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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離婚,理由是被告郭宏宇出軌,而被告陳訴的事實裡,卻否認了出軌,反訴潘悠然虐待小孩。
潘悠然對此反應很激烈,哭著在法庭上便喊了起來,“我沒有!沒有!我愛孩子!我是他媽媽!我怎麼捨得虐待他!郭宏宇,你個混蛋!你胡說!”
審判長連續叫了幾次,潘悠然才安靜下來,看著郭宏宇的眼睛裡,充滿了怨恨。
而陳訴完畢的蕭伊庭,一臉肅穆地坐下,端坐的模樣,一絲不苟,對潘悠然的失控更視若罔聞。
葉清禾看著,竟然有一瞬的呆滯,第一次看見這樣的他,她忽然變成了一名觀眾,周遭的一切自動遮蔽,整個世界只剩下一個他……
審判員的聲音將她拉回,簡潔的歸納之後,便是原告出示證據。
白新作為潘悠然的律師,手上的證據,確實如蕭伊庭預料的那樣,只有郭宏宇和那名易姓女子的通話詳單。
而郭宏宇這邊,卻傳了兩個證人上來,一個就是所謂的小三易姓女子,還有一個是郭家的保姆。
不出所料,無論白新怎麼問,易姓女子都只一口咬定她跟郭宏宇只是朋友關係,而郭家的保姆,卻指證潘悠然常常對孩子大吼大叫,還經常打孩子,甚至不給孩子飯吃。
“我沒有!”潘悠然聽了之後再度崩潰,“我沒有不給孩子飯吃!沒有兇他打他!我只是……我只是心情不好,有時候沒有顧及到他,可這一切,都怪郭宏宇這個混蛋還有那個狐狸精,如果不是他們,我怎麼會變成這樣?我快被他們逼瘋了……”
葉清禾和白新暗暗搖頭,潘悠然這樣,真是對案子沒有利……
而白新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在潘悠然在被法庭叫停之後,在問證人時,儘量引導保姆說,潘悠然會打罵孩子是因為和郭宏宇感情不和的原因以及孩子確實犯了錯,以博取同情分。
蕭伊庭卻只問了潘悠然三個問題:第一,是否在某月某日幾點鐘,將孩子一個鎖在家裡,任他大哭,而她置之不理走了,保姆買菜回來孩子喉嚨都哭嘶啞了?
潘悠然被問得當場直哭,“我走是因為郭宏宇接了小三的電話,我去……”
“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蕭伊庭嚴肅地說。
白新馬上站起來提出反對,“這個問題不是簡單的是或者不是可以回答清楚的,如果有非常要緊之事難道也不離開嗎?”
“審判長,我認為,作為一個合格的母親,沒有任何事情比孩子的安全更加重要,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將孩子置之不顧鎖在家裡!”蕭伊庭大聲說。
審判長判了白新的反對無效。
潘悠然只能哭著點頭,答,“是。”
第二個問題:仍然具體到幾月幾日,並且多日,是否只是因為孩子大聲說話在客廳裡跑來跑去而呵斥孩子,甚至打孩子,仍然只需她回答是或者不是。
白新的反對再一次被判無效……
第三個問題:是否對孩子吼過,我為什麼生你,不生你就沒這麼多煩惱?
潘悠然啞然……
哭著對審判長說,“我不會了……我以後都不會這麼做了……我是被郭宏宇逼得快瘋了才這樣的,孩子是我的全部,我以後會用我的生命來愛他……”
審判長還是聽完了她這段聲淚俱下的話,只是,雙方都沒有別的證據再呈上來,調查和辯論也告一段落,審判長就要徵求他們的最後意見。
白新看了一眼葉清禾,意在問她,證人怎麼還沒來?
葉清禾心中也有些懸,法庭上的潘悠然已經完全崩潰,根本就把這事兒給忘記了,會不會事到臨頭,變卦了?
白新硬著頭皮請求,“審判長,我們新增一個證人,因為飛機的緣故,還沒到場,請審判長給予延時。”
蕭伊庭正要提出反對意見,卻見門開,法警陪同一個戴墨鏡的女子進來,女子摘下墨鏡的時候,郭宏宇臉色一變。
“我叫劉曉,平面模特,是郭宏宇前任女朋友,兩個月以前分手。在跟郭宏宇交往的時候,我就知道他有老婆,可是,大家都是出來玩的,這其中的規則彼此心知肚明,各取所需。”劉曉做著自我介紹。
雙方律師對她進行了新的一輪發問,白新更是問得直接,問到兩人的關係到什麼程度等等。
劉曉也很乾脆,“我跟他有過肉/體的關係,而且拍過影片,我帶來了。”
法警把她的影片交給了審判員。
“你跟郭宏宇分手才不到兩個月,可是具我的當事人所說,被告卻與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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