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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我的興趣能夠引起你們的興趣。
二〇〇七,紐約
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1)
——世界上最帥、最暢銷、最受歡迎的牛仔褲,及其發明者與製造商的故事
三十年前的一個秋天下午,臺北市龍泉街九十二巷快到底的一幢日式小樓內的臥室裡,有一個十來歲的小孩正慢慢地穿上五天前他朋友送他的生日禮物,一條四天之內洗了三次、試穿了兩次、前面口袋上端兩頭打著銅釘、後面右方口袋邊上露出一面小小紅旗的靛藍色長褲;現在第三次試穿時,深藍色開始微微泛白,冷冰冰的粗布仍帶點溼,還不夠軟,但他覺察出這條褲子已在按照他的腰、他的小肚子、他的屁股、他的襠、他的大腿的形狀開始縮了,緊緊地裹著,緊緊地兜著,使這個天真無邪的初一學生經歷著難以形容的興奮和快感……
自從那個秋天的下午之後,可以這麼說,到今天我還沒有脫下我的Levi’s牛仔褲。
那個時期的臺灣是一個很安靜、沒有任何烏煙瘴氣的臺灣;臺北也是一個很安靜、沒有任何烏煙瘴氣的臺北。就算住在龍泉街,晚上不到十點即已能隨著蟬聲或牆外稻田中時起時落的蛙聲入睡。這種寧靜的環境是不容易出現任何奇裝異服的。要有的話,也只限於那批極少數念臺北美國學校的子弟中的極少數。因為在五十年代初期,即使在牛仔褲的發源地,美國本土,除了勞工,除了西部學校和幾個大城市中少數鼓吹自由開放或進步教育的私立學校之外,家長和學校當局都一律禁止學生穿牛仔褲上學。可以想像當時的臺北,無論是在日本統治影響仍然普遍存在的臺灣人之中,還是帶來了當時中國大陸傳統風氣的那些遷臺的外省人之中,牛仔褲都不是生活著裝的一部分,可以說,連見也沒見過。臺北沒見過,北京、天津、上海也都沒見過。
然而這個西方文化干擾很少的沉靜局面也就大約在這段期間,以非常戲劇化的方式,被二十六個青年男女給打破了。這就是臺北最早的、不屬於黑社會的少年幫會,並且因為他們二十六個人給自己取的外號而使中國一個古老名詞不但有了新的意義,而且成了一個新的名詞:“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不錯,那個時候的確有一批臺灣流氓,可能是仿效美國水兵,曾以身穿藍色緊腰喇叭褲(腳踏一雙日式高木屐)為標誌,但他們穿的寬腳管的水兵褲,布比較薄,而且沒有銅釘,不是現在風靡全球二十年的正宗美國牛仔褲。而這二十六個人穿的是美國土產。至於這些原始的太保太妹們何以選擇了牛仔褲,即使簡單地來看,原因也不止一個。這個少年幫的哥兒們、姐兒們,都是外省籍至少中產家庭的子女,多半有點海外關係,也就是說,因為臺北當地買不到而能有機會託親戚朋友直接從美國得到牛仔褲(不太可能從香港,因為當時的香港,在保守的英國殖民統治下,學生全穿制服,甚而西裝領帶,也沒見過牛仔褲。但香港畢竟是香港,不到二十年就成為世界牛仔褲一大製造中心)。另一方面,牛仔褲越穿越帥,越舊越舒服、越漂亮,而太保太妹們都愛打扮。此外,五十年代初期的臺灣很像今日的大陸,外國貨很少,有的話也很貴。穿一條美國製的牛仔褲就好比今天一個上海青年戴一副外國太陽眼鏡一樣,以擁有一件一般人沒有的東西而自以為了不起。但更重要的是,別人也認為了不起。
我一直覺得,如果當時的“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穿的不是牛仔褲的話,他們當時不會如此引人注意,他們的名聲也不會如此響亮,牛仔褲更不會如此戲劇化地出現在臺北市街頭。在穿慣了又寬又松的衣服的中國人之中,又緊又窄的牛仔褲確實非常惹眼。我甚至覺得,當時官方和民間輿論之所以如此激烈,群起而攻之,與其說是為了這個少年幫本身,不如說是為了他們穿的是牛仔褲。幫會在中國古已有之,在臺灣地區也一直有黑社會或半黑社會形式的幫會組織存在,但都沒有享受到輿論給予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的待遇,原因恐怕是在封建保守的當時臺灣社會看來,穿一條性感的牛仔褲可比幫會還可怕,簡直比不穿褲子還要可怕。這種分析的一個旁證是,後來臺灣社會上的真假道學家正是因為他們認為牛仔褲是在破壞我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統文化,才將五十年代中期以來所有穿牛仔褲的人都一律稱之為“太保太妹”,繼續加以圍打。這當中的邏輯是,太保太妹該打,主要因為他們穿的是牛仔褲,後來任何男女學生,即使不屬於任何青少年幫會,但因穿的是牛仔褲而也會被扣上了“太保太妹”的帽子,所以也該打。這番道理可以用公式來表示,即,甲因為乙而該打,丙則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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