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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冶豔女子便是她方良善少數談得來的好朋友,好到可以兩肋插刀、上山打老虎,甚至千里送衛生棉條。
鍾麗豔其實是個很純情的人,穿著火辣不代表個性開放,相反的她很保守,只是為人有點衝動又討厭受拘束,常常是先做了再來考慮後果,很少用到大腦。
她們兩人之所以能成為好朋友,皆是因為外表帶來的困擾,每個人看到她們的反應是爆笑和驚豔,前者是令人笑不可抑,而後者則是常有活膩的富商仕豪想包養。
雖然際遇不同但感受相同,不免越走越近結成好友,互吐苦水數落某某人的不長眼,同仇敵愾的要發憤圖強。
不過說歸說還是一樣不長進,立定志向只有三分鐘熱度,事到臨頭又故態復萌,把先前灑狗血的誓言拋諸腦外,迴歸一條蟲的姿態。
“早跟你說別在那間爛公司混了,瞧你一個月的薪水還沒我買件衣服多,吃不飽、餓不死的瞎耗著,你不覺得難受我看了都傷心,你就不能為自己多著想著想嗎?”她真的看不下去了,好想丟個五萬、十萬把她砸醒。
方良善笑了,為她的忿忿不平。“人各有志嘛!錢多錢少不是問題,最重要的是興趣。”
不知為什麼她就是很喜歡畫畫,而她也是有天份的,下起筆來有如神助,她可以用最簡單的線條畫出人性中最難表達的情感,連被畫的當事人都得暗歎她畫時那觀察入微的細膩,準確捕捉到被畫者的心情。
可是繪畫用具實在太貴了,對半工半讀的她而言是一筆天文數字,光是學費都快繳不出來了,哪有閒錢培養昂貴的嗜好。
所以她退而求其次的選擇服裝設計,畫筆和畫紙有公司供給,人體的曲線以及優雅同樣能拿來作畫,她常在下班後留在公司偷偷的畫,既可省錢又能善用手邊的材料,一舉兩得。
人家都以為她傻只會做別人交付的事,但只有她最清楚自己在做什麼,雖然大家都當她是庸庸碌碌的小工蜂忙個不停,其實好幾回她暗笑沒人發現她的小動員,“盜用”公司資源。
這就是她為何肯待在這家公司不走的原因,不管別人怎麼說她笨都沒關係,她真的很喜歡目前所處的環境,不特別受注目也不會被淹沒。
“肚子填不飽還說什麼興趣,你來我爸爸這邊工作嘛!月入起碼有十來萬,而且每天有專車接送。”比她那輛快解體的小噗噗保險多了。
說穿了鍾麗豔還是為自己而來,並非如她所言心血來潮想來看看老朋友,在某方面她也是很忙的,忙得連臉上的濃妝都來不及卸下,紅紅綠綠像高階俱樂部裡的服務小姐,專陪有錢的老男人。
方良善噗哧一笑,小聲的說:“你說得好像特種行業的小姐喔!免經驗、免保人,人來就好。”
“方良善,我用心的為你安排高薪的工作還敢說風涼話,你到底要不要當個腰纏萬貫的小富婆?!”她越說越曖昧的引人注目,不少鄙視的眼光往她身上聚焦。
“呃,這個……”她眼神東瞄西晃的不敢直視她。“我覺得我現在的工作也不錯啦!沒必要朝秦暮楚。”
鍾麗豔不屑的一嘲。“不、錯分開來說就是一個錯字,不然你的豬腳打哪來的,有哪個狠心的老闆會虐待員工到這種地步,居然把工作全交給‘殘障人士'去做。”
簡直天理不容嘛!存心將人折騰死。
“你誤會了,吳姐今天才回國,她不知道我腳扭傷的事。”一提到這件事,她的胃突然抽一下筋,感覺很心虛。
她也不是故意要怕那位“好心”的虎先生,不僅將假裝昏倒的她帶回家治傷,而且非常仁慈的把自己的床讓給她,而他克難的在書房打地鋪,絲毫無侵犯她的意圖,算得上是一名君子。
可是她這輩子最害怕的就是像大樹一樣高的男人,尤其他一身肌肉還過度發達,光用眼睛瞧就很可怕了,更別提比她小腿還粗的手臂多沭目驚心,只要一拳她就完了。
雖然他長得英明神武、粗獷有型,是大部份女人鍾愛的型別,但長了顆老鼠膽的她無法不怕,無福消受他的溫柔體貼。
感覺像老虎撥弄著小白兔,在吃它以前先嚇死它,享受身為王者的威風。
走得很辛苦的方良善幾乎用右腳單跳,另一腳則不敢用力的輕輕踏著地面,她偎著高她半個頭的鐘麗豔慢慢走下階梯,生怕踩空了會更慘,跌個四腳朝天。
地小人稠的臺北市要找個停車位真的很難,她們必須走過兩條街才能看見那輛銀色小車,而且得在車陣中穿梭,她這個行動不便的肢障者移動笨拙緩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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