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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直播模式。
每個季度的第一天,被規定為新人出道日,在這一天,所有準備出道的新人,都會被分配到這五個舞臺,直播出道,和其他歌手區別開來,讓有資質的新人,接受嚴酷的洗禮,有本事的得到更多的關注,沒本事的,只能默默積蓄力量,等待新的機會。其他時間,由各個舞臺自己決定時間。
但是,所有的打歌、釋出新曲等,都必須採取直播模式,讓歌手的真實水平在直播中展現出來,不再給予修音、後期剪輯等幫助,不再讓歌手成為溫室中的花朵,就是要接受狂風暴雨的洗禮,才能成長成堅強的花朵,還是那句話,能者上,弱者下。
其他和音樂有關的一切綜藝節目,無論是比賽還是選秀,都必須採取直播模式,讓全國觀眾直觀地看到歌手的真實水平。
在這種模式下,也許會有陣痛,但是歷練出來的歌手,也必將成為華語樂壇的中堅力量,成為華語樂壇向世界舞臺衝擊的主力軍。
而音樂協會主管直播模式這一塊的負責人,林啟華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魏宏章。
看來,上一屆自己參加的《唱將》,堅定了相關部門推行直播模式的決心,而堅持這種模式並取得空前成功的總導演魏宏章,也因此取得了事業的飛躍,從一個節目的總導演,一躍成為主管全國直播節目的負責人,真可謂是走上人生巔峰的節奏。
不過林啟華為魏宏章的成功而高興,他很清楚魏宏章有這樣的能力和這樣的堅持,在他的推動下,這個新生事物,必定會開花結果。
在電影、電視領域,直播模式,也會得到一定的推廣,例如各種釋出會就會採取直播。其他適合進行直播的節目,都會進行直播。
林林總總,都意味著,華夏娛樂圈的直播時代,正式來臨,尤其是對於林啟華這樣的歌手來說,可以說是挑戰與機遇並存,在直播模式下,沒有彌補的機會,唱的好唱的差一目瞭然,再難像以前一樣了,但是,這正是音樂領域發展的必須經歷的,想追上世界主流音樂,就必須經歷這樣的痛苦抉擇。
也許會有一大批實力出眾的歌手,黯然退出這個舞臺,但是,也會有一大批有實力、現場能力突出的歌手上位,接上前輩未完的使命,繼續向前行,大浪淘沙,時代如此選擇,身在其中,只能選擇接受,否則,就黯然退場。
最後的訊息,是關於藝人方面的。
新的規則規定,藝人和公司的關係,是合作多於支配,必須遵循合作共贏的路子。兩者之間的合約,分為“新人合約”、“短期合約”、“中期合約”、“長期合約”四種,根據不同的合約,擁有不同的待遇。如“新人合約”,只能有兩年,兩年後,脫離新人身份,必須重新簽訂合約,每種合約,都有最低的收入標準和分成標準,簽訂此類合約,不得低於最低標準,否則,將對相關方進行嚴厲處理。
經紀人方面,藝人擁有自主權,他可以選擇公司推薦的經紀人,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親朋好友,由藝人和經紀人單獨簽約,經紀人在合約期間,和公司不產生任何利益關係,只能從藝人處得到合約規定的工資和分成收入,這意味著,藝人擁有極大的自主權,經紀人不再能掣肘藝人甚至控制藝人了,而且必須全心全意為藝人謀劃。而公司,也必須轉變觀念,開啟和藝人相處的新模式,互利共贏。
所有合約,都必須有相應的解約條款,不允許存在死條約,鼓勵藝人進行適當的流動,當然前提是你的下家必須可以支付一大筆解約金。
這樣會不會出現大量的大魚吃小魚、強者恆強、弱者更弱的局面?藝人公會表示,這必須遵循市場規律,要求所有公司都想方設法提升公司的實力、提升公司藝人的賺錢效應,如何流動,遵循市場規律即可,藝人公會也有相關的規定,制約出現惡性競爭,不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
藝人的收入方面,採取兩條線,自由選擇,一線以下的藝人,只能選擇按照等級的身價收取片酬,例如二線藝人,參演一部電影,最少不得低於500萬,最高不得高於一千萬,可以根據人氣在這區間浮動,以前動不動身價上億,佔據大部分投資資金的現象,早就被摒棄。
如今在一線以上的藝人,有了一個新選擇,那就是分成,例如參演一部電影,你可以根據你參演角色的重要性,選擇接受分成還是拿片酬,拿片酬就好像上班拿死工資,片子票房是好是壞和你沒關係,而如果你選擇拿分成,那麼,片子票房越高,你的收入就越高。
這個模式是借鑑好萊塢的模式,充分激發藝人的積極性,減少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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