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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不凍港口,正好位於一個深水的潮水灣(東河)與偉大的哈德遜河的出海口。人為方面,早期的殖民定居者前來的意圖,除了生存之外,所有活動只有一句話“貿易”!他們雖然沒有找到中國和香料,卻找到了一個新大陸和毛皮。這自然與人為的兩個因素無可避免地決定紐約的未來,從一個只有幾戶人家的荷蘭交易站,不出三百年,變成一個人口來自全球每個角落的國際大都會。不論日後紐約以什麼聞名於世,有多少個第一,都是從這個簡單的事實開始的。
荷蘭殖民時期(一六二六~一六六四),紐約並不是一個重鎮,至少前半期不是。從最南端(今天華爾街一帶)到最北端,不過一千五百英尺(約457米),定居者不到三百人。非但如此,為開發這個新世界而另創的荷蘭西印度公司所建立的“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第一任總督彼得·米奴伊特(Peter Minuit)在一六二六年,以相當於二十四美元的代價從印第安人手中買過來的曼哈頓,曾一度瀕臨破產。下半期稍微好了一點,除了交易毛皮之外,開始有了農莊、果園,也有了十幾條道路、一些碼頭、房舍和風車。但這個新阿姆斯特丹掙扎了不到五十年,連打都沒有打就向乘著四艘軍艦前來進攻的英軍投降了。
荷蘭最重要的貢獻(當然是對歐洲白人,而不是對原住民印第安人來說),是在曼哈頓及其四周十幾個所在建立了永久殖民點,並容忍其他歐洲國家的移民。另外最重要的(好壞暫且不談),只能說是影響,是它最奇特的有形後果——直到二十世紀初,下曼哈頓金融區所升起的一幢幢摩天大樓,仍舊沿著十七世紀新阿姆斯特丹時代留下來的一條條狹窄街道,衝向天空。
英國殖民時期(一六六四~一七六三),新阿姆斯特丹因英王查理二世將此一殖民地贈送給他弟弟——約克公爵,而改名為紐約(克)(New York)。地位雖然有了改變,重要性也增加了,但就商業貿易來說,幾十年下來仍比不上北邊的波士頓和新英格蘭,也比不上當時的商業中心費城,或南方產棉和菸草的殖民地。然而,英國接收時只有一千五百人的紐約,第一年就有一萬人移民來此,而到十七世紀末,人口已達兩萬。紐約首次感到人口和發展的壓力,並開始整頓,將諸如屠宰、製革等汙染工業趕出市區。也就是說,趕到今天下百老匯市政府一帶。
十八世紀中期的紐約經濟已經發展到商業和農業各佔一半,同時還有了報紙和言論自由、商業交易廳、圖書館等等。一七五〇年,英國劇團甚至在曼哈頓上演過莎士比亞。一七五四年又設立了今天哥倫比亞大學的前身——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英國為爭取美洲內陸交易市場,而在一七五六年向法國宣戰,刺激了紐約最早的一次經濟繁榮。百業俱興之外,海盜業更興。海盜行為(當時美其名為“私掠”[privateering])在戰爭時期是合法的行為。不少紐約商人都投資海盜事業,以至於英法戰爭期間,有三十多艘海盜船以曼哈頓為基地。今天華爾街的證券內線交易是有其前輩和先例的。
紐約,紐約(2)
雖然說美國是一七七六年獨立的,但直到戰爭真正結束,紐約才擺脫英國的統治。獨立戰爭也打到紐約(華盛頓曾親自在此指揮“長島戰役”和“哈林山莊戰役”),而且受到相當嚴重的破壞——一場大火幾乎燒掉半個城!物價漲得更多,有些商品價格竟然暴增百分之八百,但——紐約畢竟是紐約,人口增加到三萬,上流社會和有錢人照樣賭馬、看戲、聽歌、跳舞、投資海盜。
英國根據條約正式承認北美十三州獨立為美國之後,英軍才於一七八三年十二月初撤出紐約。但紐約畢竟是紐約,一七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也就是說,英軍才離開不到三個月,一艘滿載毛皮、鉛、酒、焦油、銀幣、花旗參的大帆船“中國皇后”號(Empress of China)懸掛著美國新國旗,紅白藍色(十三顆)星條旗,從曼哈頓起航,駛往廣州,成為這個新國家第一艘掛著“紅白藍”旗前往中國和遠東從事貿易的美國船。
雖然只有兩年,但紐約是美國第一個首都;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即於一七八九年四月三十日在華爾街原來的聯邦大廈宣誓就職。
從“中國皇后”號在戰火剛停就乘風破浪駛往廣州,即可感覺到紐約是如何迅速地恢復正常,適應新的和平與新的獨立。同一年,紐約第一家銀行“紐約銀行”(Bank of New York)成立。之後六年,紐約以其三萬三千人口又成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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