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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沒有感想,我只是沒辦法想象沒有了教皇的戰場是什麼樣的。”
“他在戰場裡都衝在最前面,一個活著就喜歡熱鬧的人,我不認為他會默默的死去。”
“教皇也許還沒有死。”
“他肯定還活著。”
“他沒死。”
在這樣的混亂之下,一名嶄露頭角的優秀遠征軍校畢業生的失蹤,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甚至沒幾個人會將這倆件事聯絡起來。
……………………
帝國,亞特蘭蒂斯。
“——無聊的聯邦人。”
格里芬撇撇嘴,將手中看過的過期報紙揉成一團,揉軟和了,然後胡亂扯開自己的衣服,塞進衣服裡——這是他從一個老流浪漢那裡學來的一招,雖然很醜(當然啦一個流浪漢還有什麼好講究的),但至少會讓他跟穿著貂皮大衣一樣暖和。
長吁一口氣,格里芬看著白色的氣息在寒冬中凍成奶白色的蒸汽。
格里芬是他自己給自己取的名字,他是帝國王鬥亞特蘭蒂斯邊緣街區的一名流浪漢,平常,他遊走於邊緣街區一些皇家警衛看不見的街道小巷裡——這可真是個好地方,在垃圾桶裡,他能淘到各式各樣的被丟棄的食物,當然啦,冬天還有特殊的一些福利,比如從哪個貴族家裡扔出來不要的、其實還能繼續燃燒的炭火。
搭著年輕貴族小姐們的馬車滴滴答答地從青石板街道上路過,昨晚下的雪被碾壓出一道道黑乎乎骯髒的痕跡。格里芬伸了個懶腰,正準備去為今天中午的午餐開始奮鬥,忽然,從遠處慌慌張張地跑來幾個身影——
“嘿!嘿!嘿!這不是塔裡嘛!”格里芬語氣不太好地說,他抹了把髒兮兮的臉,“你們這副見了鬼的德性是怎麼回事?——除非你想吃拳頭了,否則不要再往前踏一步了……這是規矩,第九街區是我的地盤,第七街區還滿足不了你們這三個貪得無厭的小鬼?”
“見鬼的格里芬,我們已經一天沒吃飯了!你就不能行行好讓我們從你的垃圾桶裡吃點什麼你不要的?”那幾個身影停了下來,相互對視一眼之後,終於有一個頭發亂糟糟已經髒的成了一團的男孩走了出來,他瞥了格里芬一眼,看上去又怕又厭惡,“我們街區來了個怪物,媽的,沒人能弄得過他,佩里斯被他活生生地擰斷了胳膊,現在正在發高燒——見鬼的,這大冬天的,他恐怕是要活不成啦!”
“怎麼?”格里芬來了點興趣,“有新人了?”
“什麼新人?”那個名叫塔裡的人蔫蔫地回答,“那是個怪物,高大得就像一頭黑猩猩,從來不說話,眼睛也是瞎的,可是偏偏動作比誰都快——要不是他看上去年輕得很,我們甚至可以毫不懷疑他是退役下來的特種皇家兵。”
“我們的地盤被他搶了。”塔裡身邊那個看上去稍小一些的男孩小聲地說,“他就像是一頭瘋狂的野獸。”
格里芬沉吟著撓了撓下巴,這事兒,他想管,又有點兒管不來——第七街區無疑是一塊很大的肥肉,但是因為那是距離皇宮是最近的街道,通常,那裡充滿了吃皇糧的皇家守衛狗,那群穿著制服的傻逼,只會對塔裡他們這種未成年的小鬼稍稍寬容些——
所以那裡成了小流浪漢的聚集地——運氣好的話,可能偶爾會有那麼一倆個同情心過於氾濫的貴族小姐們會撿一倆個長相過得去的回家,對外當然是美其名曰做善事,實際上想幹嘛,嘿嘿,那就只有她們自己知道了。
格里芬曾經呆過第七街區,後來因為受不了那種飯來張口(?)的日子,自己跑出來了,排擠走了原本第九街區的老大,自己成了個小地主。
第七街區勉強算是他的……孃家?
嘖嘖嘖,現在孃家人出了事,當然……………………
當然關他屁事。
“老子管不來。”格里芬毫不猶豫地說,“你們去自己找吃的,然後天黑之前滾回第七街區。”
“可是佩里斯就要死了!”塔裡看上去很激動。
“那個小鬼活該受點教訓,以為自己會揮舞幾下匕首就了不起了。”格里芬冷笑了下,瞥了眼塔裡旁邊那個稍小男孩手臂上的明顯是被利器劃出來的劃痕,後者不安地動了動,顯然猜到了格里芬知道了些什麼,“上次我還看見他試圖偷一個小姐的錢包,他今年已經成年了,壞到骨頭裡,簡直是敗壞我們流浪漢的名聲。”
“可是那個怪物怎麼辦?”
“管不來。”格里芬懶洋洋地掏了掏耳朵,“最多讓你們今天在第九街區把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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