毛有自保之力。
如今她想要在權勢中分一杯羹,那麼必然會被觸及權利的人視為眼中釘。
如何讓阿毛安然無恙就是重中之重了。
笙歌空有一身武力,但卻無法讓阿毛像她一樣強大到一力破十會。
阿毛的那條腿就算看起來與常人無異,可實際上依舊殘疾,無法承受高強度的運動。
阿毛是個乖巧懂事的孩子,從未在笙歌面前自怨自艾,也沒有怨天尤人。
正是因為如此,笙歌才越發難受。
沒有辦法,笙歌只好盡力鍛鍊阿毛的槍法以及暗器。
暗器有損君子風範嗎?
笙歌從不覺得暗器是中見不得人的法子。
如同劍客用劍,刀客用刀,琴師用琴,暗器不過也是一種兵器罷了,何來陰暗呢?
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令笙歌沒有想到的事情是阿毛竟然在兵法謀略上無師自通,小小年紀便運籌帷幄,一步三算。
笙歌傻眼,難道是老天爺看著她太簡單粗暴了,所以才讓阿毛這麼聰慧嗎?
她這個做孃的,有這麼一個智多近妖的兒子,著實有些心慌慌啊。
阿毛的聰慧讓笙歌欣慰自豪,但也擔憂。
慧極必傷自古流傳,並不僅僅是說說而已。
可是,她卻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