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想活長久的衛玠(一)(第1/2 頁)
想活長久的衛玠
(一)
笙歌在陽穀縣並沒有多留,她被陛下封為禮部員外郎自然進京赴職。
戲精西門慶生怕自己被大佬丟下,上演了一幕活色生香的生離死別。
笙歌忍住自己想要一腳把西門慶踹出去的衝動,咬牙切齒的點了點頭。
也不知道西門慶這賴皮的性子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養成的。
真是個湊不要臉啊。
一得到笙歌的首肯,西門慶就樂的屁顛屁顛的回府收拾行囊,躊躇滿志的做好了踏足京城的準備。
嗯,本大官人以後也是天子腳下的……
百姓了……
潘金蓮倒是比西門慶還要利索,畢竟在武大郎進京殿試時,她就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準備。
不就是搬家嗎,沒什麼大不了。
恰巧這陽穀縣也不太適合她越來越大的生意了,畢竟地處偏僻,資訊交流不便。
於是本以為自己至少還得在陽穀縣耽擱一月的笙歌,三天後就坐上了回京的馬車。
呃……
她這算是什麼,專門回陽穀縣顯擺一下嗎。
嗯,就算是要顯擺也得讓她顯擺徹底啊,還有當初好些看笑話的人沒有領略她現在的絕世風采呢。
哼,有必要這麼著急嗎?
本小仙女不開心。
“收回你那幽怨的眼神。”
“更醜更驚悚。”
“你是不把當初那些人嚇得夜不成寐不罷休吧。”
潘金蓮說起話來,高冷御姐範兒更盛,真真像極了一個霸道女總裁。
笙歌欲哭無淚,漂亮小姐姐,你是不是又把劇本拿錯了。
不是說好本小仙女做霸道總裁的嗎?
潘金蓮:呵,誰讓你先吃軟飯的。再BB,削死你。
……
……
入京後,笙歌的為官之日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熬,鬼知道她是怎麼入了皇上的眼了。
換句更加恰當的話,整個禮部,皇上只喜歡她。
受寵若驚啊。
有了皇上的寵信,笙歌的官越做越大,所有人都以為她是皇上的心腹。
嗯,她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可是誰來告訴她,為什麼皇上見他還得每次隔著屏風。
皇帝陛下,你這樣會讓本小仙女想歪的好嗎?
男女有別相夫婿的時候,不是才會這般大費周章嗎?
好吧,歸根結底還是嫌他醜,她得有自知之明。
……
十年的時間,是笙歌一步步踏上輝煌的時間也是潘金蓮把自己的商業帝國拓展到全國各地的時間。
至於西門慶則是徹徹底底貫徹了混吃等死的原則。
嗯,誰讓他的眼光好,誰讓他的武大兄弟位極人臣呢。
哈哈哈……
仰天大笑三聲。
笙歌曾經與潘金蓮商議過,接觸與她有名無實的夫妻關係,且可以把所有的過錯歸於她身,她可以淨身出戶,並且可以繼續做潘金蓮的兄長。
只是被潘金蓮斷然拒絕了。
潘金蓮直言,如今她早已不需要靠著男人的寵愛或是夫妻生活來肯定自己。
所以,這樣很好。
好吧,既然漂亮小姐姐都不嫌棄她了,那她還是不要造作了。
……
若說笙歌最執著的事情是什麼,那麼必然是尋求神醫,改頭換面。
潘金蓮看在眼中,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促膝長談嗎?
不,她沒有資格,畢竟她曾經才是那個最嫌棄他的人。
旁人千萬句嫌棄帶來的傷害都抵不過枕邊之人自以為無意的一句話。
她知道,武大郎想高大威猛,想容貌正常。
可是,她現在卻想告訴他,皺紋點綴之後的容顏,美醜又有多大差別呢。
至於身高,哪怕武大身材矮小,可是他設立的書院造福了多少無力支撐讀書的人。
其實,武大郎遠比很多看似風度翩翩的人更加偉大。
他給予了無數人機會,也給予了她新生。
當年的那句終此一生不會再遇到第二個武大成為了現實。
……
幾十年如一日,笙歌都在努力的找名醫,只可惜幾十年過去,她從青年變為中年,然後再到老年,都沒有遇到那個傳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