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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眼前一點也不老的“長輩”,唇紅齒白的小生樣好意思倚老賣老,她真的非常不齒他。
兩人走在大馬路上看來是一對男俊女豔的完美情人,東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絲缺點,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雙呀!沒人敢說他們貌合神離,天生世仇的會拿刀互砍。
但是年齡“相當”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輕人已經高齡三十六了,和二十出頭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輪有餘,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裡,她又不是故意長得比較“臭老”。
“女孩子家要溫柔些,別動不動大吼大叫有損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學學,瞧她乖巧又聽話,從不惹是生非,溫順得有如綿豐一般,是每個為人父親的驕傲,讓我心頭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隨身帶著。”
她還小不懂事,不瞭解失而復得的喜悅。
一談到女兒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標準的戀女狂,他不只把女兒當心肝寶貝來疼,還看得比他的命還重要,三不五時的打老遠的臺中趕來送愛心,一解多日未見的相思苦。
當年和女兒分散實非得已,正在外島當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臺灣本島和妻女團聚,所以他根本不曉得當他在倒數日子的當頭,妻已因車禍送醫途中氣絕,沒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個滿身是血的小女孩。
後來她在被人當走失的小孩發現時,由於驚嚇過度又親眼目睹母親為護她而受重傷,她已失語好一陣,恍恍惚惚的說不出自己是誰,讓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傷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養。
一轉眼間小女孩長大了,要不是他一張不老的娃娃臉很好認,再加上她的聰明伶俐記性佳,他們父女這輩子可能就要錯過了,到死都無緣再相見。
他可憐的女兒喲!不多疼疼她怎成,這些年一個人孤零零的過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為他未盡父親責任愧疚不已。
“拜託,不要把她的膽小看成乖巧聽話,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樣就換我該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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