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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袋。雖然袋鼠肉已被引進國內多年,但是反響並不見熱烈,可能是缺乏文化認同之故,畢竟,這不是中國人自己的野味。當然,這並不妨礙我們把老外視為文化上的一種“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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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所謂“野生動物”,系相對於“馴養動物”而言。人類在成功馴化了若干食用動物之前所食之肉類,無不取自野生動物,在那個時代,就連人類自己,也統統是野生的。
人類在不斷馴養野生動物的同時,也逐漸把自己由野人馴化為“文明人”。故“野生動物”在某種意義上並不存在,只是一個異化的概念。
文明人對於“野生狀態”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嚮往,自盧梭以來一直具有正面的象徵意義。吃膩了宮廷大餐的盧梭,發現自己最愛的還是鄉下的野果、牛羊和山泉。蒙田則寫道:“我們將大自然本身經過一般的演變結下的果實成為野果……說實話,我倒應把那些被我們認為的損壞而變得特別的東西稱為‘野的’。在前者,真正最有用最為自然的品質和特點是顯而易見的。在後者,這些品質和特點卻被我們弄得黯然失色,僅僅變得適合我們敗壞了的情趣了。然而,這些未經開墾地方的各種果實,與我們的果實相反,味道本身的鮮美程度很符合我們的胃口。”
儘管我不能完全依照形式邏輯做出“愛吃野味的廣東人就是世界上最熱愛大自然的人”這樣的推論,也不可以就此斷言:野味至上者和環保主義者並無原則衝突,皆出於對大自然的熱愛,方式各異罷了。但是,不管是野果,還是野獸,合法或者非法,區別無非是此時彼時、某一地區某一資源及其消亡速度的相對而言。換言之,只要“野生/自然”和“馴養/非自然”這一類非此即彼的對立模式一天不得到徹底消解,法律就將永遠在跟奔跑著“擁抱自然”的人類後面疲於奔命。在地球上每天有四十至一百四十個物種與人類永別的速度之下,今天是猴子熊貓,明天是豬羊,後天可能就輪到蘋果香蕉。
論烤鴨與燒鵝之優劣
烤鴨好吃,還是燒鵝好吃,這是北京人和廣州人同桌吃飯時常常爭論著的問題。
這個問題之所以會成為一個問題,是由於鴨、鵝之間存在著高度的相似性:一、皆為家禽;二、皆常見食物;三、烹法近似;四、肉質、肉味近似;五、分別是京菜和粵菜之傑出代表。
對於城市居民來說,鴨、鵝在世的時候,外表就很難區分。色彩上,皆不出黑、灰、白三種色調,鵝頭之上的那個肉鑾,似乎亦不足以單獨構成比較明顯的識別體系。此外,鵝的體積偏大,不過,這一點也很容易被誤認為是鴨之大者。
最近有報道說,在好萊塢的教育下,臺灣的小朋友對於已經消失的恐龍,從譜系到種類、習性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卻分不清身邊的鴨、鵝。
雖然成語在形容雪片之大是選用了鵝毛,不過,以鴨絨冒充鵝絨(羽絨之上品)製成羽絨服裝,則使造假者屢屢得手。中醫也認為,鴨、鵝皆具養陰、益氣、固腎之效,同時,兩者亦同屬“發物”。
在香港,男妓的諧稱是“鴨”;到了深圳,提供有償同性戀服務的於是被叫做“鵝”。當地治安部門發現,對於“鴨”和“鵝”的綜合治理存在著一定的難度,因為那些做“鴨”的,通常都會兼職做“鵝”。比較起來,還是抓“雞”來得比較容易。
既然如此,烤鴨和燒鵝之優劣,看來並無進行詳細比較的必要,這個問題似乎又變成了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
有一個笑話,說某甲請他的朋友某乙吃飯,吃的是“全鴨宴”,一邊吃,某甲一邊向某乙不無誇讚地介紹說:這是“芥末鴨掌”、這是“火燎鴨心”、那是“滷水鴨肝”……就這樣,一道道“鴨菜”次第而上,上著上著,突然來了一碟鵝肉。某乙遂停箸且一臉奸笑地望著某甲,一心想看他的笑話。不料,某甲卻面不改容地說:“啊,這是鴨子的朋友!”
這個不算高明的笑話,本來要說的主題大概是“急智”,不過,鴨、鵝之顯而易見的雷同,卻使“急智”反而變得有點可笑。
日常生活的經驗告訴我們:越是相似的事物,就越值得比較。而在烤鴨和燒鵝之間進行(或曰強行)比較的目的,乃是為了證明烤鴨與燒鵝之優劣,原來並不在於好吃不好吃。
以整體觀之,鵝一開始就輸給了鴨子,用時髦的話來說,這叫做“並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鵝在中國飲食中所處的劣勢,是歷史造成的。由於某種偶然性的緣故,中國在兩千年之前成為地球上首個成功馴化了野鴨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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