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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你,大家都應該是各奔東西了吧?”
“是啊,大學四年,畢業後大部分都出去工作了,你們宿舍的胖哥、海子還有秦少,都去了東邊打拼,在群裡偶爾有冒泡,應該都混的不錯,其他人大部分都是如此。”
林啟華想起自己宿舍的三人,胖哥是宿舍的老大,最喜歡做的就是拉著大家一起出去吃吃喝喝,噸位很大,被尊稱為胖哥;海子則是一個硬朗的小夥,籃球健將;
秦少顧名思義,花花大少一枚,不知道他有沒有達到他口中“百人斬”的目標?
“他們在畢業晚會上還在說著你的事呢,”馬小倩看到林啟華神色黯然,心中也有點傷感,勸慰道,“胖哥那天晚上還說他人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讓你喝一杯酒。”
“哈哈。”林啟華大笑,胖哥在宿舍一言九鼎,最喜歡和兄弟們喝酒,但是唯有林啟華,無論如何他都勸不了林啟華喝酒。
倒不是林啟華不樂意,而是,從小母親就告誡他不能碰酒,那是對嗓子最大的損傷,無數未來巨星就是因為對自己的不自控而隕落的。
尤其是自己漸漸展露出音樂天賦以後,母親對自己的要求更加嚴格,加上那時候對未來的無限暢想,讓林啟華知道自己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嗓子,這是一個歌手的根本。
為此,母親還專門和一些老藝術家求來方子,專門配置保護嗓子的潤喉茶,從高中開始,就已經在喝了,這個潤喉茶,是最忌酒的,所以,到現在,林啟華都是滴酒不沾的。
還好胖哥他們也是理解,從不強迫,只是留下一個遺憾而已。
“對了,除了我考上了學校的研究生,還有其他兩人也留校了呢,一個是沈夢雪,還有一個是範子明,他們都是研究生。”
“都是學霸呢,我還記得他們,就不知道他們還記不記得我了?”林啟華笑笑,沈夢雪入學時就是班長,班花的存在,同時也是學霸,屬於獎學金拿到手軟,學生會、社團活動還很活躍的人士;而範子明也是學霸一枚,在班裡很受歡迎。
“要不,我把他們叫出來一起吃個飯?”馬小倩咬咬嘴唇,嘗試著提出建議,“難得遇見,就聚一聚吧?”
“聚聚?”林啟華看著馬小倩充滿期待的神情,笑笑,“那就聚聚吧。”
“好耶。”馬小倩歡喜的跳起來,拿出個人終端開始聯絡起來,過了不久,就掛掉電話,“和他們說好了,一會就過來,我們先去等他們吧。”
“好,今天你做主,隨你。”林啟華笑著點頭,跟在她後面走著,在這個充滿了回憶的校園裡,碰到老同學,還是個美女同學,他還是心情很好的,雖然僅僅一年不到,但是,這裡依然留下了他的青春,不是嗎?
而同學,應該就是青春最經典的代名詞了。
走了不遠,出來校門,就到了中午聚餐的地方可園。
林啟華神色古怪地望著這裡,馬小倩則在一邊咯咯地笑著:“沒想到是這裡吧?還有印象不?”
“印象深得很,江津大學的小型演唱會的稱號可是震耳欲聾的,這裡也是有回憶的。”林啟華苦笑道。
“咯咯,”馬小倩笑的前俯後仰,“我最有印象的是你們宿舍的樂隊了,二百五樂隊,笑死我了。”
“唔。”林啟華摸摸頭尷尬地笑著,這是他們宿舍的醜事,年少不更事,當年四個人衝動之下組了一個樂隊,起了一個不害臊的名字:二百五樂隊,還光明正大地在這裡表演過,表演是不錯。
但是單單這個樂隊名稱,讓現場參加的人當場鬨然大笑,偏偏四個人還得意洋洋地繼續表演,可以說,愚蠢無極限,少年正當時啊。
“這裡一直都都沒怎麼變呢。”馬小倩帶著林啟華走進可園,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感嘆道,“自從大家畢業各散東西后,我就不喜歡在食堂裡吃飯了,基本都來這裡。”
“那是因為食堂的飯太難吃了。”林啟華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神情,再次惹得馬小倩開懷大笑。
“以前的你可不是這樣的,高冷的很呢,一般人都不敢接近你呢。”馬小倩幽幽道。
“呵呵,那時小屁孩一個,玩高冷範,現在長大了,當然要改變啦,而且,在老同學又是這麼一個大美女面前,還玩這一套,要被雷劈的。”
林啟華自嘲道,事實上,這是因為自己的心態變了,在訓練營和組合裡,自己也一樣是生人莫近的存在,只有小迷糊會傻乎乎地親近自己。
“是嗎?”馬小倩神色複雜地看著林啟華,心裡有點痛:他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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