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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頭,林惟凱正在門口站著。看到梅若素,他臉上沒有明顯的表情,只用眼睛緊盯著她,目光令她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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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姐退出去後,他們相對無言,不是陌生人,卻比陌生人更尷尬。
“你離婚協議書上說的,我不同意。”她終於開口。
“你是指什麼?”他的聲音依舊低沉有磁性。
“我們住的那套房子,本來是你父親送給你的結婚禮物。現在我們離婚了,它應該屬於你。”
“那不是送給我一個人的,也是你的。”
“不,惟凱!”她說,“我已經欠你太多,不能再要你的東西。”
“什麼欠不欠的,”他的笑意有些淒涼,“你分得太清楚了。”
“惟凱,你是律師,應該明白,那套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無權得到它。”
林惟凱嘆了一口氣,望著她,輕聲而平靜地說:“那就當作是浩浩的撫養費好了。”
“什麼?”她瞪視他,一時語塞。
“依照法律條文,我應該付給浩浩撫養費,直到他成年。”他清楚地說。
“惟凱,你沒有義務這樣做!”淚水在梅若素的眼眶裡打轉。
這句話像是擊中了林惟凱的要害。他迅速把頭埋在手掌中,梅若素只能看見他濃密的黑髮。看他痛苦的樣子,她的心也在顫抖。
時間靜靜流過。不知過了多久,林惟凱抬起頭來,似乎已恢復了鎮定。但,她在他的眸子中仍可看到受傷的痛楚。
“我決定的事不會改變。你可以走了。”他喑啞地說。
“我……我還有話要說。”
他看著她:“請說。”
“惟凱,你是好丈夫,始終都是。只是我們……相識得太晚。”淚水溢位了梅若素的眼眶。她沒有管,任它們沿著面頰滾落。
她拭去淚痕,林惟凱正深切地凝視著她,帶著一種異樣的光彩。
“如果有下輩子,你會選擇我嗎?”
“會的,”她含淚望著他,“我一定第一個選你!”
他從沙發上站起來。
“我送你出去。”
他們並肩走過長廊。林惟凱始終不說話。梅若素垂著頭,數著自己的腳步。終於,走到了盡頭。
“不用送了。”她對他說,“我們什麼時候去辦手續?”
“你決定吧。”
她想了想,說:“10月20日上午,我正好有空。”
“好的。”他點點頭,輕聲道:“再見!”
後來,她才知道,他說的再見,是永不“再見”。
飄然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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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再見,我們永不再見。
10月20日上午,梅若素走進民政辦公室,才知道來得不是時候:屋子裡幾乎坐滿了人,清一色都是來領結婚證的。
每年九、十月份都是年輕人結婚的高峰期。梅若素不願掃新人的興,想改天再來,打林惟凱的手機,關機。或許正在來的路上。
算了,長痛短痛都是痛,還是早點結束吧。
她在屋子角落找到一張木椅,坐了下來。
對面沙發上,一對新人在玩遊戲。女的讓男的伸出雙手,把中指彎曲,其它手指對手指互抵著。女的說:“大拇指代表父母,他
們最終要離開我們,請把它們分開。”
男的很靈活地照做了。
女的說:“食指代表朋友,他們都是匆匆的過客,隨時都會離開我們,請把它們也分開。”男的也很快照做了。
女的又說:“小拇指代表孩子,求學、長大後都會離開我們,請把它們也分開。”男的又照做了。
女的說:“最後就剩無名指沒有動了。你把它們也分開。”男的做了,但怎麼也分不開。女的咯咯笑了,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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